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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摘本创建于:2016-06-02

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作为时代精神汇集的帝国,集中地体现了那个时代中华民族的强势生存精神。中华民族的整个文明体系其所以能够绵延如大河奔涌,秦帝国时代开创奠定的强势生存传统起了决定性的 …… [ 展开全部 ]
  • 作者:孙皓晖
  •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 定价:369.00元
  • ISBN:978780623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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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29 摘录
    这名动天下的“二十一事”是: 其一,卵有毛。 卵者,蛋也。 蛋无毛人人皆知。 名家偏说蛋有毛。 其推理是:蛋能孵化出有毛之物,故而蛋有毛。 其二。 鸡三足。 鸡有两脚人人皆知,名家却偏说鸡有三只脚。 公孙龙子在其《通变论》中说的理由是:“鸡足(名称)一,数(鸡)足二,二而一故三。 ” 其三,郢有天下。 郢者,楚国都城也。 郢,分明只是天下的一小部分。 名家却偏说郢包含了天下。 其理由是:郢为“小一”,天下为“大一”,“小一”虽是“大一”之一部,其实却包含了整个“一”之要素,故云郢有天下。 两千余年之后,胡适先生解此命题道:“郢虽小,天下虽大,比起那无穷无尽的空间来。 两者都无甚分别,故可说‘郢有天下’。 ” 其四,犬可以为羊。 犬就是犬,羊就是羊,这在常人眼里是无须辩说地事实。 可名家偏说犬也可以是羊,羊也可以是犬。 《尹文子》对此种说法地理由是:物事的名称由人而定。 与实际物事并非浑然一体;郑国人将未曾雕琢地玉叫“璞”,周人却将没有风干的老鼠肉叫做“璞”,换言之,玉石也可以为老鼠肉。 其五,马有卵。 马为胎生,禽为卵生,马根本不可能产蛋。 可名家却偏偏说马能生蛋。 惠施地理由是:“万物毕同”(万物本质是同一地),胎生之马与卵生之禽都是(动)物,马完全可以有蛋,或者可以蛋生。 两千余年后的胡适先生解此命题说:“马虽不是‘卵生’。 却未必不曾经过‘卵生’地一种阶级(段?)。 ”倒是颇见谐趣也。 其六。 丁子有尾。 丁子者,楚国人对虾蟆(青蛙)之称谓也。 人人皆知青蛙没有尾巴。 可名家偏偏说青蛙有尾巴。 其理由是:青蛙幼体(蝌蚪)有尾,可见其原本有尾,故云丁子有尾也。 其七,火不热。 火可烧手,虽三岁小儿知之也。 可名家偏偏说火不热,其理由是:火为名,热为实,“火”不是热;若“火”是热,人说“火”字便会烧坏嘴巴;说“火”而不烧嘴巴,可见火不热也。 其八,山出口。 山者,沟壑峁峰之象也。寻常人所谓“山口”,说的是进出山峦地通道。 可名家偏说,此等“山口”出于人口,并非真正山口;故此,“山口”非山口,山口当是山之出口,譬如火喷(火山)之口、水喷(山泉)之口、声应(回声)之口,皆谓“山出口”也。 其九,轮不碾地。 常人皆知,车行于地,车轮非但会碾在地上,而且会留下深深的辙印。 可名家偏偏说,车行于地,轮子并不碾在地上。 其理由是:轮为全物,所碾部分乃轮之些许一点也;地为全物,被碾者乃些许一点也;碾地之轮非“轮”,被碾之地非“地”,故此轮不碾地也。 其十,目不见。 眼睛能看见物事(盲人除外),这是谁也不会怀疑的事实。 可名家偏偏却说眼睛看不见东西,岂非咄咄怪事。 公孙龙子的理由是:暗夜之中,人目不见物;神眠之时,人目亦不见物(熟视无睹),可见目之不能见物也;目以火(光线)见物,故目不见,火(光线)见物也;目以神(注意力)见物,故目不见,神(注意力)见也。 十一,指不至,至不绝。 常人看来,只要用手指触摸某件物事,也就知道了这件物事的情形。 这便是寻常士子学人们所谓的“视而可识,察而见意”。 也就是说,常人总以为只要看见了(视)接触了(察)物事,自然便知道了这件物事地形状体貌(外观)与其属性(意),从而能够对物事命名。 可名家偏偏说,常人这种认知事物地方法是错误地,人即使接触了某件物事,也不能完全知道这件物事(指不至);即使为某件物事定下了名称,也不能完全知道这件物事地全部(至不绝)。 名家在这里说地“至”。 不是“到达”,而是“穷尽”之意。 用白话说,“指不至,至不绝”便是,接触了事物不能穷尽事物,命名了事物同样也不能穷尽事物。 这是“二十一事”中最具思辨性的命题之一,名家大师公孙龙子甚至特意作了一篇《指物论》来阐发他的见解。 十二。 龟长于蛇。 蛇比龟长,成体尤其如此。 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 可名家偏说龟比蛇长,不能不令人愕然。 其理由是:龟有大小,蛇有长短,大龟可以长过短蛇,故云龟长于蛇也。 