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

北大名家名著文丛 一百年来,被誉为最高学府 的北京大学与中国的教育文化事 业始终紧密地连在一起。北大深 厚的文化积淀、严谨的学术传统、 宽松的治学环境、广泛的国际交 往, …… [ 展开全部 ]
  • 作者:翦伯赞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定价:35.00元
  • ISBN:7301014090
第二章 秦代社会经济的构造及其转向
  • 余生皆假期
    2018-03-19 03:19:50 摘录
    中国的土地之由封建领主所有完全转化为商人地主之集团的所有,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才宣告完成。所以在秦始皇元年到二十六年这一时期中,是中国新兴商人地主用武装去收夺旧封建领主的土地的时代。在这一时期中,旧领主虽然也曾经用尽平生之力,以保卫其土地的所有,然终于在历史决定的命运之下,先后归于失败。
    到始皇二十六年,秦国并吞了六国,统一了天下,旧的土地所有者,国破家亡,身为奴虏;而新的土地所有者商人地主,遂完成了土地收夺的历史任务土地所有的这一转化,并不引起封建社会的破灭。因为无论
    是土地之封建领主所有,抑或是土地之商人地主的集团所有,他们同样是土地之名义上的地主所有,因而同样是以剥削土地之直接生产者的农民为其生财之道,所以同样是土地之封建的所有。不过土地所有关系的这一转化,乃是指示中国封建社会之进一步的发展,因为所谓商人地主者,并不是从天外飞来的一种怪物,而是从中国初期封建社会内部的农奴脱孕换骨而来。他们之所以能发育成长,成为一种新的历史力量,正是中国初期封建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的结果。
    土地所有的关系之改变,必然地要引起土地管理机构之相应的改变,于是废封建为郡县,遂成为秦代历史的必然。当秦代统
    天下以后,全国的土地,皆掌握在商人地主的手中,他们讨论如何管理这些土地时,少数保守派,仍然企图把新收夺的土地,还
    原为封建领主所有的形态①,但商人地主的首脑部,却坚持废封建为郡县之主张②。最后决定,还是施行郡县之制,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
    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②同上书,载李斯之言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最众,然后属疏远,相击如仇雠,
    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
    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同书同传载秦始皇之言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宙,天下初
    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
    六郡,郡置守、尉、监。
    不管是封建贵族还是大秦一统,都还建立在土地经济的基础上(剥削土地的直接生产者农民为其生财之道),是农奴制的变形,农民虽然多为自由民,但同样负担沉重的赋税,可以收取赋税,同样代表国家形式与国家机器进一步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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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生皆假期
    2018-03-19 02:37:54 摘录
    秦自孝公时起,即接受了商人地主的要求,把秦国的土地,不封赐于贵族为领邑,而以之划分为县,由中央政府派遣官吏去统治。
    当时秦国的中央政府,实际上就是商人地主这一新兴历史阶层的政府;因而土地之中央政府所有,亦即土地之新兴商人地主之集团的所有。
    《史记·商君列传》,虽有“封之于商十五邑”的记载,但商鞅相秦十余年,皆从
    政于中央,未尝之国。所以他的封邑仍然是县,直隶于中央。因而商鞅并不能如中原六国的大夫,领有其封地之土地而臣属其人民。
    孝公以后,秦国的武力在商人地主的指挥之下,继续开拓疆土的战争。他们对于新征服的地方,从不以之封赐于其贵族,而列置郡县,仍然由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官吏统治。

    据《史记·商君列传》所纪,商鞅本人,并非商人,但他所主张的政策,却代表商人地主的要求。当他初见孝公时,便极力主张政治的革新,以求政治与经济相适应。所谓经济者,即新兴商人地主的经济。他说:“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又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当商鞅提出变法的主张时,秦国少数的保守派,如甘龙、杜挚等,曾加以反对。《商君列传》载甘龙之言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之。”同传载杜挚之言目:“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但是保守
    派的势力,在秦国究竟很少,所以商鞅的变法得以实行。秦国的贵族,因而不能
    得到土地的封赐。
    所以同传又云:“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而商鞅卒为保守派所谗,车裂以殉。商鞅虽被害而死,但秦国的经济制度业已革新,不久惠文君(孝公之子)之世,连横派的首领张仪入秦,继商鞅之后,掌握秦国的政权,于是秦国的政权遂完全转移于商人地主之手中
    ②《史记。秦本纪》云:秦孝公十二年“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
    为田开阡陌。
    大秦帝国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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