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自然种类或有限变异的公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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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种类的学说,尽管在建立象“狗吠”“猫叫”这类先于科学的归纳上是有用的,却只是在通向另外一种性质不同的基本定律的道路上的一种近似的和过渡性质的假定。由于这个原因,也由于它的人为的偶然性,我不能把它当作科学推理的一个公设。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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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比较详细他讲述一下凯恩斯的假设。他假定——不是就一般来讲就是就某个特定领域来讲——可能找出一个由基本性质构成的有限集合,这个集合使得在我们知道某一个体具有这些性质中哪些性质的时候,我们就能够知道(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这个个体的至少某些另外性质是什么,不是因为存在着逻辑上的关联,而是因为事实上某些性质只与某些其它性质一起出现——例如,一切反刍动物的蹄子都由两半组成。这个假定类似于孟德尔的遗传基因说,按照这个学说有限数目的基因决定一个动物或植物的全部先天性质。凯恩斯假定存在有限数目的性质群,并且属于同一个群的两个性质具有相同的外延。如果n 是这类群的数目,并且如果我们任意选择两种性质,那么它们属于同一个群,并且因而凡是具有其中一种性质的个体也具有另外一种性质的机会是1/n。这就足够为凯恩斯提供为了证实归纳法的正确性所需要的基础。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