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摘本创建于:2017-08-20
认知突围:做复杂时代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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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用层层递进的方式,颠覆错误认知,直指人生 …… [ 展开全部 ]
- 作者:蔡垒磊
-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定价:39.00元
- ISBN:978750867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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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财产税制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
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1)产权属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
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由于在房屋出典期间,产权所有人
已无权支配房屋,因此,税法规定由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
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2.征税范围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
型工矿企业所在地。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
(二)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情形: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
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