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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的刑法题
《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分论”考题解析》一书主要收录了四套题目及十多万字的考题解析。这四套大型案例题目被网友封为“神考题”四大名作,分别被定位为“最巧合”“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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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最宫斗”和“最史诗”。四套题目设计不仅情节曲折,涵盖大量的知识点,而且充满了对人性的关照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思考。 书中,车浩老师按照刑法案例解题框架展开分析,为每套题目附上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以期读者以一种边看故事、边做题、边学习刑法理论的方式,熟悉掌握刑法分论的学习要点。最后,车浩老师通过书中的考试赠言告诉每一个法律人,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对时代变迁的把握也是法律之学中极其精妙、重要的一部分。
[ 收起 ]
作者:车浩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定价:35.00元
ISBN:730127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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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最后一课
Serena-hsx
2021-01-03 14:08:33 摘录
在新派学者眼中,一个人犯罪并不是自己的意志自由决定和选择的结果,而是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的,是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原因中包括犯罪人自身的、主观的原因如年龄、性别遗传等;也包括客观的、外界的原因,如经济关系、职业地位关系、贫富悬殊、失业、人口密度、人种差异、政治、教育、宗教、风俗习惯等。其中,社会环境被认为是产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即主要是由于外界原因的影响,通过犯罪人自身的条件,形成他们的恶性,从而导致犯罪。
依照新派学者的思路,会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人们不能只关注针对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析,因为那无助于减少犯罪;相反,更应当关注犯罪人,关注这些人犯罪的原因,由此改变引起犯罪的社会环境才能有效减少犯罪。第二,刑罚不应当是冷酷无情、以血还血的报应,因为报应对于一个意思决定不自由的人来说,既不正义,也不可能有威慑的效果。刑罚的目的应当在于教育和改造因为那个受到外部各种因素影响而犯罪的人他本身也是一个不幸的人。
社会科学的研究如果脱离了实际现实,其所得出的结论也不过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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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什么考试
给北大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的考试赠言
第一试 甲的一生
最巧合之“一场婚宴引发的连环血案”
第二试 甲的一生前传
最悲情之“被嫌弃的少女郭芳的一生”
第三试 爱的春夏秋冬
最宫斗之“继承者们的互撕大战”
第四试 西京风云
最史诗之“跨越三十年的阴谋与爱情”
后记 最后一课
给北大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的考试赠言
附录一 法学院情书
《北大青年》采访
附录二 法检高手如果作答“神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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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新派学者的思路,会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人们不能只关注针对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析,因为那无助于减少犯罪;相反,更应当关注犯罪人,关注这些人犯罪的原因,由此改变引起犯罪的社会环境才能有效减少犯罪。第二,刑罚不应当是冷酷无情、以血还血的报应,因为报应对于一个意思决定不自由的人来说,既不正义,也不可能有威慑的效果。刑罚的目的应当在于教育和改造因为那个受到外部各种因素影响而犯罪的人他本身也是一个不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