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摘本创建于:2018-03-22
西窗法雨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 …… [ 展开全部 ]
- 作者:刘星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定价:CNY 34.00
- ISBN:978751185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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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可以发现,除了大多数人不喜欢之外,似乎不能找出其他的否定同性恋的充分理由。其实,许久以来,正是因为大多数人不喜欢,所以同性恋才招至了法律的摒弃在西方的法律文化中,大多数人的意见的确是法律得以产生的重要依据。但是,西方人还有这样一种观念: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他们相信少数人的权利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那么,怎样调解大多数人的意见与少数人的权利之间的冲突呢?换句话说,在什么条件下才可承认少数人的权利呢?
某些西方人认为,如果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不会影响他人的自由,那么他便应享有这个行为的权利。另外有人认为,当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足以成为否认个人行为的充分理由时,个人就具有了权
利;而且不难想象,正像少数人的意见有时会变成多数人的意见一样,少数人的权利有时也会变成多数人的权利。总而言之,大多数人的喜恶似乎不能作为个人权利的唯一立法依据。不能忽视少数人的合理权利 -
有人会说,在委托管理契约中,政府当然可以像吉安一样成为方当事人,政府完全可以收取管理费从而看管房子和花园但是,那些西方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意思不是指这类仍属私领域的契约;他们是说,政府在管理国家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和民众有个“社会契约”的关系?这个关系表明,如果政府不合格,民众有重新选择的权利。这就是讲,不仅普拉敦和吉安之间有个契约问题,而且他俩和政府之间也有个契约问题。“光荣革命”后的新政府不单是统治者,它和被统治者之间也要讲个权利义务的契约。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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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统拒绝交出录音带,则构成妨碍正常法律程序的罪名。在美国,上至总统,下至平民,在法律面前是完全平等的,法院就是法律的象征,任何人不得违背法院的判决。至此,尼克松知道再也不能与法院作对下去了,几天内便将录音带交给了法院。后来,那录音带只播放了一段,人们就知道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是极不光彩的尼克松本人也知道难辞其咎,不得不宣告辞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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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桩小案谁赢谁输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的关系。
我们不必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
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正是因为它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所以遇到特殊情况便无法随机调整;正是因为它具有明确性,不能模棱两可,所以遇到未曾遇见过的情形,便难以灵活处置。而人的智慧就可以随机应变,灵活处断。在上面那个案件中,假设没有法律在旁边,帕克仅用自己的智慧来断案,可能就不存在为难的问题了。如果再加上人的自觉自律,那么在治国上能说人治不如法治吗?人治和法治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