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有限频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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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清楚归纳不能纳入有限频率说的范围,即使通过把一个特殊归纳看成一类归纳中的一个这种办法也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检验过的归纳只能为一个迄今尚未检验过的归纳提供有利的归纳证据。那么,如果我们说那种归纳正确有效的原理具有“概然性”,我们所说的“概然性”这个词的意思就不同于有限频率说中所说的“概然性”的意思;我认为我们所说的“概然性”的意思一定就是我们说过的“可信的程度”。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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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这类实例中遇到了等级不同的概率。第一级是:天大概会下雨。第二级是:我看到的预兆是大概会下雨的信号。第三级是:大概某些种类的事件使得某些将来的事件具有概然性。在这三个等级中,第一级是常识所说的概然性,第二级是科学中的概然性,第三级是哲学上的概然性。在第一阶段中,我们已经观察到迄今为止十次中有九次B 跟随A 而发生;所以在过去A 使得B 具有有限频率意义下的概然性。在这个阶段我们不加思索就假定我们可以预料将来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在第二阶段中,即使不怀疑从过去推论出将来的一般可能性,我们也认识到这类推论应该受到某些保障,比方说穆勒的四种方法。我们还认识到即使按照最好的规则行事,归纳也不是总能证实的。但是我认为我们的方法仍然可以纳入有限频率说的范围之内。我们在过去已经做过一些归纳,有些做得比较仔细,有些则较差。在那些按照某种方法做出的归纳当中,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一部分p 得到了证实;所以到现在为止这种方法已经对于它所许可的那些归纳赋予概率p。科学方法大部分是由一些法则组成,通过这些法则我们可以使p(由过去归纳的过去结果所证明的)更加接近于1。所有这些仍然未出有限频率的范围,但是现在归纳却是我们估量频率的单独项目。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