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

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 …… [ 展开全部 ]
  • 作者:[法] 米歇尔·福柯
  •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定价:21.80元
  • ISBN:4294967295
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 李科森
    2020-11-08 20:12:14 摘录
    检查把可见状态转换为权力的行使。在传统中,权力是可见、可展示之物,而且很矛盾的是它是在调动自己力量的运动中发现自己力量的本原。受权力支配的人只能留在阴影之中。他们只能从被让与的部分权力或者从他的暂时拥有的部分权力的折光中获得光亮。但是,规训权力是通过自己的不可见性来施展的。同时,它却把一种被迫可见原则强加给它的对象。在规训中,这些对象必须是可见的。他们的可见性确保了权力对他们的统治。正是被规训的人经常被看见和能够被随时看见这一事实,使他们总是处于受支配地位。此外,检查是这样一种技术,权力借助于它不是发出表示自己权势的符号,不是把自己的标志强加于对象,而是在一种使对象客体化的机制中控制他们。在这种支配空间中,规训权力主要是通过整理编排对象来显示自己的权势考试可以说是这种客体化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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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科森
    2020-11-08 19:53:39 摘录
    总之,在规训权力的体制中,惩罚艺术的目的既不是将功补过,也不是仅仅为了压制。它进行五个阶段的运作。它把个人行动纳入一个整体,后者既是一个比较领域,又是一个区分空间,还是一个必须遵循的准则。它根据一个通用的准则来区分个人,该准则应该是一个最低限度,一个必须考虑的平均标准或一个必须努力达到的适当标准。它从数量上度量,从价值上排列每个人的能力、水准和“性质”。它通过这种“赋予价值”的度量,造成一种必须整齐划一的压力最后,它划出能确定各种不同差异的界限,不规范者(军事学院的“耻辱”等级)的外在边界。在规训机构中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无休止惩戒具有比较、区分、排列、同化、排斥的功能。总之,它具有规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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