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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背景全然不同,但兄弟会拒绝在入会仪式里纳入公益活动,原因跟C国不为征文比赛设置更刺激的奖品是一样的:他们希望参与者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一旦做了,就没有借口可找,没有退路可选。新会员在入会仪式上主动承受了非人的折磨,他不可能说自己这么做只是出于慈悲心肠。战俘写了反对自己国家的政治文章的,不能让他有机会在事后耸耸肩说“我只是贪图那份大奖罢了”,绝对不行。兄弟会的章程和C国战俘营都是要让人做了以后就回不了头,只让兄弟们、战俘们写出承诺还不够,还得让他们发自内心地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起责任来。
社会科学家已经确定了一点:只有当我们认为外界不存在强大的压力时,我们才会为自己的行为发自内心地负起责任。优厚的奖品就属于此类外部压力,它可以让我们去执行某一行动,但并不足以让我们自觉自愿地对此行动负起责任。顺理成章地,我们也不会觉得该对它有什么承诺。强大的威胁也一样:它能让人当场顺从,但不大可能带来长期的承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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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想要建立持久凝聚力和卓越感的团体来说,入会活动的艰辛能带来一项宝贵的优势,这种优势,是该团体绝不愿轻易放故此,不管成员是不愿接受折磨,还是不忍施加折磨,团体都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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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想要建立持久凝聚力和卓越感的团体来说,入会活动的艰辛能带来一项宝贵的优势,这种优势,是该团体绝不愿轻易放故此,不管成员是不愿接受折磨,还是不忍施加折磨,团体都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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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一种言行一致(同时也显得言行一致)的慝望。一旦我们做出了一个选择,或采取了某种立场,我们立刻就会碰到来自内心和外部的压力,迫使我们按照承诺说的那样去做。在这样的压力之下们会想方设法地以行动证明自己先前的决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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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解决方案成功的把握更大。倘若别人的提议我们确实赞同,那就不妨接受它;倘若这一提议别有所图,那我们就置之不理。比方说,有人给了我们一个恩惠,我们大可以接受下来,同时认识到将来有回报他的义务。跟别人达成这样的协议,并不意味着这个人能通过互惠原理利用我们。相反,自从人类来到这个世界,公平地参加“义务信誉网”,就在个人和社会层面上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好处。然而,要是最初的善意其实是专门设计来刺激我们回报以更大恩惠的圈套、机关或诡计,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的合作伙伴并非心肠好,而是想要牟取暴利。基于这样的条件,我们当然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旦我们确定最初的恩惠并非出于善意,而是一个顺从伎俩,那我们就不必受它影响了,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我们能准确地判断、界定顺从伎俩,不再把它们错看成恩惠,施与者也就没法再跟互惠原理站到同一阵线了:互惠原理只说要以善意回报善意,可没说要用善意来回报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