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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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基层政府一边和浙江村存在事实上的合作,一边又要在报告上否定它呢?原因在于:(一)他们是各职能部门(即所谓“条块管理”中的“条”),特别是公安口(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干部,和“块”上的基层政府或者基层管理机构(如村)不一样,他们得到的利益比“块”上的少得多。“浙江村”给当地老百姓带来的效益,“块”上的政府是看在眼里的,但“条则不管。相反,该地的治安混乱、卫生条件差等等主要要由“条”来承担责任。地方基层管理机构(行政村或者“分公司”一类)和浙江人的合作,也使职能部门的很多管理职能无法落实。(二)就所得的利益而言,地方基层管理组织的利益往往是以介于非法和合法之间的手段得到的,比如出租地皮盖大院。但是“条”上的单位所得的利益具有更大的合法性。当时工商口也认为“浙江村”要严厉整顿,他们认为由大红门街道办事处所办的早市不接受工商的管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但再赶“浙江村”,也不可能把京温中心给端掉。所以“条”上的单位否定“浙江村”,并不直接危及它的利益。(三)“条”上的个别人得了好处,他们更不会公开提出要保护“浙江村”。他们主要从集中的几个人身上受惠,不会把这少数几个人和整个“浙江村”等同。而且为显示清白,越是这样的人,越要在这个时候高喊清理。最后,任何受命起草报告的政府单位,首先就要揣摩上级的基本意图。那个时候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处于相对特殊的状态,“整治”的思路占上风。可以说,在还没有进行调查的时候就可以确定,这份报告不可能是正面肯定的。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