名家大师惠施从此出发,生发出一大篇常人难以窥其堂奥地辨物之论:“至大无外,谓之大一。 至小无内。 谓之小一。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天与地卑,山与渊平。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谓大同异。 南方无穷而有穷。 连环可解也。 汜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 十三。 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 矩者,曲尺也。 规者,圆规也。 常人皆知,曲尺是专门用来画方的,圆规是专门用来画圆的。 连荀子在《赋》篇中也说:“圆者中规。 方者中矩。 ”可见方圆规矩非但是常人常识,也是学家之论。 可名家偏偏说:曲尺不能画方,圆规不能画圆。 名家地说理是:“方”与“圆”都是人定的名称,既是名称,便有共同标尺(大同);而规、矩所画之圆之方,事实上却是千差万别(大异);是故,矩所画之方非“方”,规所画之圆非“圆”;所以说,矩不能画方(“方”),规不能画圆(“圆”)。 十四。 凿不围枘。 凿者。 卯眼(榫眼)也。 枘者,榫头也。 榫头打入。 榫眼自然包围了榫头。 这是谁都懂得地事理。 可名家偏偏说,榫眼包不住榫头。 名家的理由是:榫头入榫眼,无论多么严实,都是有缝隙的;否则,榫眼何以常要楔子;是故,凿不围枘也。 十五,飞鸟之影未尝动也。 鸟在天上飞,鸟儿的影子也在动,这是三岁小儿都知道的常识。 可名家偏说,飞鸟地影子是不动地。 公孙龙子地说法是:“有影不移,说在改为。 ”意思是说:鸟影不动。 飞鸟与影子总是在某一点上,新鸟影不断生成,旧鸟影不断消失,此谓影动(改为)之错觉也。 十六,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射出地箭头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常人没有人会说箭头不动。 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头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 令人惊叹的是,名家此说与稍早的古希腊学者芝诺在遥远的爱琴海提出的“飞矢不动”说几乎如出一辙。 芝诺地理由是:一支射出的箭在飞,在一定时间内经过许多点,每一瞬间都停留在某一点上;许多静止的点集合起来,仍然是静止的,所以说飞箭是不动的。 而中国名家的说理是:疾飞之箭,每一瞬间既在某点又不在某点;在某点便是“不行”,不在某点便是“不止”,故云飞矢不行不止。 与芝诺说理相比,既在又不在(不行不止),显然比纯粹“不动”说深邃了许多。 十七,狗非犬。 常人观之,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物二名而已。 可名家却说,狗不是犬!周典籍《尔雅※#8226;释畜》云:“犬未成豪曰狗。 ”也就是说,犬没有长大(豪)时叫做狗。 公孙龙子由此说理:二名必有二物,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别也,物事之别也。 十八,黄马骊牛三。 骊牛者,纯黑色牛也。 在常人看来,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显然是两物。 名家却说,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是三件物事。 公孙龙子地理由是:黄马一,黑牛一,“黄马黑牛”名称一,故谓之黄马黑牛三。 这与“鸡三足”乃同一论战命题。 十九,白狗黑。 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这是常人绝不会弄错的事。 可名家偏与常识唱对台,说白狗可以是黑狗。 理由便是:狗身有白曰白狗,狗身有黑曰黑狗;今白毛狗生黑眼睛,同为狗身之物,故白狗也是黑狗。 墨子当年为了批驳此论而先解此论。 在《小取》篇推论解说:马之目眇(瞎),谓之马眇(瞎马);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 牛之毛黄,谓之牛黄;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 据此推论:狗目瞎可叫做瞎狗,狗目黑自然可以叫做黑狗也。 二十,孤驹未尝有母。 无母之儿为孤儿。 无母之驹为孤驹。 然无论孤儿孤驹,都是曾经有过母亲的。 这是常人毫不怀疑地事实。 但名家却说。 孤驹从来(未尝)没有过母亲。 理由便是:“孤驹”,物名也,母死谓“孤驹”,母未死不谓“孤驹”;但为“孤驹”,一开始便没有母亲;故云,孤驹从来没有母亲。 二十一,一尺之椎。 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一根木杖用刀拦腰砍断,每日从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几日砍无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这是常人都知道的事理。 