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驻丹麦全权代表维尔纳·贝斯特博士( Dr Werner best),此刻面临着一种两难处境,不知该如何处置丹麦的扰太人。从贝斯特的背景来看,很难认为他会采取同情的态度。他早年是一名律师,1930年加入纳粹党,第二年加入党卫队,此后一直担任盖世太保的法律顾问,并直接为莱因哈德·海德里希工作。在帝国安全办公室工作期间他参与了对波兰知识分子的迫害,随后他到法国任职,直接参与对法国犹太人的镇压。而现在,这个忠诚的纳粹分子却做了一件与他一贯风格完全相悖的事:他通过中间人向丹麦犹太人透露了将要展开的抓捕。
后被寻觅贵重物品的当地居民一遍遍翻动。这个墓地以及附近的维斯瓦河就是一百多万人的最终归宿——许多犯人的骨灰倾倒在这条河里。这一百多万人的证词我们已永远无从聆听。
我们已经看到,许多犯人在离开奥斯维辛以后陷入了更艰难的处境,与此同时,奥斯卡·格伦宁却享受着(并且后来一直享受着)舒适的生活。这种反差并没有给格伦宁造成片刻的困扰。“这个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的,”他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尽最大努力去改善生活。我所做的也是每个正常人都会做的,那就是为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比如自己的家人创造最好的生活。只不过我成功了,有些人没成功。这跟过去发生的事没有关系。”
在这段历史上,一个又一个事例表明,对大多数人来说,违背社会的主流文化观念行事是极其困难的。瓦尔特·弗里德的老朋友约绍之所以与他反目,并不是他独自一人的决定,而是由于他所处的文化环境发生了改变,而造成这变化的,一方面是苏联人的占领,另一方面是少数犹太人在战后的回归,让很多人被迫面对一段自己努力想要遗忘的过去。选择永远存在,但随大流总是更容易一些。如果大家都持有反犹主义观点,都想要迫害犹太人,那么跟大家一样就可以了。
我们也不该因为知道贝斯特让大量丹麦犹太人逃跑的背后有他自己的政治考量,就否认其他丹麦人的救援行动所具有的道德价值。重要的是,丹麦人团结在一起反对驱逐行动时,没人知道贝斯特是怎么想的。每个为犹太人提供帮助的人在那时都以为他们的做法违背了德国人的意愿,并且可能会给自己惹上很大麻烦。因此克努兹·迪比才会说:“丹麦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是出于真正的友爱。那单纯是一种博爱的情怀,是善良和尊重。全欧洲的人本来都应该和他们一样。”这个观点让人难以反驳。
如果说,屠杀的决定是由极少数人——希特勒和他的核心人物——所做出,而大多数人只不过是“执行命令”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些极少数人视为“没有人性”的恶魔和虐待狂。但是,如果杀人是许许多多普通人自己所决定的行为(虽然是因为处于某种外力的情景之中),而且事后并不后悔,那么,我们便不能轻易将这些数量众多的人全都排除在人类群体之外。他们的问题是“非人性”,恰恰相反,这正是“人性”。里斯关注的显然是后种情形,“所有认为只有纳粹分子甚至只有希特勒才持有极其恶毒的反犹主义观念的人,也应当认真反思。最危险的想法之一,就是认为欧洲人是在少数疯子的强迫下心不甘情不愿地犯下了灭绝犹太人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