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在大街上碰见一位朋友,他酩酊大醉,我会领他回家。我领他回家这一举动,隐含着我之清醒。假如你坚持认为,这隐含着这样一个声称:我那时在那一方面比他强一些。随你怎么说,铁打的事实是我可以直线行走而他不能。我一点都没有说,我总体上比他好(in general a better man)。或者再举个例子,比如在诉讼案件中,我说自己有理别人理亏。我宣布了我相对于他的特定优势。这时你提醒我说,他具有英勇、好脾气、无私等等之类品质,是离题万里。这可能是实情,我也从未否认。但这里的问题是,关于一块地的归属或牛践踏庄稼的问题。
你把游戏变成必修功课,从而令他无缘于真正游戏。你还想得寸进尺?拉丁文课程之设置,真是为了他好。上课时间,他心安理得地偷偷用木头雕削船只。这时,你走了进来,发现了个“人才”(talent),打发他到木刻班。于是乎,一个闹着玩又会成为一门课程?你认为他会感谢你么?雕削船只的一半魅力在于这一事实,它带有对权威之抵抗。舍却这一乐趣,真正的民主政治无法存在。难道你也想剥夺他的这一乐趣?给他的癖好打分,使之冠冕堂皇,最终糊弄此可怜孩子相信,他的闹着玩,也和其他正经工作一样,自有其聪慧之处。你知道其结果么?当他走出校门,步入现实世界,他注定发现真相。他或许会失望。因为你已经使得朴全之人变为花花公子。他将憎恨处人之下(inferiorities)。然而要不是你,处人之下根本不会使他恼火。揶揄嬉笑中的轻松愉悦,不受干涉的毅然决然,其价值就在于,它是草率计划的制动器(brake),是小公务员扰民习性的路边石(curb)。乱嚷“我跟你一样棒”(“I'm as good as you”)的妒意,从另一方面讲,正是法西斯之温床。你正在拿走这一面,助长另一面。民主政治要求,小人物不要把大人物太当回事;然而当所有小人物都认为自己就是大人物时,民主政治就会死亡。
关于“好的阅读”,路易斯爱拿与人交往作比方。我们跟人初次交往,先把他或她预想成好人。准此,好人就是比你预想的还好或至少一样好的人,坏人则是跟你的预想相反的人。路易斯之所以把这种阅读方式称作“好”,是因为他相信这样一个道理:
过于“明智”的乡下人,进城之时被反复告诫谨防骗子,在城里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实际上,拒绝颇为诚恳之善意、错过诸多真正机会、并树立了几个敌人之后,他极有可能碰上一些骗子,恭维他之“精明”,结果上当。……真正并深情结交诚实人,比起对任何人之习惯性的不信任,能更好地防范坏蛋。
这话出自卡夫卡的书信,《致奥斯卡·波拉克》(1904.1.27)。更长一点的引文,足以显示这一经典比方之残酷:
我认为,只应该去读那些咬人的和刺人的书。如果我们读一本书,它不能在我们脑门上猛击一掌,使我们惊醒,那我们为什么要读它呢?或者像你信中所说的,读了能使我们愉快?上帝,没有书,我们也未必不幸福,而那种使我们愉快的书必要时我们自己都能写出来。我们需要的书是那种对我们产生的效果有如遭到一种不幸,这种不幸要能使我们非常痛苦,就像一个我们爱他胜过爱自己的人的死亡一样,就像我们被驱赶到了大森林里,远离所有人一样,就像一种自杀一样,一本书必须是一把能劈开我们心中冰封的大海的斧子。我是这么认为的。
卡夫卡提出的问题是,假如一本书令我们自惭形秽,给我们迎头一棒,还要不要读?假如我们总看“那种使我们愉快的书”,读与不读对于我之为我,又有何干?用C.S.路易斯的话来说,假如“走到天涯海角,我发现的依然只是我自己”,那我又何必走遍天涯海角呢?
不管法律所蕴含的道德,是高于还是低于主流道德,这一条都同样适用。假如我们道德提升,法律必须上升至我们的水准;假如我们道德沦落,法律必须随之降低标准。法律降低标准,相对于所有审判程序都变成演戏来说,可能为恶更少。
假如我们不再谴责谋杀,我们无疑会成为白痴或恶棍。要是真如此,我们就最好承认这一事实,并相应调适法律,而不是去将一个确实犯了谋杀罪的人无罪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