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方法: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讲稿》是“三联讲坛”文库的一种,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于2002年8月。书的前面,有出版社撰写的文库出版“缘起”,其中写道:对于孟子而言,“得 …… [ 展开全部 ]
  • 作者:洪子诚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定价:38.00元
  • ISBN:9787301153703
  • 2019-08-18 00:16:33 摘录
    …也可以叫“历史批评”的方法。所谓“历史批评”的方法,用特雷西的话说,就是“那些被作为事实陈述的事情是如何成为事实的”。也就是说,“那些过去似乎是如此自然的历史和社会风俗,现在却被理解为不是自然的表达而是史的表达”(《诠释学、宗教、希望》,第65页)。在我们过去的文学史中,那些我们经常使用、习焉不察的事实概念、评价,是如何形成的,是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构造”出来的?——这是90年代我的主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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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8 00:13:47 摘录
    对于50—70年代的“非主流”文学,它们的偏离程度和性质,应该给予限定,而且要给予分析、说明。把当代文学中一些偏离“规范”的东西处理为完全对立的,这是种值得考虑的处理方法。我们在文学史上要做的,是要研究究竞偏离到什么程度,在什么点上偏离了当时的规范主题或规范叙述。比如说路翎的《洼地上的“战役”》,在什么地方偏离了当时规范的叙述,它在哪些地方引起了谴责和批判?而不能笼统地放置在当时肯定的那些作品的对立面上。虽然作家因为这些作品受到很大的打击,在当时被说成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甚至反革命,但是现在我们的研究,正是要给予澄清。不能够采取这样一种简单的处理方式。这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理解。
    “另外,把是否‘偏离’规范,偏离的程度大小简单当作价值判断的尺度,也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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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7 23:56:59 摘录
    罗贝尔·埃斯卡皮认为,“‘发表’是供众人支配的意思”。“为了使一部作品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现象,成为创造物,就必须使它同自己的创造者脱离,在众人中独自走自己的路。”(《文学社会学》,第36-37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该书还引述了让保罗·萨特在《文学是什么?》中的意见“为了使文学出现,必须具有一种具体的行为,它就叫做阅读…文学只能随着这种阅读的延续而延续。除去这一条,纸上就只留着黑色的污迹。”(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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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7 23:53:09 摘录
    我跟张老师讨论过《概观》的问题。我开玩笑说,我们这本书第一句话就有问题。“序言”一开头这么讲:……
    这种叙述方法,是当代文学史通常都会使用的,讲法大同小异。但是,这种说法很含糊,抓不住。我当时跟张钟讨论,“历史的巨手”指的是什么?“篇章”是怎样揭开的?“社会主义文学”这个概念又是什么含义?我们当时编书的时候,没有讨论过这些问题,没有对这些概念的内涵作过界定。
    “这种叙述方式,在“当代”的历史写作中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它在抹去一切裂痕的过程中来支撑这一叙述的确定的“真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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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7 21:58:05 摘录
    王宏志和伊格尔顿其实都在说明,不必把政治拉进文学理论(或文学史),“政洽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伊格尔顿说,这个标题“并非意味着:最后,一个政治的代替物’;却意味着;‘结论是,我们已经考察的文学理论具有政洽性。”(第213-214页)如果王宏志先生允许我们代他仿照这种语式说话,那就是,“(非)政治论述”“这个标题并非意味着:文学史,政治的代替物’;却意味着,我们已考察的文学史具有政洽性。’”当然,“政治”这个词,不应该做很狭窄的理解;“我们用政治一词所指的仅仅是我们组织自己的社会生活的方式,及其所包括的权力关系”。所谓“纯”文学理论,所谓纯粹以“文学性”、“艺术性”作为标准的文学史,如伊格尔顿说的,只是一种学术神话。确实是这样,文学理论,文学史,这些与人的意义、价值、语言、感情、经验有关的论述,必然和更深广的信念密切相连,这些信念涉及个体和社会的本质,个体和社会的关系,权力的问题等等。它们怎么能保持“纯粹性”呢?
