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儒家统治的时代:宋的转型》是“哈佛中国史”丛书的第四卷。从10世纪唐代后期到宋帝国早期,中国发生的转变标志着中华帝国出现了历史上最具决定性的断裂——北方士 …… [ 展开全部 ]
  • 作者:[德] 迪特·库恩
  • 出版社:三辉图书/中信出版社
  • 定价:68
  • ISBN:9787508665009
  • 2021-07-09 18:07:11 摘录
    宋代的铜产量之高,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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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09 17:49:18 摘录
    🤔小的时候就有一种疑惑,为什么道路的两旁一般都种有树木,原来是有史可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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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22:15:48 摘录
    缠足的大流行实际上并不是没有引起非议。儒家哲学家程颐的六世孙女们拒绝耳垂穿孔或缠足。1274年左右,车若水(1209—1275)曾表达了他的反对意见:“小儿未四五岁,无辜无罪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对缠足的批评肯定是有的,但他们只是极少数。生活于13世纪中叶的周氏夫人的丝鞋,有22厘米长,6厘米宽,4厘米高,这说明她没有缠足。但大多数上流社会的女性都掌握了缠足的技巧,她们也让自己年幼的女儿们遭受了同样的痛苦,同时她们也把这种源自娱乐从业者的流行时尚转变为极其明显的中国女性的象征性符号,这种符号一直延续到帝制的结束。

    准确地说,缠足是一种不用手术刀的外科手术。它永久地改变了女性的身体、行动和灵活性,因此也改变了她本人在外部世界应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观念。有“三寸金莲”的女子被迫小步走路,大多数时间她们只能坐着。穿着鞋底用麻纳的小丝鞋走出深闺,然后再用她们那双残疾的双足走远一些的距离,那是相当痛苦的。13世纪时,如果一位上流社会的女性要出门,她必须依靠交通工具而不能自己步行。

    从南宋一直到中国帝制的结束,这种行动上的受限意味着女性或多或少地被限制在家里。唐代那些玩马球、骑马的女子,更不要说那些纵情酒色的妾妇,都已不再是宋代文人赞赏和画家描绘的对象了。完美的女人总是比男人娇小的,她是苗条、柔弱的。她们不出深闺,服侍公婆、丈夫和家庭,教育子女。宋代那些给女儿缠足的女性,其行为都是谨遵新儒家的正统观念的:女人的位置就在家中。数百年后,当缠足已经在广大家庭(包括能承受因缠足而带来的劳力短缺的普通百姓之家)的妻女中成为普遍习俗时,曾经在唐代和北宋出现过的女性个人自由消失了。缠足使女性依附于一家之主,顺从男人。这种状况从13世纪下半叶一直延续到中华帝国的结束。

    理想的上流社会男士形象,伴随着宋代的历史进程不断发生着变化。人们认为这类男人应该是有点地位但举止柔弱的文雅之士。对多数上流社会的男人来说,缠足女子的小幅步态和举止可能具有不可抗拒的性吸引力。女人那解开了缠脚布的双足可能被视为女人身体的一个私处——和生殖器不一样,女性那解开了的双足已经被仪式化,具有了性的意味了,有可能会引起男人的性冲动。女性缠足的流行也引发了宋代的另一个变化:家庭中多妾现象及娱乐市场的发展使女性变成了商品。
    我外婆出生于1921年,民国已经成立了九年,然而她还是缠了脚。我小时候对外婆畸形的小脚印象深刻,我感到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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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22:05:36 摘录
    司马光告诉我们,家中的婢妾、奴仆鸡鸣即须起床,梳洗、穿衣之后,他们就要开始一天的劳作了。官员们每十天可以体息一天,而百姓、商人和农民除了年节外,则需整年劳作,自古以来,官员们在假日时沐浴清洗自己的长发,平时头发是绑扎起来,再戴上官帽或其他盔帽的。平民百姓则用布盖裹头部,或戴上用竹子或稻麦杆所做的宽檐帽,并在下巴系绳固定好。契丹男子遵从北方游牧习俗剃光头,或在后脑勺留着一束头发。但在寺庙,他们会把头发留长,长度有时甚至可及肩。

