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权

《制宪权》是芦部信喜的一部关于制宪权研究的力作,这里既有先生与传统实证主义宪法学的有关宪法的本质观的较量,也有与另一个当代日本宪法学界巨擘樋口阳一关于“国民主权论”的据理 …… [ 展开全部 ]
  • 作者:[日] 芦部信喜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定价:29.00元
  • ISBN:7562042500
三、制宪权理论的嬗变——国家法人说与卡尔·施密特的制宪权/26
  • 又见
    2018-11-04 15:53:33 摘录
    不能因此就认为有界限说没有意义。它在法理上确认:在法的层面上,修宪不能破坏以个人人格尊严和自由为核心的基本人权、以及与基本人权密不可分、作为“人类普遍原理”(宪法序言)的民主制原则的本质内容。这一确认在宪法理论的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不容忽视。
    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
  • 又见
    2018-11-04 12:50:05 摘录
    无界限说的佐佐木愁一博士的下述主张中得到了清晰的表达:
    “法规是以其所规范的社会情势为基础而存在的,而社会情势是变化的,因而以社会情势为基础而存在的法规当然也要随着社会情势的变化而变更…在这里,即使看到国家规定某法规永远不得修改,也无实际意义。法制上即使使用了这种表面看上去是不容修改的文句,其意义也只不过在于规定不轻易修改而已。”
    “制宪者将某规范设为宪法的规范而存在时,可能要求人们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宪法上的规范和作为自然法而存在的规范。这时,该宪法规范也可以说是作为所谓自然法规范而存在的。然而,该宪法规范也因此就不是所谓自然法。教而…若依据宪法的法理,国家无论对于何种宪法规范,均可根据宪法所定的宪法修改程序加以修改。”
    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