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世纪以来,降逐渐成熟的临床精神医学以及近两百年来英美地区累积的案例与法庭判决,对当代司法精神鉴定起了关键的指引作用。但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个案史,却少有人仔细推敲、了 …… [ 展开全部 ]
  • 作者:杨添围
  • 出版社:群言出版社
  • 定价:45
  • ISBN:9787802568495
  • 2018-03-05 20:32:47 摘录
    美国民众无法赞同辛克利的判决,就如同挪威民众无法认同布列维克的第一份鉴定报告一样。但他们许多人却无法同时意识到,辛克利在三十年后,和历史上著名的个案一样,仍无法重获自由;而挪威的检察官,虽不敢言明却十分期盼以精神异常之名,在挪威的制度中,让被告在医院中终其一生而无须释放。
    意味深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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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20:28:36 摘录
    另外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其实是,最后布列维克还是通过诉讼,得到他想要的结果,而检方主张被告精神异常的意见,反而不被法庭接受。到底,谁赢得了这一场诉讼?

    相对于一些媒体对于精神鉴定的大声责难,对于布列维克的父母,挪威媒体倒是没有嗜血或猎巫般地苛责他们]。父亲谈到自己,很想以死了断;母亲的脸书,涌人数万名挪威人的鼓励,认为这位母亲也是受害者。没有麦克风追着他们,问她说,你对儿子犯下这起杀人案,有什么感觉?你要不要道歉?
    一个问题,一个怨念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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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20:24:11 摘录
    当代所谓“民事留置”或“强制住院”是一种治疗或留置而不是刑罚。将具有危险性之犯行者限制其自由系基于公众安全的考量,不受法定最高刑期的限制,因此当被告“因精神异常而无罪”时,由于其精神疾病或心智障碍,被认为无法对自身行为负责,很可能面临长期且终身无解的监禁。
    无罪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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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20:19:07 摘录
    里根遇刺是相当意外的事件,也反映当时秘勤局慌了手脚。当天两位员警与干员都是直觉地用身体挡子弹,相当尽职。至于到医院后也是相当混乱,遑论当时有所谓的标准作业流程。到乔治·华盛顿大学医院挂急诊,没人接应;进人急诊和创伤治疗室( trauma bay),接应的医护人员都很惊讶,居然是总统。急诊登录人员起初在写病人姓名时还问,“姓氏?”“里根”,“名字?”“罗纳德”,“住址?”宾夕法尼亚大道1600号”。这时工作人员才愣住,随行秘勤局人员立即接着说,“没错,在你们那里面的,正是美国总统”。至于有名
    的问话,“我希望你们都是共和党人”,里根讲了两次,一次在急诊,一次在手术室麻醉前。第一次问时,急诊创伤小组以及秘勤局干员大家都慌了,没有人回应他;第二次再问,主刀医师约瑟夫·乔丹诺( Joseph giordano),这位忠贞的民主党人,确实地回答了“总统先生,今天,我们都是共和党人”。
    莫名觉得可爱……我会救你的,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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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20:16:05 摘录
    据史戴德曼团队的统计,八个州,将近百万起重罪案件,只有接近1%提起因精神异常无罪抗辩,成功率则为26%。换言之,仅有3%左右重罪案件因而无罪。实在很难说这是一种常见而明显地破坏“法律与秩序”的情况。再者,以美国的情形来看,对常见达成精神异常无罪的情形,将近八成来自于罪刑协议过程,其次是非陪审团法庭审判,陪审团判决只占一成以下。所以,如果真的有人被“诈病”所“愚弄”,反而不是天真的陪审团,而是强悍的检察官和审判法官。
    这个概率不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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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20:08:48 摘录
    确实,原本的要求要检方证明一个人心智健全,在实务上或者是上,就已经不容易达成,何况是要提出“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批评者也指出,如果犯罪是一种异常行为,那么,怎可能证明一位罪犯是心智健全的呢?
    终于等到这个观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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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48:55 摘录
    英美传统上无论采用认知准则或是接受控制准则,都是期待因精神异常而无罪;换言之,一旦提起精神异常抗辩,陪审团的判定只有两种,有罪,或是因精神异常无罪,不存在第三个选项。

