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足以彻底改变你思维世界的小书。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D.Q.麦克伦尼,将一门宽广、深奥的逻辑科学以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妙趣横生的语言娓娓道来。它既没有刻板的理 …… [ 展开全部 ]
  • 作者:D. Q. 麦克伦尼
  •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 定价:39.90
  • ISBN:9787550283305
  • 2017-08-02 22:09:43 摘录
    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直接确认事实: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
    用亲身体验真是获得第一手资料的最可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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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02 22:01:49 摘录
    俗话说,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这正说明注意力是有价值的。注意力要求我们对所处的每个环境以及组成环境的每个要素都做出敏捷主动的反应。全神贯注与被动接受是不兼容的。不要对周边的事物漠然处之,要用心去看,用心去听。学会关注细节,不因事小而疏忽。古语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庆幸自己是个比较注重细节的人,是否可以说我有一定的逻辑思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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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7:16:20 摘录
    逻辑是让人信奉真相的技术。

    拉布吕耶尔
    法国道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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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7:15:10 摘录
    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免听众产生困惑的可能。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所有、有些),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而无须直接表达。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像“迦太基人既粗鲁又愚套”这类表述,都是包括所有的迦太基人。而当这个观点被质疑时,表述者就可以辩解说,他并没有说所有的迦太基人都是粗鲁愚蠢的。是的,他确实没有直接说,但他暗示了。
    要注意这种故意省略以便狡辩的逻辑漏洞,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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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7:11:23 摘录
    一个普遍命题涵盖的对十象非常广,但它并不必然就是不精确的。“马是脊椎动物”和“马是家畜”都是普遍命题,而且没有什么理由怀疑这些命题的正确性。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在命题“马是脊椎动物”当中,归在“马”的类别之下的每个成员(所有的马)都被包括进去。但是这一命题的语言并没有表达得如此直接。为了防止引起任何歧义,我们在表述中添加定语“所有的”:所有的马都是脊椎动物。而当我们不想涵盖类别中的所有成员时,必须明确地加以说明,例如:有些马是白色的。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全称肯定命题意味着“所有的”、“每个”(所有的鲸鱼都是哺乳动物),它肯定了某个类别的所有事物的某种共性。全称否定命题是指“没有”的陈述(没有鱼有脚),它强调某个类别缺乏某种特性。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它会被定语“一些”所限定(一些哺乳动物是树栖的,一些土豆是不新鲜的)。但是,类似“大部分成年人开车”和“大多数底层人投票给皮特·森”同样是特称命题。只要命题中不是包括类别中的所有成员,它就是特称的。无论部分是大是小,部分只能是部分。
    当我们讨论一个命题是特称命题还是全称命题时,我们的关注点在逻辑学上称为命题的“量”。单称命题和全称命题是对立的,它的特点是其所表述的事物是单个的个体。“玛丽从马里兰州来”是个单称命题,“菲尔德在芝加哥市”也是。
    全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很明确。它们或肯定或否定整个类别的某种特性,没有例外。相反的,特称命题通常都是模糊的。“一些”包含了太多的选择,它可能是99%,也可能是2%。但是,有些特称命题也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例如,“16%的运动员在两小时内完成了比赛”。你要做的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尽量精确地陈述你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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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7:01:35 摘录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例如,“收音机在汽车后座上”。我们明确知道这里说的实际情况是什么。但是,如果有人说“收音机可能是在汽车后座上”,或者“可能收音机是在汽车后座上”,情况马上就变得不确定了。这些就不是直言命题,因为我们拿不准实际情况。直言论证(由直言命题组成)是最有效的辩论,因为它提供给我们的是确定的信息。我们能否说出直言命题取决于实际情况。例如,如果我确实不知道收音机在哪个位置,直截了当地说它是在汽车后座上是不负责任的。
    切记要谨慎?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一个人可能会说“芝加哥棒球队是最好的棒球队。”这是一个直言命题,但它告诉我们的只是讲话者坚定的信念。它描述了一个主观事实,因为它只是讲话者自己的观点,而不反映任何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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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6:53:23 摘录
    在逻辑论述中,避免语义不清和模棱两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
    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所属的最相近的“类”,是众多在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经典定义是“理性的动物”。在这个定义中,“动物”是最相近的类,是与人之所属最贴近的类别。为什么?因为人与这个类别中的其他成员一样,具有动物的属性。亚里士多德没有选择如“有机物”“自然物”“事物”等类别,因为这些类别所包括的范围太广了。那样,他所要定义的人将和不具有相同性质的其他事物混为一谈。
    特殊的不同点是用来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的特寺性。在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定义中,“理性”这个特性,是将人从动物当中区分开来的不同点。特殊的不同点叫作特性,它确定了特定的类别,并把它同其他的类别区分开来。当定义某个事物的时候,我们所要做的仅仅是更精确地鉴别它:首先把它放入相似的类别中,然后指出其区别于其他同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
    特性(特殊的不同点)
    按照上面所说的方法,让我们来定义下面两个相当困难的术语。
    正义
    第一步:“正义是一种社会美德….…”
    第二步:“……通过正义,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
    得的一切。”

