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制度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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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制则自东晋以后,恃以御敌的,都是州郡之兵。固亦有时收折冲御侮之效。然而总不免有外重内轻之弊。甚而至于御侮则不足,作乱则有余。北方五胡割据,大抵用其本族之民为兵,而使汉人从事生产。到周、齐之时,五胡的本族,渐趋凋落,又其战争激烈,而财政竭蹶,还有所谓府兵之制籍民为兵,蠲其租调,令刺史以农隙教练。每府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领军的谓之开府。一大将军统两开府,一柱国统两大将,共为六军。隋、唐兵制,都是沿袭它的。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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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随事实而变迁的。思想是事实的产物,而亦是事实之母。在某种环境之下,一定要生出某种思想。既有这种思想,一时虽未必实现,而积之久,总是要现于实的。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