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世俗失序而发,大概从东林、复社之后,开始出现一种士人的自我撤离意识”(the“ withdrawal” of high from popular culture)。我用“自我撤离意识”是指明末中国出现了一群士人,发展出一种愈来愈强的自认为趋向古代儒家理想的倾向,而且自觉地以有别于受佛、道浸染而比较纯粹的儒家经典知识作为凭借,把自己与通俗文化或流俗区分开来,进而逐渐形成一种清整、批判流俗的运动。所谓士人的“自我撤离意识”即指他们自觉地以儒家经典知识为凭借,将自己从流俗文化“撤离”开来。前述这种“撤离”或自觉的运动表现在许多方面,而“礼治社会”的提出是其中一个面相。
所以我们可以推测,复兴古礼的潜在动机之一是重新发掘、创造一套属于汉人的古代礼仪,把自己和满人区分开来以维持自我的认同,这种心理可能是存在着的。在乾隆年间,朝鲜使者朴趾源(1737-1805)的《热河日记》中记载着朴氏与一位王秀才的对话,朴氏问为何当时妇女缠裹小脚时,王秀才回答说“耻混鞑女”(00。这个回答颇能反映当时人们把自己习俗文化的一些独特之处刻意突出,或解释成维持一种不能明白说出的深层的种族认同的情绪。
士身份的危机感表现在许许多多方面,譬如说现实上有许多家族因为受奢侈之风的影响而挥霍败落,张履祥的《近鉴》记载了许多这样的例子。而明末江南的奴变使得高下变易,士族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感,而以上的共同结果便是归庄(1613-1673)所说的“世家巨族,破者十六七”。
前面已经说过,三礼以“士”为中心,因此在以三礼为核心的礼治社会中,“士”毫无疑问地是所有社会文化的中心,并以此中心将每个阶层的身份、行为再确定下来。在实际生活上,人们很难将古礼的细节付诸实行,但是如果整个社会在理念上又回到这个框架,则自然而然地要以“士”为中心去厘定社会蓝图。
针对世俗失序而发,大概从东林、复社之后,开始出现一种士人的自我撤离意识”(the“ withdrawal” of high from popular culture)。我用“自我撤离意识”是指明末中国出现了一群士人,发展出一种愈来愈强的自认为趋向古代儒家理想的倾向,而且自觉地以有别于受佛、道浸染而比较纯粹的儒家经典知识作为凭借,把自己与通俗文化或流俗区分开来,进而逐渐形成一种清整、批判流俗的运动。所谓士人的“自我撤离意识”即指他们自觉地以儒家经典知识为凭借,将自己从流俗文化“撤离”开来。前述这种“撤离”或自觉的运动表现在许多方面,而“礼治社会”的提出是其中一个面相。
风俗成为他们面对的第一个大问题。人们对风俗的衰败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这方面的言论见之于许多著作中331),人们动辄说正、嘉或隆、万以前如何如何,正、嘉或隆、万以后又如何如何,到了清初,风俗整顿论又与明廷之衰亡联系在一起。当时严肃反省风俗者相当之多,归纳起来,他们对于宗族群体尊卑淆乱、四民混淆、奢侈、逾制、身份混淆等深感不满,而提出以“礼”抗“俗”之主张。
晚明心学产生一种特殊的心理特质,这个心理特质形成了两个极端,一是各执意见以为天理而纷争不断、一是行为上权宜主义,而这两者都出为同一个根源,即诠议“心迹”而忽略了外在行为的标准。明季党社之争势如水火,其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各自以动机的纯洁与否判断他人,且因自认动机纯洁而把自己的意见当作天理,弄得天下皆是自负的圣贤,连《笑林广记》中都常以道学家的各执意见以为天理作为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