    第一步:“害怕是一种情绪…,..”
    第二步:“…,…·促使我们逃避所感知的危险。”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
    逻辑定义:先放入最相似的类别,再指出其区别于其他同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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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6:37:42 摘录
    目的因,就是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成者改变其存在状态。不是所有类型的原因都可以根据因果关系应用到所分析的事物上,但是针对某个事物,可以确认的原因类型越多,我们们对事物理解得就越深刻。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质料因是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形式因是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让我们以鸟笼为例来分析一下“四因论”。
    它的动力因是弗莱德,他制造了它;它的质料因是松木、钉子、螺丝和油漆;它的形式因是鸟笼特定的外形,以此来区分文件柜或是窗棂之类的东西;它的目的因是为小鸟提供一个可以栖身的场所。
    但是,不是所有事物都可以按照“四因论”进行分析。

    在动力因中,我们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我们说雕塑家是一座大理石雕塑的主要原因,因为他的存在是决定雕塑存在的最终因素。但是,他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因为他需要工具来实现目标。工具,是主要原因为得到某种结果所使用的媒介。
    虽然工具原因从属于主要原因,但在很多情况下,它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出色的大提琴家想要演奏出美妙的乐章,优质的大提琴必不可少。但很明显的是,工具原因绝对依附于主要原因,它是被动的,不能自发地引起行动,就像一台大提琴不能自动演奏一样。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的性质都将影响到结果的性质。

    虽然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都是必要的,但主要原因仍然在两者中占主导地位。如果我们太多关注工具原因并且夸大它的重要性,有些事情就很容易被忽略。无疑,我们应该提供最好的工具,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提供最好的工具使用者。重复一遍,最好的工具握在不怎么会使用工具的人手中,也不会出现最好的结果。请注意:一个好的工具使用者,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怎么会使用工具的人,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
    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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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6:23:36 摘录
    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我们用图形来表示他们的关系
    A→B→C
    让我们假定C代表了事件中一个亟待补救的疑难问题。我们发现C是由B造成的,遵循“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是究其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B身上。
    B确实是导致C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A,因此A才是造成问题C的根本原因。
    B是导致C的直接原因,所以如果C有问题,则B也必然存在相应的问题。但是B也是一个结果,所以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关注,否则C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解决问题的方法是究其原因,这个原因要追溯到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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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6:17:53 摘录
    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其结果开始。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这有什么实践意义呢?当我在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不能直接知道产生了某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可以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我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的探寻方向。
    以终为始,从结果来推测原因是很实用的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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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6:10:28 摘录
    0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
    灰色地带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你常常会发现自己所处的境地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黑或者白,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不要将你主观上的某个灰色观念无限放大到整个世界,并且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貌。
    要明白:或许现在你不能弄明白事物的真相,但是,不确定的情况之所以可能出现,正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确定性的经验。这里所体现的原理是: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我们这里的负面就是不确定,因此,你可以知道确定是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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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1 15:45:40 摘录
    同一律
    表述: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解释: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子。
    排中律
    表述: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
    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解释: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
    中间状态。
    排中律的基本思想是:不存在中间状态。我们所说的“变化”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经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充足理由律
    表述: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解释: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这就暗示着字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这显然是很荒谬的)。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的起因,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

