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篇 各州众议员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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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面都同意,人数是衡量财富和纳税的最好标准,因为这是选举众议员的唯一适当标准。如果制宪会议在计算选举人数时把奴隶从居民名单上除去,而在核算税率时又把他们列入名单,这样,制宪会议算得上公正或前后一致么?在增加负担时,把奴隶多少当作人看待;而在给予便利时,则拒绝对他们同样看待,能否合理地期望南方各州同意这样的办法吗?那些责备南方各州把一部分人类同胞当作财产的野蛮政策的人,自己却主张各州是它组成部分的政府,应该比他们所抱怨的法律更加彻底地考虑不人道地把这些不幸种族当作财产,对此,难道不会有人表示惊讶吗?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