    阐释不了那些深广信念的“学术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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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7 21:49:05 摘录
    …作者也特别注意现代文学史与香港这个地域的特殊关系。他提出的问题是:曹聚仁、李辉英这些作家的文学史是在香港编写、出版的,那么,他们跟香港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第二个问题,他们能不能称为香港的文学史家?第三,他们为什么选择在50—70年代的香港来撰写一部中国现代文学史?第四,这些作者在大陆成长,成名,他们的过去经历,也就是所谓“大陆经验”,在他们的文学史写作中,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些经验怎样制约了他们的文学史写作?还有一个问题是,他们的文学史跟同一时期中国大陆编写的文学史有什么异同?这种异同跟他们生活的香港这样一个地点有什么关系?
    王宏志《历史的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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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7 20:49:06 摘录
    …正如王德威所说,怀特的研究带给我们两点启示:“第一,它让我们了解到历史写作实际及认知上的力量,可能不是出于过去实事存在,而是出于其叙述的形式所引发的‘功能’;第二,历史写作不单是一种将经验组织成形的方法,同时也是一种‘赋予形式’的过程,而这种过程必定具有达成意识形态、甚至原型政治的功用。”(《想象中国的方法》,第299页)这里的意思,就是说,“历史”并不能自动存在,自动呈现,它的存在,必须赋予形式,必须引入意义。我们可以看到,在怀特这样的学者看来,历史和小说之间的界限已经相当的模糊,它们都是“写作”的成果。就像罗兰·巴特所说,“历史陈述就其本质而言,可说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产物,甚或毋宁说是想象力的产物”。这些论述,至少提醒我们注意历史的“写作”的层面,即具有“文本性质”的叙述活动。这种活动,都会受到某种“隐蔽目的”的引导、制约,研究者的历史观,他对事情的观点、趣味,必定要投射到他对“过去”所作的叙述中。从这个意思上说,“历史”必定要被不断改写、“重写”的。
    历史与非虚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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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7 20:41:38 摘录
    文学史研究中,我们首先遇到的是对“历史”的理解这一问题。这当然不限于“当代文学史”,也不限于文学史。关于“历史”这个概念的使用,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有三个方面的含义。如80年代翻译出版的美国学者菲利普·巴格比的《文化:历史的投影》中所说的,一是发生过的涉及影响众人的事件,二是对于这些事件的讲述(口头的,或文字的),三是讲述者对于历史事件持有的观点,他在处理这些事件时的观点、态度、方法。后者也可以称为“历史观”。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我们说“历史”这个词的时候,指的是前二者。德国的文学史家瑙曼在他的一篇文章《作品与文学史》中也指出,“文学史”一词在德语里至少有两种意义。他认为我们在研究文学史的时候,首先要区分这两种不同含义。一指文学具有一种在历时性的范围内展开的内在联系。当然对这个观点是有争论的。作家与作家之间、文学作品与作品之间,究竟是否存在一种历时性的关联?这在文学研究界有不同看法。有的理论家、特别是作家,会更倾向于对作品和作家的独特性的理解。瑙曼当然认为是存在这种联系的。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种“内在的联系”,我们研究、写作文学史才成为可能。如果否定这种内在联系,文学史的研究就失去了“动力”,或者说“基础”。不过,三四十年代英美的“新批评”,相信他们会比较不重视、或怀疑这种历时的联系。他们的理论和方法,都更强调文本的独立性和自足性。我做文学史研究的时间长了,也会产生一种厌烦、有时甚至沮丧的情绪,会想,文学史有那么重要吗?其实,有了好的文学文本就足够了!但是,为了不致丢掉现在的饭碗我们千万不要这样想下去,千万不要轻易怀疑这种“内在联系”(笑)。瑙曼指出“文学史”的另一种含义,是指对这种“内在联系”的认识,以及对它的论述,也就是写出来的文学史,成为著作的东西。
    “发生的事情”和“我们对这种联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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