    矛盾律
    表述:在同一时寸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
    这样又不是这样。
    解释:这个原理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如果X是X(同一律),那么在同一时刻,它就不能是非X(矛盾律)。状语“在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一时刻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既是又不是,并不矛盾。例如,你可以在同一时刻人在纽约,心在3000千米以外的旧金山。但是你不能同时身在纽约和旧金山,这就是同一方面。针对同一个事物,如果出现两个完全相反的命题,则它们是相互矛盾的。
    逻辑学的四个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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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17 17:01:29 摘录
    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
    某个事物的真相。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因为在有些情况下真相是难以捉摸的。但不探寻真相更荒谬,因为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
    其中,本体真相更为基础。所谓本体真相,指的是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是本体真相,如果它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桌上有一盏灯,这是本体真相,因为它确实是在那里,而不是幻象。本体真相的对立面是虚假的幻象。
    逻辑真相是逻辑学家直接关注的真相形式。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更宽泛地说,它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

    一个命题如果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那么它就为
    真。一个真命题的作用就是以语言为媒介,将大脑中的观念(主观事实)与相应事物的真实状态(客观事实)联结起来。
    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对真相的确认都要去检查别人所认定或推测所得的真相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依据。确认真相就是要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但是这里我们所要关注的焦点是事物的客观情况。如果我不能确认一个命题的真假,比如说“狗在车库里”,那么我仅仅在大脑中反思狗啊、车库啊或者其他相关概念是无助于解决这个问题的,我得亲自到车库去看看。从这一点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为
    什么我们说本体真相更为基础。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的。
    让我们来看看谎言。其实撒谎是一个心理问题而非逻
    辑问题。当人们撒谎时,脑子里其实很清楚现实世界中真相是什么,而在表述时却有意地欺瞒篡改。用符号来表示就是说,你知道“A是B”,但你说出来的却是“A不是B”。
    逻辑真相,如我们所见,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
    实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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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17 16:50:28 摘录
    尽量直抒胸臆,降低听众对你所要表达的意思产生误
    解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在建议你要口无遮拦,一个人应
    该将简练与优雅完美地结合起来。
    语言中,委婉表达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必须小心,
    不要使委婉的语言成为信息缺漏的根源。例如,设想一个词语叫“终极方案”,用来掩盖一个罪恶的灭绝人类的计划。
    闪避式语言不能直接地表达出演讲者或是作者脑中的真实想法,它带来的危害是双重的。首先,很明显的,它可以欺骗听众;其次,无形中它将对使用者造成有害的影响,扭曲他们对现实世界的感受。使用者塑造语言,同时语言也塑造使用者。如果持续使用扭曲现实的语言,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语言有力量,使用者塑造语言,语言也塑造使用者。说多了,自己会相信,应该善用这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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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17 16:45:13 摘录
    多义词(在逻辑学上称为双关语),顾名思义,它一般包含多重含义,且无法根据上下文判断出在所讲事物中到底反映的是哪种含义。
    一条林间小径的路口竖了一块路牌,上面写着:熊向右。这句话就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比较可能的理解是,这是提醒旅行者不要向左,要向右走。但是,假如设立此路牌的人恰好是相反的意思,那么他是在提醒路人,在右边的路上有一只灰熊,请大家不要向右走。护林人语言一时的不谨慎,很可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避免造成歧义的唯一方法就是,尽可能清楚地表明本意,就像刚才的例子,应换成如下说法:“向左走,不要向右走,那里有熊出没。”
    哈哈,“熊向右”,典型的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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