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时间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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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期间关于志同道合的婚姻和中国乡村妇女的落后的故事既包含了农村妇女,也制约了她们,有时还歪曲了她们的形象。这种故事一直延续到当下有关农民的“素质”尤其是农村妇女的“素质”的国家话语中。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党和国家有关当局需要把农村妇女看成是需要被拯救和被提升的,以作为继续对衣村生活施行干预的正当理由。干部和地方领导于是担当起提升妇女素质的职责,哪怕他们并非总是合格地完成了任务。无论是五四的思维方式,还是认为“落后”的农民未能完成现代化婚姻带来的挑战这种看法,都不会对我们理解婚姻在中国集体化时期如何变革有什么大的帮助。我们更需关注的是,妇女在维系或者离开一段婚姻时,她们自己在感情、现实和政治之间作出的利益权衡。这些权衡有助于使她们成为具有美好品德的妇女,值得被颂扬,并易于被她们的社区辨识。我们探询的中心问题应该是,农村妇女是如何理解她们自己的各种关系、各种群体和各种抉择的,以及她们在看待围绕着她们的、迥然不同的当代格局时,又是如何记忆这些选择的。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