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宋]洪迈 原著,程民生/李旭 编
  • 出版社:中州古籍出版社
  • 定价:15.00
  • ISBN:9787534807701
  • 2019-12-03 19:50:04 摘录
    人生五计
    朱新仲常常说:
    “人生在天地之间,寿命的长短都是不一样的。以七十为准,
    十岁的时候还是儿童,整天围绕在父母膝下,由父母照料衣食寒暖,任何事情全都靠父母安排,自己只等着长大成人,这叫作生计;
    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大丈夫了,这时候骨骼健壮,踌躇满志,开始进入名利场,以求金榜题名,光耀门庭。这就好比是千里马虽然屈服槽枥,但心却想着一日千里,纵情奔驰于天地之间,这叫作身计;
    三十至四十岁之间,日夜呕心沥血,以求趋利避害,整日企望达官显贵,财源广进,门第旺盛,子孙绕膝,这叫作家计;
    年近五十的时候,心力怠倦,俯仰天地间,自己的才智谋略都已经施展完了,生命就像天空中的太阳偏向西山,青春就如白驹过隙,有去无回。这时候应该淡泊名利,藏起开路刀,像蚕作茧一样全力去建设安乐窝,这叫作老计;
    六十之后,人生已经过了一甲子,生命就像天空中的太阳临近西山,眨眼的工夫就有可能降落下去,这时候要注重修身养性,一定要做到身心安泰,含笑入地,这叫作死计。”
    朱新仲先生每次把他的人生五计讲给人听时,听者的情绪都在不断地变化。讲到身计,听者喜笑颜开;讲到家计,听者欣喜若狂;讲到老计,听者沉默不语;讲到死计,听者则哈哈大笑,并对朱新仲说:“你的五计太笨拙了。”笑话他的人多了,朱新仲自己也对五计产生了怀疑,自言自语地说:“难道人们都讳老忌死吗?"
    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
  • 2019-12-03 19:47:43 摘录
    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
  • 2019-12-03 19:09:02 摘录
    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
  • 2019-12-03 19:06:45 摘录
    治盗法不同
    向有“虽位将相,身听狱讼”之称的崔安潜,在唐僖宗时代,代替高骈担任四川节度使。当时四川境内盗贼非常多,崔安潜上任后却不下令捉拿。他的想法是:“这些盗贼假如不是有人姑息养奸,他们是不会如此猖獗的。”于是,他就
    采用了一个奇异的计策。拿出库中的一些钱放在各地的闹市中,并且张贴榜文说道:“凡是揭发、捉拿盗贼的赏钱五百缗;假如同伙告捕的,和常人一样赏赐,并
    且无罪释放。”
    这个榜文发出后不久,有人送来了一个盗贼。盗贼很不服气地向捕捉他的人嚷道:“你和我一同为盗十七年,赃物都平分,你怎么能捉我呢?”崔安潜说:“你既然知道已经出了告示,为什么不将他捉来?如果你把他捉来,那么他应当被处死,而你则要受到奖赏。现在你既然已经被人家告发了,就应当处死,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随即下令付给捕盗者赏钱,然后将这个盗贼在街市上处死。于是,盗贼们与其伙伴们相互猜疑,竞然在一夜之间纷纷逃散出境,从此境内再无一人为
    盗了。我每读此事,总认为崔安潜的做法的确是治盗贼的上策。
    后来李公择治齐州(今山东济南),采取的是严加捉拿、严加处罚的方法。但这样,齐州境内的盗患却屡禁不止。他不能理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有一次捉到一个很狡猾的盗贼,就饶他无罪,留在自己的身边,并问他:“为什么盗贼一旦作案就被抓获,但仍屡禁不止呢?”这个盗贼看李公择重用他,就把原因说给李公择了。原来是那些有钱人家为盗贼提供保护,若是遇到官府找到他们,就拿住其中的人交官,其他人就避免了被捕。李公择这才恍然大悟。下令:凡是窝藏盗贼的人家,
    必定严厉治罪,没收财产,查封房舍。盗贼这才无处藏身,齐州境内也就平静了。
    从这两件事中可以看到,治邦的法令,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像崔安潜的办法是好的,但是齐国的盗贼却将告发无罪当成了挡箭牌,因此,只要根据
    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就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
  • 2019-12-03 18:56:19 摘录
    汉二帝治盗
    刘汉天下有两个“武帝”。“武”的意思是“威武德”。这两人一个是西汉的武帝刘彻,一个是东汉的光武帝刘秀。
    汉武帝末年,全国各地大都不太平,盗贼祸乱危及百姓。这些人搭帮结伙,大股的几千人,小股的数百人。武帝亲自派使者捧着圣旨,命令各地出兵剿匪一场残酷的屠戮发生了。由于是朝廷严格的命令,又有赏赐,一场大肆屠杀必不可免。有时候杀掉的是盗贼,可也有很多人为了立功邀赏,杀害了很多老百姓。
    这一场杀戮下来,有的竟然能够“斩贼”万余人。
    后来,武帝又定了一个《沈命法》昭示天下。法律规定:“地方出现盗贼,地方官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没有抓获到,按规定二千石以下的官员以及下级主持这件事的人都得判死刑。”这以后下级官吏害怕被杀,即使有盗贼也不敢上报,唯恐不能捕获,违犯规定连累郡府,郡府也让他们不要上报。因此盗贼渐渐增多,
    上上下下却相互隐瞒,好躲避法令条文的制裁。
    汉光武帝时,成群的盗贼到处兴起。光武帝出台法令,并派遣使者到盗贼频发地进行监督,法令规定盗贼们只要相互揭发,五个人共同斩杀一人的,可以免除他们的罪行。官吏们即使停留拖延、回避不前、故意放纵盗贼的也不加追问,只以捉获讨伐盗贼的成效论处。那些郡守、县令犯了管辖区域内有盗贼而不收容捕捉的罪过的,仅因为害怕、软弱丢弃城池和职守的人,都不看成过失,只根据捕获盗贼的多少来评定优劣,只有包庇隐藏的人才判罪。于是互相追捕,盗贼们都解体逃散了。
    这两件事都是关于国家治安的战略,但是汉武帝以严惩不贷为特点,光武帝以宽宏大量为特点。汉武帝的作为比不上光武帝的作为,这从实际效果的好坏中
    就可以看到。
    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