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ISBN:9787200069693,作者:(法)卢梭;施新州 编译
  • 作者:(法)卢梭
  •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 定价:21.80元
  • ISBN:7200069698
第七章 立法者
  • 金笺正文
    2017-03-24 02:52:00 摘录
    许多古希腊城邦的习惯,就是委托外邦来为他们制定法律。在近代的意大利,各个共和国也经常这样来制定法律,日内瓦共和国当然也是这样的,而且这样做的效果是非常好的。我们知道,在古罗马达到最为繁荣的时期,也就是其暴政的种种罪恶在其内部复活的时期,而且这种复活,或这种繁荣就把古罗马带到了灭亡的边緣,而原因就在于立法权威与主权权力都已经交给了同样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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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笺正文
    2017-03-24 02:46:54 摘录
    那些对法律发号施令的人也就更不应该对人进行发号施令了,否则,他的法律将成为其感情的执行者,这样一来,法律也就只能有利于他经常地贯彻自己的不公正了:他私人的意见,也就不可避免地将损害他自己的事业的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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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笺正文
    2017-03-24 02:40:33 摘录
    孟德斯鸠说过:“社会诞生之时,共和国的统治者在创建了制度之后,就是由制度来塑造统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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