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摘本创建于:2018-11-28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教育部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内附费孝通先生学术年表。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是值得每个中国人一读再读的经典作品。在本书中,作者以优美的学术语言将乡土文化与 …… [ 展开全部 ]
- 作者:费孝通
- 出版社:鹭江出版社
- 定价:58.00
- ISBN:97875459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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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幼年需要依赖成人的保护和供养的时期特别长。这是形成家庭的一个主要因素。家庭就是为了保障孩子得到保护和供养而造下的文化设备。要使父母肯担负这工作就得使他们感觉到孩子的无能,不能脱离他们。在父母眼中,儿女是不会长大的。老莱子要讨他父母的欢心,得穿起采衣,学孩子们跳跃。靠了父母这种心理,孩子可以不必在能力还不够的时候去直接应付环境。在冷酷的环境和孩子之间有父母这个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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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在日常生活合作中养成了团结的力量,总是会发生种要求继续生存的趋势。家庭既是最基本的合作团体,这种趋势必然是很强的。在别种团体,这种趋势是有助于社会团结和完整,而且可以顺势完成团体的持续。家庭却不然。这三角结构是一个暂时的结构。在一定的时间,子方不能安定在这三角形里,他不能永远成为只和父母系联的一点。他要另外和两点结合成新的三角形。于是原有的三角形也就无法保持它的完整性了。这并不是原有三角形的意外结局,而是构成这三角形的最终目的。三角形的破裂是它功能的完成。这有一些像是蚕茧。蚕茧不论怎样结实,怎样美观,它的目的是给茧内的蛹成长和蜕化成蛾的机会。茧壳的完整注定是暂时性的。若是为了要保持茧壳的完整,只有把蚕蛹烘死在茧内。可是杀蛹完茧又岂是作茧自缚者的本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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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论抚育作用时,我们多少是假定这是亲子间单方面的授予,孩子是父母的负担,供给、保护、教育,都是父母的义务。这其实并不是事实的全相。在实际生活中,孩子在和父母一起居住的时候,很早就参加了家庭的共同工作,成了分工结构中的一分子这也是抚育所必需的,因为基本的教育是生活的实践,只有在参与具体的社会生活时才能学习社会生活所需的技术、知识和道德。既然实际参与了具体的生活集团,孩子们对于这团体也不成为片面的接受者了,他们对于这团体也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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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在这里还值得提醒一下,父母把孩子看成自我的一部分,是由社会力量造成的,而并不是件生物的事实。我们自己社会中用血统观念来加强亲子一体的信念,以致我们常不自觉地认为子女是父母生物上的支派。若我们记得魏斯曼( Weismann)的“种质论”,就可以对于这种信念发生一点修改了。据这个学说,当我们还在胚胎开始分化的时候,体质和种质已经分存。体质长成我们的五官、四肢、内脏、躯身;而种质则系留着预备再度创造新个体。种质是原始的,历经世代而仍保其真元;体质是一代一代由幼而老,由老而衰,是断隔的。我们自觉的自我,乃是这个断隔的体质。我们的体质不是得自父母的体质,而是大家从同一的种质上长出来的。父母所给的不过是新体的抚育罢了。
社会用各种方法使父母对于子女在心理上认为是一体,更使他们觉得子女的成就比自己更重要。能做到这程度,社会才放心把新成员的长成交给孩子的父母去照顾。把理想自我交卸给子女,一方面不失为解决个人内心矛盾的出路,另一方面正合抚育作用的需要。亲子一体 种质论 -
把理想自我转渡到孩子身上去,固然有放卸责任的危险,但是在相当的范围之内,也正是抚育作用所需要的。我们要知道一个人所具的理想,并不是他个人的创造,而是社会对他的期望。我们在别人的贬褒中筑成我们的理想。因之,理想中的自我实在是社会标准的反映,现实和理想的差别,也正是个人和社会的歧异。一个人的理想是社会对他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