第二节 罗马法的体系和法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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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马立国后颁布《十二铜表法》开始,历朝历代留下了大量的法律文件,几个世纪以来,法律文件积累甚多,但是不同时代的文件会有矛盾之处,有些已经不合时宜,不同法官的判例也未必一致,以至于后来难以运用。查士丁尼将罗马历史上的各种法律文件全部整理出来,统一编修,最终完成了一件影响了西方社会上千年的大工程,这就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部法律大全分为四个独立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元529年颁布的12卷《查士丁尼法典》。四年后(公元533年)他又颁布了《法学阶梯》,里面简要阐明法学原理,成为后世学习罗马法学原理的教材,因此后人也称之为《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同时,这位皇帝还组织法学家对罗马历代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分门别类加以整理,编成了《学说汇集》,同年颁布。在查士丁尼去世的那一年(公元565年),法学家们又将《查士丁尼法典》完成后新颁布的168条新敕令汇编成集,称为《查士丁尼新律》。其主要内容属于行政法规,也有关于遗产继承制度方面的规范。这四个部分被后人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是关于罗马法最重要的法律文献,虽然是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一百年后修编,但覆盖了整个罗马时期,使后人得以了解罗马古典时期全貌。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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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法学史上,西塞罗的《论法律》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罗马法的本质和体系,西塞罗的思想直接影响了后来的罗马法学家,也影响了欧洲近代的启蒙思想家、为他们提供了天赋人权与分权学说的思想源泉。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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