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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关于公设的知识,就我们确实认识它们的范围来说,是不能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的,尽管它们所有可证实的后果都是被经验所证实的。我们必须承认,从这个意义上讲,经验主义作为一种认识论来看,已经证明不适当了,尽管它比以前任何一种认识论要好。的确,我们似乎已经在经验主义身上找出的这类不适当的地方是由于严格遵守一种唤起过经验主义哲学的学说而发现的:即认为人类的全部知识都是不确定的、不准确的和片面性的。这条书摘已被收藏1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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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当中,经验引导我们得出一些概括,例如“狗吠”。作为科学的一个起点,如果这些概括在大多数情况下为真就够了。但是尽管吠叫的狗足够引起对于“狗吠”这个概括的信念,它本身却不能提供任何相信这个概括在来试验过的情况下为真的理由。如果经验可以提供这样的理由,那么它一定要由那些将使某些类概括具有先在的可信性的因果律作出补充。这些原理,如果我们假定它们成立的话,会引导出与经验相符合的结论,但是从逻辑上讲这件事实连使这些原理具有概然性也做不到。我们关于这些原理的知识——如果这可以叫作“知识”的话——最初仅仅以趋近那类提供合理根据的椎论的倾向的形式而存在。通过对于这类推论的思考我们才得以明确说出这些原理。在它们已被明确说出之后,我们就能使用逻辑技巧改进叙述它们的形式,并去掉多余的东西。……那就是说当我们使用经验来让我们相信一个类似“狗吠”的普遍命题时,我们是按照这些原理来进行概括的。随着人类理智的进步,他们的推理习惯已经逐渐变得更加接近自然律,而这些自然律已经使这些习惯变得从始至终常常是真实的期待而不是虚妄的期待的来源。养成引起真实期待的推理习惯是生物赖以生存的适应环境的一部分。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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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推公设可以叙述如下:如果已知A 和B 两类事件,并且已知每当A 和B 都能被观察到时,有理由相信A 产生B,那么如果在一个已知实例中观察到A,但却没有方法观察到B 是否出现,B 的出现就具有概然性;如果观察到B,但却不能观察到A 是否出现,情况也是一样。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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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公设是关于某些保证可以得出具有概然性的因果关系的推论的外界条件的。我们所说的情况就是那些许多结构上相似的事件围绕着一个中心的情况。“围绕着一个中心”这个短语在意图上有些含混不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却能得到精确的意义。假定一个已知物体同时为许多人看见并由许多架照相机拍摄下来。这些视觉与这些照片可以通过透视律排列起来,用同样的定律可以确定看到的和摄下的物体的位置。在这个实例中,所谓知觉结果与相片“围绕着一个中心”的意思是可以得到精确的定义的。当许多人听见同一个声音时,如果有精确的方法确定他们听到声音的时间,那么就会有一个同样精确的定义,因为我们发现他们听到声音的时间与某一已知时间的差别和他们与某一点的距离成正比;在这个实例中,在该已知时间的那个点就是时空中心或声音的起源。但是我愿意在不能取得这类精确结果的情况下(例如气味)也使用这个短语。……当许多结构上相似的复合事件在相离不远的领域围绕一个中心分布时,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所有这些事件都属于以一个位于中心的具有相同结构的事件为它们的起源的因果线。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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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设有一个主观的和客观的方面。假使你一直在看太阳,然后闭上眼睛。你的主观情况变化很快,但并不是不连续的;它经过残象感觉,即时记忆和逐渐变弱的真正记忆这些阶段。我们相信太阳并不经过类似的变化;我们相信太阳的变化也是逐渐的,但是性质却完全不同。物理的和心理的连续性(例如,运动的连续性和变弱的记忆的连续性)有着不同的定律,但是两者都为我们的公设提供了例证。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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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永久性的公设的主要用途是代替常识中的“东西”和“人”的观念,而不涉及“实质”的概念。这个公设可以叙述如下:已知任何一个事件A,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在任何一个相邻的时间,在某个相邻的地点有一个与A 非常类似的事件。一件“东西”就是一个由这类事件组成的系列。正是因为这类事件系列常见,所以“东西”是一个使用起来很方便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到在常识认为属于一件“东西”的一系列事件中,相似性只存在于时空相隔不远的事件之间。三个月的胚胎和成年人之间是没有很多相似之处的,但是两者却通过一步一步逐渐过渡而联结起来,因而被人看作是一件“东西”的发展阶段。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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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保证科学方法有效所需的公设可以减少到五个。很可能还可以进一步减少,但是我自己却没有能够作到这一点。我们根据前面分析得出的这五个公设可以叫作:a. 准永久性公设。b.可以彼此分开的因果线公设。c. 因果线中时空连续性公设。d.围绕一个中心分布的相似结构的共同原因起源的公设,或者说得简单一些,结构公设。e. 类推公设。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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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线”的概念不仅包含在东西或人的准永久性中,而且也包含在“知觉”的定义中。当我看见群星的时候,每一颗星在我的视网膜上会产生它的单独的效果,它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全靠有一条穿过当中空间的因果线。当我看见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或一页印刷纸时,从这些东西的各部分到眼睛之间就有因果线存在。我们可以把因果连锁再往后推,一直推到太阳——如果我们是凭日光看东西的话。但是如果我们越过了桌椅或印刷纸再往后推,那些原因对于它们的结果就不再具有任何接近的相象之外了。