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遗漏的收入来自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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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年,我们在全国各地几十个不同规模城市进行了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调査。在此基础上,2007年笔者发表了题为《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报告。在这个报告中,笔者推算我国在2005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中,有4.8万亿元没有反映在居民收入统计数据中的隐性收入,主要发生在髙收入阶层。笔者认为这些隐性收入的大部分厲于“灰色收入”。笔者通过对城镇居民分组收入数据进行校正,发现在包括了隐性收入后,城镇最髙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从9倍扩大到了31倍,全国居民最髙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人差距从21倍扩大到了55倍。这意味着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失衡比过去所普遍了解的情况更加严重.该报告还根据家用汽车拥有量、商品住宅销售置、私人出境旅游的人次数 以及银行存款的分布数据,从不同角度对居民收入(主要是高收入居民的收入)进行了估计,从而对上述推算结果进行了交叉验证.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