    通常,上流社会的男女在晨起后都用草药皂液倒入水盆中用来洗脸、洗手,男人还要刮干净脸部。如果男人留胡须,一般都留八字胡和山羊胡。多数人都定期在家沐浴,在当时能拥有自己的浴室还算是很奢侈的事情,但对于那些家中缺少浴室的人来说,各主要城镇里数以百计的营业性的浴室可以提供比较舒适的沐浴条件。杭州的浴室经营者还组织起行会组织“香水行”。当时的规矩是用冷水洗浴,而热水洗浴还不普遍。和宋人有贸易往来的阿拉伯人认为中国人不干净,因为“他们大便之后不用水来清洗身体,而是用中国的纸来擦拭”。

    沿海地区的卫生要比华北地区搞得好。白居易是北方人,他在一首诗中描述了有一天早上他如何进行了一年中的第一次沐浴。四川人因为一生只洗两次澡而出名——出生后一次,死后一次。当时一些来自讲究卫生的东南地区的名人也习惯了这种状况,他们也变得不大情愿洗澡,喜欢在公众面前不修边幅。宰相王安石就因其不讲卫生和让人不舒服的凌乱头发而出名。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大多数人为各种各样的寄生虫而苦恼不已,特别是虱子“密布于腰带和衣袍下面,然后爬满衣领”,床上还不时出现各种虫子。

    牙齿的普遍状态似乎也不容乐观,这也是一件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中国人当时还没使用牙刷,而是在餐后用一块布来擦洗牙齿和牙龈。9世纪初,韩愈曾在诗文中描述他“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而当时他才42岁,生命才过了三分之二。这可能是由于他患有维生素B1缺乏症(这种病症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患有脚气)所致。他知道,对他这样的年龄和地位的人来说,脱落牙齿的相貌是很让人吃惊的。他也承认自己进食有问题,说话发声也不清晰。

    我们不了解女性的沐浴习惯,但我们可以从诗人赞美宫廷女子的肌肤光滑柔嫩的诗句中推断,女性比男人更加在意如何保持清洁和迷人的外表。从黄升和周氏夫人(生活于13世纪)的奢侈衣橱中,我们发现了毛巾、头巾、香料和用丝绢做的女性经期卫生用品。这些物品都是标准的女性盟洗用品。
    这么说官员们十天洗一次头。还有当时用冷水沐浴,所以坐月子当然不能洗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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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21:54:43 摘录
    宋代的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其居所根据地方风俗用本地材料建造,房子狭小无窗。这些拥有一间或两间房的住宅阴暗而漏风,地面经常很潮湿,屋门破旧,屋顶漏水。唐宋时期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如富裕家庭中的奴仆——通常几个人挤在一起睡,甚至要和家畜一同睡。乡村和城市普通百姓的住宅,其大门不能超过规定的宽度,家居外观不得使用图画或其他装饰。

    有钱的地主和官员的住宅相当宽敞、舒适,甚至很豪华。然而他们住房的大小和类型根据其品级,也受到严格限制。房屋使用的椽、梁和支撑结构的数量、房屋装修中使用的色彩、图案、装修的构件等都要根据房主所处的社会地位,遵从相应的规定。