此外,这些原因不是仅仅与一件“东西”联系在一起,而且与相互作用连系在一起,例如介乎太阳与桌子之间的相互作用。结果,在我“看见一张桌子”时我的经验能够给我很多关于桌子的知识,但却不能给我很多关于以我的经验为终点的那个过程的先前部分的知识。由于这个理由,人们说我看见的是桌子,而不是太阳。但是如果把太阳反映在一面好的镜子里,那么人们就说我看见了太阳。一般来说,在叫作“知觉”的那种经验中被知觉的事物是以一个感官为终点的一条因果线的首项。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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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把“实体”抛弃之后,就常识来说,在不同时间的一件东西或一个人的同一性就必须解释为存在于某种可以叫作“因果线”的东西上面。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凭借一种与以前的外形在性质上的相似来认识一件东西或一个人,但是这并不是用来给“同一性”下定义的东西。一位在日本监狱禁闭过多年的朋友回来见到我们,我们可能说:“我真有些认不出你了”。假定你认识一对你无法分别的挛生兄弟;假定其中一个在战斗中失去一只眼睛,一条胳膊和一条腿。这时他与他先前自己的相似远远不及另外那个挛生兄弟,但是由于某种因果的连续性,我们仍然把他,而不是把另外那个挛生兄弟,和他先前自己认作同一个人。对于自己来说,个人的同一性是由记忆来保证的,记忆产生一种“因果线”。一块已知物质在一个已知时刻可能属于不止一种“因果线”;比方说,我的胳膊永远是同一条胳膊,尽管组成它的分子在改变。在一种情况下我们考虑的是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因果线,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物理学的因果线。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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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永久性的重要性不具有那样多的习惯势力,也较少引起人们的注意。从一种意义上讲,它可以被认为是第一运动律的推广。第一运动律说,不受外界原因影响的物体将继续以匀速作直线运动。这句话蕴涵着:第一、物体继续存在;第二、那些可以看作是“小的”原因将只产生方向或速度上的小的改变。这一切在意义上都显得有些含糊不清,但是它却把那些可以叫作“正常的”预料的东西建立起来。我所说的准永久性定律比起第一运动律来要普遍得多,人们用它来解释常识关于“东西”的概念和物理上关于“物质”的概念(古典物理学中)所以成功的原因。由于以前各章已经说过的理由,一件“东西”或一块物质不当看作是一个单一的有持续性的实体,而是要看作一连串互有某种因果连系的事件。这种因果连系就是我所说的“准永久性”。我提出的这个因果律可以叙述如下:“已知在某一时刻的一个事件,那么在任何稍微靠前或靠后的时刻,在某一相邻的地点,存在着一个极其相似的事件”。我不是肯定说这种情形总在发生,而只是说它往往经常发生——经常到足以让在一个特例上证实它的归纳得到高度的概然性。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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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有三种方法克服这种困难,即(1)微分方程,(2)准永久性和(3)统计上的规律性。……1.每当某一组外界条件产生促使这些外界条件发生某种变化的趋势,而这种变化转过来又改变这种变化的趋势时,就有必要使用微分方程。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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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们刚才研究的结果来看,“原因”这个概念是原始的和不科学的。在科学中它已被“因果律”的概念所代替。这种发展的需457 要发生如下。假定我们有一种常识性的概括性命题,即认为A 是产生B 的原因,例如橡果是产生橡树的原因。如果在A 与B 之间有一段有限的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可能发生某种事情阻止B 的出现,例如猪可能把橡果吃掉。我们无法把世界上全部无限复杂的情况都考虑进去,并且除了凭借以前的因果知识,我们也无法说出哪种可能发生的外界条件会阻止B 的出现。我们的定律因而变成:“如果没有什么东西阻止B 的出现,那么A 将成为产生B 的原因”。或者更简单点说:“除非A 不产生B,A 就是产生B 的原因”。这是一个蹩脚的定律,作为科学知识的基础是很不够的。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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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问一下自己:当我们假定因果关系时,我们是假定一种特定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还是仅仅假定不变的系列?这就是说,当我肯定“A 类的每一事件是产生B 类的一个事件的原因”时,我的意思仅仅是说:“B 类的一个事件随着A 类的每一事件而发生”,还是已经超过了这一点?在休谟以前,人们总是抱着这后一种看法;从休谟以来,大多数经验主义者采取了前一种看法。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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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完全出于偏见,还是来自传统的影响,或者由于某种别的理由,人们相信有一种认为结果总是随着原因发生的自然律比相信有一种认为结果通常随着原因发生的自然律更为容易。我们感到我们可以想象,也许甚至有时知觉到,一种“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当这种关系成立时,它就保证了不变的序列。在因果律中唯一容易看出来的那种弱化不是说一个因果关系可能不是不变的,而是说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存在因果关系。我们可能不得不承认,在单个原子中量子转变和放射性裂变没有不变的先件;虽然它们是原因,它们却不是结果,并且没有可以看作它们原因的一类直接的先件。人们可以承认这样一种可能而不致破坏证据对于一个因果律所起的归纳力量,只要人们仍然把大部分可观察的事件看作既是原因又是结果。我将假定承认这种限制。这就是说,我将考察因果律以便肯定:在因果序列发生时,因果序列是不变的,并且这些因果序列经常发生;但我并不认为每个事件都是某一不变的因果序列的一个分子。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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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种类的学说,尽管在建立象“狗吠”“猫叫”这类先于科学的归纳上是有用的,却只是在通向另外一种性质不同的基本定律的道路上的一种近似的和过渡性质的假定。由于这个原因,也由于它的人为的偶然性,我不能把它当作科学推理的一个公设。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