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摘本创建于:2017-03-06
云南三村
《云南三村》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和他的助手张之毅先生上世纪30 年代末40年代初在云南内地农村所作的调查报告,包括了《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玉 …… [ 展开全部 ]
- 作者:费孝通, 张之毅
-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定价:35.00元
- ISBN:97878023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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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里积累资金的速度太慢,这从玉村发家致富的历史也看得很清楚。五老爷的高祖及祖父所以能够先后一共购进近五百亩土地,就是由于做了官,升官就能发财,添置田地。村里的冯火西、殷大所以能购进二三十亩农田,就是由贩运鸦片发的财。所以能买田置产,需要绕出农业以外。或做官或经商,才能发一笔大财用以增加田地。但一旦把升官或经商(主要是贩鸦片)发的财变成田产以后就成为守成的局面。一旦人口稍一发达,在造家宅和日用上稍一放纵,就会使守成局面不能维持下去而在下坡路上向下滑。农村的土地就不断地向城市集中。因为城市中做官和经商的人多,而农村则是经营农业为主,土地向城市集中,也就由农业经营者手中转变到做官和经营商业的富有者的手中,但土地所有权可以进城,土地经营却只能留在村中。这样农村在手工业方面日益织工化的同时,在农业经营上就日益佃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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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所以向城市集中意味着当时的农村经济日趋凋敝。所有使得农家出卖田地的原因,如鸦片嗜好,如疾病、死亡,如婚
娶,如争讼,如兵役出钱请人顶替,以及其他种种,都只是使得
田地出卖的近因或外在原因。真正的内在的远因,还是由于当时农业生产力太贫弱,累积财富的力量太小,一般农家经济均很窘迫。这样他们保持土地权的力量本来就够薄弱了。在平时他们当然不愿出卖田地,但一遇临时任何风波与打击,或自己在生活上稍一放纵,即非卖田卖地不可。 -
在玉溪,鸦片贩卖使商人获得大批土地权,而鸦片消费又使得若干农村中的地主丧失土地权。在土地的集中与分散上,鸦片烟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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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田的种种原因中,其中值得特别提出来的,是出卖养老
田一事。养老田是在分家时给父母留下来的一部分。因分了家的
兄弟间,经济界域非常严,往往对于父母的赡养及丧葬推诿观望,
各人惟恐自己出头会增加了自已的负担,所以在分家时特别为父
母留下一笔田,父母生时作养生之用,父母死时即将养老田卖作
送死的丧葬费用。细究卖养老田的人家,其子孙不必是穷得非卖
养老田不可,只因息事宁人,以父母养老田来办父母丧事,既无兄弟在丧事上负担不均之事发生,又可省却因分养老田而多生一番事。这种留下养老田并出卖养老田作为对父母养生送死的事,在云南农村里颇为习见。 -
这说明当时的政府不仅在商业资本往产业资本的转化过程中没有加以鼓励支持,而且采取压制掠夺的手段加以阻挠和破坏。经济上的落后性和政治上的落后性相互作用而成为一种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不仅表现在政府对商人事业加以粗暴掠夺,而且也表现在官商勾结共同经营鸦片走私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