    有钱人家的家宅建筑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祠堂,如朱熹在其《家礼》(1305年首次出版)中所说:“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祠堂是祭祀男性祖先的地方,祭台上摆放列祖列宗的牌位,它是上层社会家庭的精神中心。另外,大多数上流社会的宅第都包含有客厅、主人房间、家庭成员的私人空间和仆人住房。带有池塘和亭子的园林营造了一种沉思的氛围,而这种氛围被认为是对士大夫的生活来说必不可少的。在北宋京城开封,高官们都拥有一座由围墙圈起来的3亩(1700平方米)大小带有瓦房的院子,如我们从苏轼在1084年写给王安石的诗中所了解到的,大多数私人住宅都由平房构成。在南宋的杭州,尽管人口稠密,私人住宅多是二层的建筑,这种建筑空间更大,在闷热的夏季通风性能更好。这样的房屋分布在大街两旁。
    原来普通人是平房,达官贵人才是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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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7:39:51 摘录
    唐代,地方的赋税收入被分为三部分。其中三分之一要上交到京城的国库,三分之一转送到州府一级的官府,剩余的才用作地方官府的开支。这种赋税分配制度使地方官府在管理财政事务时有了一定的自由度,但也表明中央政府愿意放弃对地方官府的有效控制,以此换取从地方获取固定的收益和定期的赋税回报。在财政系统中政府不能使自己陷入负债的状态——因为这种借款的金融工具那时还未发明出来——每年的赋税收入必须足以应付开支。提前收税是应付迫在眉睫的开支的唯一可行的办法。

    但是在实际中,两税法体系下的年收入并不足以应付每年的开支,于是国家便恢复了对酒、茶和盐的垄断,上述物品的销售使政府能获得额外的收入。在9世纪初的唐宣宗时期,仅通过盐的专营销售,其贡献的收入就占了国家年收入的一半。垄断专营一直延续到宋朝,宋代还把香料也列入了专营的名单。直到12世纪70年代,尽管国家还从酒坊(据记载,1077年时有1861家酒坊)的纳税中获得了许多收入,盐的专营收入仍然占国家收入的一半。
    专卖垄断,现在是对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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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7:33:01 摘录
    士大夫通常骑在马背上,仆人跟随着他们,但他们更愿意骑驴和骡,以示他们的谦恭。
    关于骑驴的诗很多,最有名的莫过于《剑门道中遇微雨》:“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唐代诗人王梵志诗云:“他人骑大马,我独跨驴子。回顾担柴汉,心下较些子。”看来在宋代,骑驴并不是因为寒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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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7:24:43 摘录
    10世纪80年代,自耕农数量为350万户,占所有农户的58%,相比之下,客户有250万户。归功于有效的赋税登记制度和较好的经济条件,上述比例在989年之后慢慢地朝着自耕农逐渐增多的方向发展。1067年,自耕农阶层已经达到980万户,占农户的69%,是宋代自耕农比例最高的数字。整个宋代自耕农的平均百分比为65%左右。
    客户就是佃农,只占农民总数的三分之一。这样看来宋朝普通人生活已经是够好了,但却仍只是不免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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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7:19:28 摘录
    根据9世纪60—80年代访问过长安城的阿拉伯旅行者伊本·瓦哈布(Ebn Wahab)的记载:“皇帝、其主要大臣、军人、最高法官、宦官和所有归属皇宫的人居住在城市右手朝东的那边,百姓们没法和他们交往。”而东边的城坊宽阔得可以打马球,练射箭。这些地方都靠近帝国的心脏——大明宫和皇城,拥有特权的人才能进入。
    这不也是当今圣天子对帝都的规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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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7:01:58 摘录
    士大夫及其妻子的典型的坟一一宋代时按规矩他们是分别安葬的——非常简单。其坟墓用石、砖和木建造,中国各省都有发现。棺材放置于单墓中也是很恰当的设计,《宋史》说:“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方槛,棺内不得藏金宝珠玉。