    但是在苏格兰,却发展出相当不一样的概念,并且在二战之后引进英美,那就是因精神状态而减轻责任的概念。一言以蔽之,在面临谋杀( murder)重罪时,犯行者因为精神异常而得以判定减轻责任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或称部分责任( partial responsibility),并处以较轻罪名杀人罪( culpable homicide)。
    别致的苏格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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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40:34 摘录
    这疾病样态,强调的是理性、智力或道德感没有明显的缺损,但是,情绪或行为的控制或者是冲动性,却出现无法抗拒的异常。这样的辩护正是针对当时法律人或是一般人,对于精神疾病或是精神异常的主要想象:精神异常,一定是全面性、极度狂乱。
    局部精神异常的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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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33:41 摘录
    厄斯金认为,一位实际上精神异常的被告,或许可以完美地表达道德与法律上的纯正,但是无法正确地将这些标准运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因为他对于事物的感受有根本的错误。
    全知道,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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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31:11 摘录
    达伦实验以失败收场,但是,十八年的论证思辨,却激发形成了许许多多相关的研究与文献,无论在法学界还是精神医学界“这项实验,让许多程序与实质的问题得到强化,也让被告的精神状态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而审判前的精神状态检查,成为例行的程序之一。

    作为一个失败的实验,达伦实验所产生的效应其影响力之深远,则是前所未有的成功。
    虽然授权给医生出了问题,但确实让受审者状态更受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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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23:35 摘录
    简言之,精神医学或心理学所称的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指的是诊断,针对的是治疗。法庭上或者是陪审团所关心的,是会对责任能力造成影响的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在法律聿上,无论是任何名词,都可能和临床上所说有所重叠,也有所不同。这是第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就算我们都说国语……也不懂你到底在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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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17:55 摘录
    新罕布什尔法则很清楚地宣示既不接受“认知准则”,亦不接受“妄想准则”,也无须争论是否有事先计划、事先预谋,也不争论是否企图逃脱,更无须考虑对于一般事务的处理或应对能力等等,只有考虑疾病,以及行为是否是疾病的产物。所以,称为产物法则。
    不论你当时有没有这个(能力),只要有病就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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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12:28 摘录
    1840年到1843年间刺杀女王或首相的案子,被告最后都以精神异常而无罪告终,对于当时的英国政治情势和许多人而言,纵使不满意,这样的判决结果恐怕仍旧是比较好的结局。因为,这些可能充满政治联想的举动,最后都可以解释为精神异常,而暂时不需要去探究背后的社会冲突:一位是伯明翰人,来自宪章运动的发源地,另一位是苏格兰人,正值工运与宪章运动蠢蠢欲动的时机;两位,都是中下级的工人。
    有这样的考虑,或者没有?怕是悬案了,可是,这是否也是一种思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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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9:04:05 摘录
    奥斯福两年后得知另一件刺杀女王的事之后说道,如果当时他们把我吊死,就不会有后来这些事情了。
    可以想见于三年后,当罗伯特·皮尔首相的秘书被刺身亡时,女王为何无法接受法庭之后的审判结果:因精神异常而无罪。
    原来这些事是有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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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5 18:59:40 摘录
    不可抗拒之冲动法则,或者是说,情绪与冲动控制准则,在马克诺顿法则的发源地英国,无法被法庭接受;但是在艾萨克·雷所在的国家美国,则受到许多州采用,作为马克诺顿法则的补充自此之后,认知准则(又称是非对错准则)以及控制准则,成为各国精神异常抗辩所依据的两大准则。
    你知不知道,你能不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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