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论上引彩云关于不忠的辫词时,五四批评家蔡元培找到了又一个例子可以证明他的观点,即彩云“一点没有别的”:“(她这番关于“姨娘”的)似乎有点透彻的话,可以叫纳妾的男子寒心”,然而从她前面有关正妻”的一段话,“可见他的见地,还是在妻妾间的计较,并没有从男女各自有人格的方面着想”。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1935年。蔡元培之所以失望,是因为彩云并没能实现他对新女性的想象,也即关于独立女性的后五四(post-May- Fourth)理想。然而,究其根本,这可能是他的失败,因为“还是在妻妾间的计较”的传统框架让他无法看到彩云对这一体系远具颠覆性的批判。而更难否定的,是他对“纳妾的男子”刹那间的(虽然是隐秘的)同情,凸现了他对旧男性( the old Man)不自觉地认同,尽管表面上他是在寻找新女性。蔡元培对新女性的界定不仅显得狭隘,而且从根本上说,也仍是男性中心主义的,他显然没有承认男性与女性、或正室与小妾之间基本的力量不平衡。虽然他自认为是后五四时期的新知识分子,他无法—正如他对彩云的不满所显示的—应对彩云的激进陈述,这一陈述并没有表现出对某种意识形态议程的信奉。再次,彩云被证明违背了太多的规范,她是一位不容易被归位的违规者
因此,在她的观念中,一位女性的出游有着多重的、彼此有所重叠的意味:首先,它是性别化的,或者更准确地说,这是一次富有性别含义的出游,而这些涵义是与狭义上的妇德相关的。因此,一位当众露面的女性( a woman in public)也就随即被转译为一个公共女子( a publicwoman),因而也就是道德沦丧的。彩云,这位妓女/小妾也就成了大使夫人的唯一合适的人选,同时也是唯一一位适合出游的女性,因为前身为妓女( the public woman)的她,已经无可救药地违背了“内”与“外”的划分。附加于这一伦理阐释的,是出游女子也被赋予了丰富的政治意义,因为她的举手投足都代表了整个国家。上述逻辑论述中的矛盾也为整部小说的讽刺性埋下了种子。在小说的一开始,正是彩云作为一个妓女变为小妾“模棱两可”的身份为其游动性提供了条件。而一旦开始其跨洋之行,在正室诰服的掩盖下,彩云的社会地位以及过往历史都开始变得模糊难辨。这种流动性很快便被转化成了权力,而这种权力与她最开始借自金夫人的那种“权力”有着质的不同。因为,这一权力不断地再定义她自己,为她铸造新的身份。
在晚明至清初有关名妓的描述中,她们往往是文化怀古的象征,而这种怀古又是富有政治含义的。学者们也对下至清朝早、中期,名妓文化的衰落,以及依附于这一文化之上的文化怀古情绪的逐渐消失进行了追踪。在《孽海花》中,文化怀古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投射于一位名妓身上。不过,承担传统文化价值观的重担并没有压在彩云身上,而是交托给了另一个更为边缘的人物:褚爱林。后者正是这样一个与最高等的文人圈有着紧密联系的小妾兼妓女:置身于各种文物之中,她自己便是个珍贵古物的真正的鉴赏行家。与彩云的命运极为相似,褚爱林一开始也是一个妓女,接着嫁给龚孝琪[著名文人龚自珍(1792—1841)的儿子]做妾;龚孝琪变得穷困潦倒后,她又重操旧业,这也是她进入我们视野的由来。在她的新居里,依然摆放了许多令人瞠目的珍贵文物,这些都是龚孝琪送给她作纪念的,也是她赖以谋生的文化资本。在此,小说花了大量笔墨来写她的寓所:商朝(约公元前1066年)的陶器,晋代(约265-420年)前后的碑文,甚至连她给金雯青和他的文人朋友们]坐的椅子,也都是古董珍品。对于褚爱林的描绘,也直接将其置于名妓传统之中,让其部分地发挥了文化怀古情绪之承载者的作用,尤其是当这一文化正统的继承者已经“穷得不得了”了。
因此,古人所说的将中国人与野蛮人区分开来的“大防”本应被不懈谨守,即使代价是身体的直接不适。事实上,正是旅行者的身体被象征性地召唤,扮演了文化差异之“防”( floodgate),就如身体本身也成为了铭刻这些差异的地方所在。同时,刘锡鸿与洪钧那些戏剧化的表现,其实也证明了所谓的“大防”是多么脆弱,尤其是当一个人身处“他们”之中,而他的每一个举动,无论多么琐细,都能被阐释为文化的、民族的、甚或种族性的越轨时,这一点表现得就更为明显。
的民族与历史逻辑,这也有悖于“夷”眼中的中国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