名家却说,即或一尺长的木杖,每日取一半,万世也分割不尽。 理由便是:物无穷尽(物不尽)。 一尺之椎本身有尽,然不断分割(取),便成无尽也。 到了战国中后期,公孙龙子成为名家最有名的大师。 这公孙龙子非但对“二十一事”大有增补,更独创了“离坚白”(石头的“坚”与“白”是可以分离的)、“白马非马”等论战题目。 因了“二十一事”已为天下熟知,所以公孙龙子后期的这两个命题没有列入“二十一事”之中。 虽然如此。 却也同样是名家地重要命题。 公孙龙子率一班追随者游历天下处处求战,日渐大成势头。 许多名士即或不赞同名家之说,却也公然钦佩公孙龙子学问。 这年来到邯郸,平原君邀得信陵君与几个名士与公孙龙子席间论战,恰恰有当世两个最负盛名地显学大家——荀子与孔子第六代孙孔穿。 孔穿自恃大儒,不屑与公孙龙子辩驳那些鸡零狗碎偏离大道地杂说,只淡淡笑道:“白马非马,异说也。 公孙子若弃此说,孔穿便拜足下为师耳。 ” “足下大谬也!”公孙龙子昂昂然道,“吾之成名。 唯因白马非马之辩也!果真弃之。 何以教人,何以为足下之师?” “岂有此理!”孔穿顿时涨红了脸。 “无理者。 足下也!”公孙龙子笑道,“足下欲拜人为师,无非因才学不如人也。 今足下要我弃立身之说,犹先教诲于我而后再求教于我,岂非无理也?再说,白马非马之说,当年孔子也曾用之,足下何以羞于受教耳?” “子大谬也!先祖几曾有过此等邪说?” “足下学未到家也!”公孙龙子颇有戏谑,“当年,楚王射猎而丢失弓箭,左右急忙寻找。 楚王曰‘楚人丢之,楚人得之,何须寻找?’孔子闻得此事评点曰,‘楚王道未至也!人丢弓,人得弓。 何须定说‘楚人’?由此看去,孔子视‘楚人’与‘人’为二,‘楚人’非‘人’也!足下若赞同孔子楚人非人之说,却又指斥白马非马,岂非矛盾之谬乎!” “诡辩邪说!”孔穿愤愤然一句噎得没了话说。 “公孙子又来惑人矣!”一生论战地荀子终于没能忍得住,掷下大爵与公孙龙子论辩起来,从白马非马说开去,到离坚白又到二十一事,两人直从正午论战到风灯高挑,终是未见分晓…… 这《正名》篇备细记载了荀子对名家的全面批驳,使公孙龙子“今日拜服”的要害却在其中的根基之论,大要有三: 其一,正名正实。 也就是先对“名”“实”作出明确界定。 荀子说:“名固无宜(物事地名称本无所谓好不好),约之以命(众人相约以命名)。 约定俗成谓之宜。 易于约则谓之不宜。 名无固实(什么名称指向什么物事,并非一开始就固定的),约之以命实(众人相约用这个名称命名这个物事),约定俗成谓之实名(众人都承认了,这个实物地名称也就确立了)。 ”荀子此论一出,“名”“实”便有了确定的界限。 其二,名、实之关联变化。 名家辩题之出。 大多在名实之间的关联变化上做文章。 所以荀子特意申明:“名有固善(名称要起得很好),径意而不拂(平直易晓而不使人误解)。 谓之善名。 物有同状而异所者(物事有形状相同而实质不同者),有异状而同所者(有形状不同而实质相同者),可别也。 状同而异所,虽可合,谓之二实。 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 谓之一实。 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稽查物事的实质来确定名称的多寡),此,制名之枢要也。 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这里,对名实之变作了根基上的说明,实际上驳倒了名家地混淆名实之论。 譬如名家“二十一事”之“狗非犬”,便是拿大狗小狗名称不同做文章。 可荀子指出,形状变而“实”没有区别。 只是相异,这便是化(变化),有变化而无区别,是二名“一实”!也就是说,大狗小狗形状各异,其“实”相同。 所以是一种物事而两种名称罢了。 其三,揭示名家辩术要害所在。 荀子罗列了名家所有命题地三种辩术,叫做“三惑”(三种蛊惑之法):其一,用名以乱名,如狗非犬、白马非马等辩题;其二,用实以乱名,如山出口、山与渊平等辩题;其三,用名以乱实,如黄马骊牛三等辩题。 如此一来,名家之“术”了无神秘。 诡辩之法也易为人识破了。 《正名》篇最后告诫天下士子说:“无稽之言。 不见之行,不闻之谋。 君子慎之!”也就是说,对那些徒以言辞辩术标新立异惊人耳目的言行,一定要慎重辨别。 显然,这是对名家地警告,也是对天下学子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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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29 摘录
    景监笑道:那就是说,法家不察人心之善恶,只看言行之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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