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常常是省下几分钟,浪费了几小时。
-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心态是人类社会早期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目的是通过展示伤害的形式来维护一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稳定状态。这就决定了报复行为的本质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惩罚和威慑,本身并无助于消减仇恨。它只能用来伤害报复对象,却无法用来化解心中的仇恨。现在,随着社会规范日益成熟,仇恨、报复所带来的实际社会价值越来越小,而它对于个人的负面作用却越来越明显。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