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成长、就不会有组织产生:具有这特征毫尤区别的原生质集合体属于最低等的生物。它没有显著的功能,只能够进行最微弱的活动,不能调节自己以适应环境,因此处在包围自己的破坏性力量的控制之下。这一团没有结构的物质变成有结构物质,并具有我们称之为有机体生物所具有的特点和力量,其中经历的变化,就是它各部分丧失它们原来的相似性的过程,假定它们各自不同的位置和周围的事物使它们能够适应这些不相似的各种活动,因而导致了这变化。这些功能上的差异和随后的结构上的差异,起初很不明显程度也轻微,种类也不多,随着组织的发展变得明确而数量繁多
这样同时它们的需求也相应地获得了更好的满足。现在,能用同语有表达的结构上的特征,将低等社会和高等社会区别开来,也将每一社会的早期阶段和后期阶段区别开来。原始部落没有确立不同的职责分L。首先,所有的人都从事问一活动,相互并不依賴,或只有偶然的彼此依。当时甚至没有个固定的部落酋长,只在战争时期才自发地哲时地听命于那些表现出是最好首领的人们。从这些小的木成形的社会集合体发展成规模更大的社会集合体,获得了不相似性的各部分变得更大,更明确,也更繁多。随着社会的演进,社会各单元承担起各种不同的活动,这是由它们当地不同的情况或
它们各个不同的力量所决定;逐渐地导致了水久性的社会结构的产
生,在这些社会结构当中,最基本的社会结构确定下来,同时因次
级的结构而变得复杂。次级的社会结构也同样如此确定下来,如此
反复下去。
即使这就是全部,此一类比也会很有内在意义的,但它还不是
全部。这两种变化有个共问的原因。试从动物开始举例分析,有
个由相同部分组成的动物,各配分独自地生存着,要在哪种情况
下才会建立这变化,以至于它的一部分实施一种功能,另一部分
现在把对这一观念的历史回顾放在一边,让我们来研究这观念木身。在社会学和生物学的联系上,有两种不同的但同样重要的方式。第·方面,所有的社会行为都是由个体的行为所决定的,所有的个体行为都大体上符合生命法则的很重要的行为,因此,要对社会行为进行理性的解释,就必须了解生命的规律。在第二方面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除了从它的活动的单元来考虑以外,还呈现出生长,结构和功能现象,就像在一个人的身体内的成长、结构和功能现象一样;并月后者是认识前者的必要的方法。我们将从这类比联系开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