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个复杂的笔试考试(科举考试)制度,一部分考生能得最受尊敬的头衔“进士”[御赐学者之意,经常在西方语言中被翻译为“文学博士”( doctor of letters)]。983年,皇帝在京城西部的皇家花园球林为新科进士举行庆贺宴会。从此琼林宴相沿成习。这些新进的士大夫的世界观不是出自其家庭背景或出身,而是来自他们掌握的儒家经典知识,来自他们对儒家道德伦理的理解,来自他们作为一个行政管理通才所具备的能力。于是,对于儒士来说,一个新的职业——职业文官——和一个新的士大夫阶层产生了,这个职业和阶层的家庭出身范围更为广泛。社会认同这些官员是国家精英,这种观念持续了近千年。
推荐序/葛兆光
中文版总序/卜正民
导言
尽管科举是通向获取社会地位和舒适生活的阶梯,但大多数宋朝人并不属于官僚阶层。宋代是一个多阶层的社会,社会的最底层是贫穷的、毫无权势的、每天为生存而奋斗的人们;而社会的最上层的人们享受着无尽的荣华富贵,宽大的房屋里面居住着其家人和奴仆,人数超过百人。在这两个阶层中间的是低级官吏、商人和自耕农。农民的生活条件比以前的朝代要好,但是大多数人要把他们的精力投入到解决日常生活的问题中去,虽然这些问题看似简单但是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如何为自己和家庭获取足够的食物而免受压迫、剥削和不幸。
大量接近于社会金字塔底层的、默默无闻的自耕农承担了税赋和劳役。他们确保了经济的繁荣,也保障了其上的富裕阶层的生活安宁,并使新的城市生活方式的出现成为可能。
这个时期大量的散文和诗歌见证了普通百姓和富贵者的生活和劳作情形。宋代诗人们同情劳动者,对压榨百姓的官员的横征暴敛和骄奢淫逸进行了控诉。但最终诗人们还是把大多数人的命运视作一种自然状态。罗烨(其生平不可考)在其《新编醉翁谈录》中说:“自古以来,分人数等,贤者清而秀,愚者浊而蒙。秀者通三纲而识五常,蒙者造五逆而犯十恶。”中国历史上只有少数人逃脱了“蒙者”的称号,宋代的这些人从事着繁重的体力劳动,日晒雨淋,忍受着地主和监工的呵斥和鄙夷,还得承受官吏的腐败,在债务陷阱中苦苦挣扎。而当时的知识分子并没把他们作为审美和哲理思考的优先对象。少数享受特权的儒士和官员热衷于具有深刻哲理的问答游戏,对那些蒙受巨大苦难的人毫不在意。洪水、干旱或蝗灾导致他们无法缴纳官府的税粮,使得他们债务缠身。那些放弃了土地而以手工艺谋生的人们,他们赖以生活的工钱还得受制于屋食之贵贱,就如韩愈(768—824)在其《圬者王承福传》中所说的那样。
第1章混乱的时代
禁 佛
乡村的盗匪
五代十国
契丹帝国(大辽)
党项王国(西夏)
第2章模范的统治者
王朝的建立
统一疆土
中央集权
印刷和政治
文 治
第3章从改革到衰落
早期的范仲淹“小规模”改革
王安石的“大规模”改革
辽的衰落和金的兴起
北宋的灭亡
第4章南宋
共处之路
金的汉化
宋朝的辉煌和苦难
蒙古的崛起
“上帝之鞭”
宋朝的垂死挣扎
为了供养宋朝庞大的军队,政府要求农民把他们的谷物出售给官府的粮仓,并接受纸币形式的报酬。新任宰相贾似道(1213—1275)试图改变谷物的售卖方式,以此来稳定粮食价格。他于1263年施行的“公田法”是一个对私人财富进行再分配以增加政府岁入的计划。该计划规定,国家将从拥有500亩(286500平方米)以上田地的私人手中收购农地,并将这些农地转为公田,重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这种对私人土地的购买近似于征收,官员们也将根据其官阶大小按比例分得土地。对所收购土地的赔偿价钱依据土地正常出售时的价格而定,而土地的市场价格是按其每年缴纳的赋税额度来定。
在中国的封建历史上,就巩固国家财政、稳定纸币价值、限制大地主拥有土地的面积、限制大地产者的经济实力、应对日益泛滥的行为等问题而言,贾似道的改革最为激进,也最为破釜沉舟。他的改革措施施行了12年,直到1275年。宋理宗和宋度宗(1264—1274年在位)对此大力支持。但改革损害了支撑南宋危局的大臣们的经济利益,他们强烈反对并大声疾呼应当停止改革。1268年,蒙古人再次猛攻南宋,贾似道于此时身居宰执之位也算是他的不幸。假如他早些时候死去,中国的历史学家可能会认为他是可与王安石媲美的杰出改革家。即使到了今天,考虑到当时南宋已大厦将倾,对他改革的功过是非进行评价也是极为困难的。
