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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说,研究一种文化的人,专理头于这一种文化,而于其余的文化,概无所见,也是不对的。因为:(一)各别的文化,其中仍有共同的原理存在;(二)而世界上各种文化,交流互织,彼此互有关系,也确是事实。文化本是人类控制环境的工具,环境不同,文化自因之而异,及其兴起以后,因其能改造环境之故,愈使环境不同。人类遂在更不相同的环境中进化。其文化,自然也更不相同了。文化有传播的性质,这是毫无疑义的。此其原理,实因人类生而有求善之性『智』与相爱之情『仁』,所以文化优的,常思推行其文化于文化相异之群,以冀改良其生活,共谋人类的幸福
『其中固有自以为善而实不然的,强力推行,反致引起纠纷,甚或酸成大祸,宗教之像布,即其一例。但此自误于愚味,不害其本意之善,』而其劣的,亦恒欣然接受『其深闭固拒的,皆别有原因,当视为例外。』这是世界上的文化所以交流互织的原因。而人类的本性,原是相同的。所以在相类的环境中,能有相类的文化。即使环境不同,亦只能改变其形式,而不能改变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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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人称《左传》为相斫书;近代的人称二十四史为帝王的家谱,说虽过当,也不能谓其全无理由了。单看这些事,能明白社会的所以然么?从前的历史,为什么会有这种毛病呢?这是由于历史是文明时代之物,而在文明时代,国家业已出现,并成为活动的中心,常人只从表面上看,就认为政治可以概括一切,至少是社会现象中最重要的一项了。其实政治只是表面上的事情。政治的活动,全靠社会做根底。社会,实在政治的背后,做了无数更广大更根本的事情。不明白社会,是断不能明白政治的。所以现在讲历史的人,都不但着重于政治,而要着重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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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颜是记事之书,我们之所探求,则为理而非事。理是概括众事的,事则只是一事。天下事既没有两件真正相同的,执应付此事的方法,以应付彼事,自然要失败。根据于包含众事之理,以应付事实,就不至于此了。然而理是因事而见的,合事而求理,
无有是处。所以我们求学,不能不顾事实,又不该死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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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学问?研究了它,究竟有什么用处呢?
这个问题,在略知学问的人,都会毫不迟疑地作答道:历史是前车之鉴。什么叫作前车之鉴呢?他们又会毫不迟疑地回答道:昔人所为而得,我可以奉为模范;如其失策,便当设法避免,这就是所谓“法戒”。这话骤听似是,细想就知道不然。世界上哪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谓相同,都是察之不精,误以不同之事为同罢了。远者且勿论。欧人东来以后,我们应付他的方法,何尝不本于历史上的经验?其结果却是如何呢?然则历史是无用了么?而不知往事,一意孤行的人,又未尝不败。然则究竟如何是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