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摘本创建于:2018-04-04
大侠,别怕
《大侠,别怕》内容简介:抢个大侠做压寨夫人是宝宝的毕生追求,江湖生活是她的最终向往。因为儿时的约定,盛宝华初入江湖寻找大侠慕容云天。生着一副天真单纯样貌的宝宝其实是个腹 …… [ 展开全部 ]
- 作者:梦三生
-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
- 定价:25.00元
- ISBN:978750753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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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
销营业执照。
3.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
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33 -
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向公司或者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①
四、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
1、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
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2.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
书,吊销营业执照。
3.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
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
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
1.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
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
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其他有关法律责任
1.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332 -
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
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7.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
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
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
违法所得。
8.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
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外国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
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
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
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
以下的罚款。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
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三、清算组的法律责任
1.清算组不依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
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2.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
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
3.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331 -
第十七章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法律责任
1.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
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
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
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
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公司不依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6.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330 -
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43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
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
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收缴公章,
通知开户银行,公告公司注销的事实。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