    大多数宋墓的墓主并不是贵族(而在唐墓中正好相反),这些墓主都是中国社会其他精英集团的成员,特别是士大夫。这些精英阶层抛弃了汉唐贵族陵墓建筑的传统,坚守儒家教义和当时的社会规则。这个社会不再由讲究家族谱系的贵族所支配,而是建立在一个新的更加精英化的政治和社会秩序之上。宋代士大夫恢复并效仿周代的古制简制墓葬形式,并以此来反对唐代墓葬建筑的奢侈和浪费。这些适合大多数士大夫家庭的简制墓葬有助于推广儒家的丧葬礼仪。士大夫们不给死者修建地下墓室,特别是以承梁支撑的圆顶型结构墓室,这种结构有几个墓室,与“视死为生”的观念是一致的。
    士大夫墓葬简单,是和新儒学的精神一致的。墓志铭也是官员才享有的特权,所以没有官职的富裕地主只好用继承唐朝贵族墓葬的方式来彰显自身。最终这种简朴的墓葬形式迅速在全国流传开来,宋代之后成为除高级贵族和皇室外的中国人标准墓葬形式,可以解释为一种文化上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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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6:45:12 摘录
    新儒学对蛮夷用火葬来破坏尸体的行径再三表示鄙夷和义愤。他们之所以反对是因为火葬使贫者和富者或劳心者和劳力者的尸体无法区分开来,而这对社会阶级关系造成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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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6:40:19 摘录
    墓葬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政治精英们的一项奢华的特权。在宋代,多数百姓连一口棺材或一块墓地也买不起,更拿不出钱来操办一场体面的葬礼。和那些战死者、被屠杀者、染上传染病而死者和因自然灾害而死者,以及死后没留下名姓的贫民、旅行者等一样,他们都被埋葬在公共墓地里。这些所谓的义冢、义阡、漏泽园坐落在城门之外的荒地里,靠近佛寺,用栅栏围绕而成。南宋京城杭州就管辖有12座义冢、漏泽园。
    已经是最富裕的朝代,平民也连口棺材和墓地都买不起。“入土为安”这个词是明朝才有的。不过其实上棺材贵是理所当然的,古代棺材是分两层的,外层包裹内层,内层安放尸体,称为“棺”,“反映了棺材是为官所设计”,也称作“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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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6:29:37 摘录
    妻子或寡妇能够实现经济独立,其中的重要因素是她们的嫁妆所拥有的法律地位。儒家士大夫们要求儿媳所有的物品都应交给公婆,但这与宋朝法律赋予女性以财产权的规定相矛盾。司马光和其他士大夫宣称,对女性财产权的剥夺会使家庭关系更加紧密,甚至在宋代之前不久,女性的财产权就已经被儒家的父权观所剥夺,但国家还是有意向年轻寡妇,孤女及被夫家休掉的妻子们提供经济保护。

    女性结婚时以嫁妆的形式得到了遗产,而在富裕家庭中,嫁妆包括相当可观的土地所有权、银锭、金银珠宝、数以百计的丝绢布匹和衣服、家具及其他家庭陈设品。“妻产”总是与她在夫家的其他财产区分开来,而不是被并入家庭共有财产中。女性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被视为她的私人财产,这与为了家族利益因而祖传的土地都由家族男性拥有的传统相矛盾。妻子的财产由她本人永久保留;如果她离婚或守寡了,她可以把财产带到再婚的家里。

    女性拥有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事实修正了人们头脑中这样一个刻板的印象——传统中国总是遵循着父权观念。尽管宋代社会整体运行上也是遵循着父权观,但女性还是享有相当独立的财产控制权。另外,女性们还有机会管理大家族。当她们的丈夫外出当官时,她们一年中的大半时间掌管着财权和家产,为增加家族财富收入,她们偶尔会亲自进行商业买卖。根据朱熹的观点,男人从事于修身、问学等事情更能获益。

