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革命交织的近代中国(1895-1949)

为理解中华民国,本书并不采取直线叙述,而是以专题章节的形式提供对于中国转型这一中心主题的深度阐发,再将它们综合起来,编织入整体的叙述。尽管本书是按时间先后顺序推进的,但是 …… [ 展开全部 ]
  • 作者:沙培德 (Peter Zarrow)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定价:CNY 78.00
  • ISBN:7300188877
乡村社会的解体
  • 黑山雁
    2018-09-01 16:57:51 摘录
    但是,从晚清开始,通过向地方精英施加难以承受的压力,国家建设计划打破了权力的文化网络。村庄首领既不能满足国家贪得无厌的需索,也无法通过抵抗这些需索来保护村社。变化可见于,材民开始遮避村庄首领之职。最重要的是,征税不定期对村庄整体(不是像地税那样施于个别农家)增加了新的负担。村里不得不想办法筹出这些钱。这不仅对村庄首领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而且显然也损害了村庄的团结。不同种类的村庄回应方式各不相同。在华北那些主要由贫富大体相同的小自耕农组成的村庄里,村民间或会强化内部纽带,成立自卫组织,并分担税收鱼担。另一些村庄阶层分化更明显,或绝大部分土地掌握于不在村地主之手,面对外来压力,它们会分裂,且变得更加脆弱不堪。村庄首领弃职而去,随着新人一新类型的人一进入村庄领导岗位,品性也就跟着变了。新首领纯粹以强制统治。

    这就是20世纪中国“土豪劣绅”的结构性起源。这些人可能出身于任何阶级,他们共同所有的则是欺压人民所必需的气力。实际上,他们成了包税人(尽管并未得到政府承认),对村民来说,则就是蔽诈勒索之徒。“土豪劣绅”可能会安排征税,但往往会欺骗国家,并反对财政管理合理化的努力。他们与地主联手,因此也就无法代表村民。与传统士绅或真正的村庄首领不同,他们没有任何正当性—国家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国家政府的去正当化与村庄权力安排的去正当化密切相关。尽管这并不是说传统秩序下的乡村生活是田园牧歌式的,但至少村民在道德体系(纵使是等级制的,但也是互惠的)下各安其位,国家也试图限制地方掌权者的特权——即使仅是为了避免触发农民起义。
    贫农、中农、富农在充当农村的特权阶级时,没有任何差异,此时他们已经脱离了由经济地位所定义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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