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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炉筒时,大概是九岁到十一二岁。到了四十岁上,我发现后来我干任何事情都没有了那股百折不挠的决心;而且我后来干的任何事都不像那件那样愚不可及。爬炉筒子没有一点好处,只能带来刻骨铭心的痛苦但我还是要爬。这大概是说明你干的事越傻,决心就会越大吧。这也说明我喜欢自己愚弄自己,却不喜欢被别人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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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忘不了这句话,感觉这个可能已经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强壮的王二,大个子的王二,性欲旺盛的王二是怎么一步步被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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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转铃走过茫茫大雪回城去,除了飞转的雪片和沙沙的落雪声看不见一个影子,听不见一点声音。冷风治好了持续了好几天的头疼。忽然之间心底涌起强烈的渴望,前所未有:我要爱、要生活,把眼前的一世当作一百世一样。这里的道理很明白:我思故我在,既然我存在,就不能装作不存在。无论如何,我要对自己负起责任。
人一直立过多少flag,几人能实现当初的理想和抱负呢。对自己负责任,多简单又多难实现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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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代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代。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前者该当出斗争差,后者就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但是谁也没权力把我们五马分尸,所以只好把我们放了。
陈清扬告诉我这件事以后,火车就开走了。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王二与陈清扬,做爱与伟大友谊,批斗与交代材料,清白与破鞋,别人说你是与你是不是。不断出现的重复辩证看起来荒诞,重复出现的伟大友谊冲击阅读底线。为什么王二和陈清扬都说那是他们的黄金时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