    蒙古入侵导致了南宋帝国的灭亡,同时也给两性关系带来了根本性的改变。蒙古人的婚姻规则和习俗被强加到了汉人女性身上。为了保持他们的游牧习俗,蒙古人把女性留在家里,并从1260年开始削减了她们在法律上、钱财上、个人自由上的自主权,这使正统的新儒学意识形态中的强化家庭的观念显得更加正当、合理了。“所有的权力和经济实力属于家长”,这一宋代家族专制的如意算盘,在宋朝灭亡后终于成为现实了。寡妇的夫家认为她应当遵守寡妇应保持贞洁的古训,而蒙古人第一次在法律上支持撤销女性的个人财产控制权。因而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贞洁崇拜的观念重新开始盛行,对再婚的非难亦逐渐增强,女性的财产权和经济独立地位也逐渐消失了。
    物质决定意识,当女性的财产权被剥夺后,女性的经济独立就彻底消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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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6:13:09 摘录
    在实际日常生活中,婚礼过后,大多数家庭不是很在乎新婚女子的古典修养或理想化的自然本性,就如司马光在其“女子六德”中所概括的,大家更关心她的顺从性格和理家才干。她要懂得如何好好持家,应对各种家事——给家人准备好饮食起居,酒扫厅堂、院落,养育子女,养蚕缫丝,纺织丝布,刺绣和缝补。这些家务事在公婆眼中的重要性要高于她的文学修养。像这样精于家务能帮助上流社会的女子找到好文夫,并能取悦公婆;也能让普通平民的女子在富裕人家找到诸如婢女、厨子、绣娘、织工、洗衣工等或其他需要的工作。

    实际上,感情也往往会战胜习俗。许多人怜爱他们的妻女,并不以新儒学的严格观念来要求她们。例如许多士人写诗文关注他们的乳母的命运,当男人的女儿或侄女去世时他们也会表达其强烈的悲痛。他们有时候也为这些女孩和年轻女性举办隆重的丧礼,完全不顾及自已与死者的辈分差异,在面对是否为其5岁小侄女寄寄迁葬的困境时,9世纪的诗人李商隐说,相较于正统的礼数要求,他对于自己侄女已经做得太多,但通过这样的方式,他的心灵得到了慰籍:“汝来往于此,勿怖勿惊。华彩衣裳,甘香饮食。”13世纪宋朝忠臣文天祥在蒙古人的监牢里用生动而又显担忧的笔调表达了他对自己两个年轻女儿的爱:

    有女有女婉清扬,大者学帖临钟王,小者读字声琅琅。朔风吹衣白日黄,一双白璧委道傍。

    在这里他暗示了自己前途叵测、凶多吉少的命运,以及自己撒手人寰后女儿们可能面临的悲惨状况。男子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要效仿模范行为,与之相反,女孩——正如这首诗暗示的那样——可以像孩童一样,而这种不同无疑就是父母对女孩宠爱的表现之一。
    “男子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要效仿模范行为,女孩可以像孩童一样。”,这种不同是父母对女孩宠爱的表现之一,也是当今年轻女性困境的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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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4 15:44:27 摘录
    “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以与凡子。“这句话揭示了父母们对女儿远嫁他乡时的担忧。丈夫在其家庭中的地位和其自身才智的高低对新娘今后的生活是很重要的。已婚男人不必改变其生活方式——他与父母、外界的关系多少还是维持不变。而对于出嫁的女儿或寡妇来说,不仅其所在家庭要发生变化,而且其婚后或守寡后也将面临完全不一样的新生活。她在男家的地位更多的是一位儿媳,《女孝经》对其角色地位有很好的描述,儿媳的首要职责就是恪尽孝道,家人第一,她本人则处于末位。

    儿媳通常被要求须依礼教的规定穿戴,其言语要符合经义,做事要敬诚乐善,她要像对待自己父母一样敬奉公婆。鸡鸣时分她就要洗手,漱口,穿戴好。她还要纺纱,裁衣,给祖宗灵位前供奉祭品。冬天,她要为公婆取暖;夏天给他们解暑。她没日没夜地服侍他们。这些规矩太过于理论化,也太过于严苛,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完全做到。

    上流社会家庭的女性无疑是有办法来逃避,或以变通的方式来应对这些严厉的规矩。但公婆一旦发现儿媳有过错,他们可以要求儿子将她休掉;如果年轻的丈夫意志不够坚决,他就会屈从父母。陆游(1125-1210)在婚后不久就遭遇这样的情形,他20岁时将妻子唐婉休掉,后来他对此悔恨不已。
    即使现在,也有很多相同之处。已婚男人不必改变其生活方式,然而古代的女性并不需要出去工作,革命的意识形态带来了女性独立的潮流,然而现代女性面临的困境也在于此——如何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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