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大致分成三编。第一编主要是关注一些社会和法律的热点问题,诸如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婚姻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改、送法下乡、科技与法律以及司法审查和 …… [ 展开全部 ]
  • 作者:苏力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定价:26.00元
  • ISBN:4294967295
为什么“朝朝暮暮”?
  • 返璞归真
    2019-01-09 22:13:13 摘录
    如果总是从基于我们的社会位置而接受的永远正确的原则出发,也许关于婚姻和离婚原则的讨论就变成了我们个人的理想婚姻的讨论,而不是关于中国绝大多数人可能采纳的婚姻制度的讨论了。
    我们需要用一种更务实、更冷静,有时也许会被人认为有点“冷酷”的眼光来看待性、爱情、婚姻和家庭。
    理性讨论应该尽量客观化,应具有怀疑一一切的精神,要学会跳出自己所处的位置,从其他的视角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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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璞归真
    2019-01-09 22:00:54 摘录
    因此,如果一个制度要能够真正坚持离婚自由的原则,问题就不在于在法律中写人“离婚自由”的字样。重要的,一是社会中首先要逐渐形成建立一种养育孩子的制度,能够替代先前夫妻共同抚养子女的功能,而不能把离婚变成强加给离异女性的负担。……要保证实现离婚自由另一要点也许是,要公正界定、分割和有效保障离异双方在婚姻期间投入和累积起来的实在利益,而不是简单地禁止离婚或惩罚第三者。
    如果不把离婚背后复杂的问题解决,好唱“离婚自由”原则或许只会对弱者(主要是女方)造成损害,而是离婚自由无法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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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璞归真
    2019-01-09 21:56:29 摘录
    如果这一分析有道理,也就再一次表明,即使在现代,婚姻也不可能如同理想主义者设想的那样仅仅关涉性和情爱。它一直关涉利益的分配,现代社会尤为明显。事实上,当我访谈农村基层法院法官时,所有的法官都告诉我们,一旦夫妻到了上法庭要求离婚的地步,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其实不难,如果仅仅依据感情破裂,判决很容易;难的是离婚涉及的利益分析,财产问题、孩子问题,以及另一方未来的生活保障问题。
    离婚从来就不是单纯两个人感情破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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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璞归真
    2019-01-09 11:11:32 摘录
    在古代中国,允许丈夫以诸如无子、淫乱等七个理由休妻(“七出”),但除了“和离”即今天的协议离婚外,“三不去”的规定以及对“七出”做出的解释实际基本禁止了男子离异妻子。
    离婚在我国古代实际上比较困难,并非男方想离就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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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璞归真
    2019-01-09 10:54:37 摘录
    婚姻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之一,特别是在工业化之前的社会或社区中,就是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曾予以详细分析讨论的生育功能,特别是“育”的功能。
    生育冲动是一种本能,但要完成这种使命并不简单。父母更愿意养育自己的孩子,毕竟其承继了自己基因。同时,以生物基因为基础分配养育后代的责任,更加公平(基因得到更多遗传,责任越大)、便利(以基因关系决定养育对象,避免纠纷)、有效率(孩子具有自己基因,“产权”明确,父母更有干劲)。另外,妇女在怀孕哺乳期间处于生存弱势,需要得到他人保护支持,最佳选择就是那位使她受孕的男子,因此才衍变出二者结合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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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璞归真
    2019-01-09 10:42:11 摘录
    性爱往往导向婚姻;但婚姻的成立,之所以成为一种“社会制度”,成为一种“文化”的组成部分,之所以得以维系,却不仅仅是性和爱情,也不仅仅是为了性和爱情。如果两情久长确实“岂在朝朝暮暮”(注意,说这话的秦观是个男子;一般而言,女子更希望终身相守),社会又为什么确立了朝暮相守的伴侣婚姻?看来秦观的冋题值得深追下去。作为一种制度,婚姻势必有更重要的、至少也是与满足性需求同样重要的社会功能。
    性与爱导向婚姻,但婚姻并不单纯为了性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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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璞归真
    2019-01-09 10:33:30 摘录
    当然,婚外(包括婚前)性行为往往受到社会谴责、干预和压制,但主要是因为这些行为可能殃及或波及他人(经济学上称之为“外在性”),例如“始乱终弃”,例如“夫妻反目”等等。如果没有其他外溢的后果(这一点很重要),我想没有哪个社会会以法律干预。……既然婚姻可以与同居分离,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作为制度的婚姻是为了满足性、满足异性间感情的需要。
    婚外性行为之所以受到谴责、干预,是因为容易对他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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