最后的崩溃
第5章儒释道三教
振兴儒学
系统化儒学的创建者朱熹
宋代的道教和佛教
新儒学与佛教
祖先崇拜和孝道
辽、金的佛教
转型中的儒学和佛教
第6章教育与科举考试
如何定义中国历史上的“精英”——特别是在9世纪末、10世纪初,老式的贵族政治瓦解后——就变成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但这些精英共同的一点是他们都享受着通向财富、权力、声望和特权的门径。“士”的含义在历史上经历过数次变化,它的确切定义还存在争议。但是在这个重文的社会中,毫无疑问,能识文断字乃至拥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是一个人拥有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在孔子时代(公元前5世纪)的传统“四民”社会里,士享有最高的社会地位,其后是农、工、商。孔子本人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低级官吏,以孔子父亲为代表的这类人,通常在政权的各类机构中担任顾问、学者和官员工作。“四民”社会的基础在9世纪初期已经扩大了,新兴的道士和佛教僧尼阶层被纳入其中。11世纪社会阶层结构还在扩大,其中不仅包括士大夫、农民、工匠、商人、道士、佛教徒、军人,甚至还包括流浪者。
如果从西方的角度来理解“官”或“文官”的含义,是很难把握住宋代士大夫的地位特征的,也无法正确认识他们对思想、文化以及政治所能产生的影响力。宋代统治者与其高级官僚们关系极为紧密,这种关系在张方平(1007-1091)于11世纪40年代写给宋神宗的奏折中体现得很明显:天下不能由陛下一人独治,天下只能由陛下和臣等共治。1071年,宋神宗评论说,王安石的新政是为了百姓
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士大夫的利益。此时,老资格的政治家文彦博一针见血地向神宗指出:“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这些话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宋代初期,它们不仅反映了帝国当局的一种新见解,也反映了宋代士大夫的自尊和自信——这与孔子就很不一样。
科举考试制度
但我们必须明白,从根本上来讲,科举制度的主要目的并非旨在帮助聪慧的寒门子弟向上流动,因此与其说科举制度是社会工程中的一个精英工具,不如说它其实是被设计出来以确保社会上层垄断地位的一个制度。假定整个宋代任官的人数为220万,在每个年份约有2万人出任官职,这将意味着1100年时,1.01亿人口中只有0.02%的人在官僚体系中出任官职。获得最高功名(进士)的官员大约有5000人,占人口的0.005%。这个比例在整个13世纪一直保持稳定。1200年左右,当总人口降到6300万时,州试、省试通过的人数比例已经上升到了0.102%。相比于人口总数,官员的数字意味着在王朝的任何一个时期,有几百个甚至可能是上千个家族占据着绝对支配地位。宋代的社会不平等是很普遍的,但也被广泛接受,这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直到20世纪西方意识形态对它产生影响才逐渐消退。
郝若贝(Robert M.Hartwell)和其他学者重新研究了柯睿格的数据,扩大了家族的范围,将包括叔伯、叔伯祖父等在内的因素都考虑进去,他们得出结论,几乎所有宋代功名获得者在官场中都有亲属或亲戚。家中没有士大夫的富裕家庭——例如商人——通过将女儿嫁给有士大夫的家庭而爬上社会阶梯的上层。对那些出身寒微却有天赋的士子来说,科考中举使他们备受富裕阶层家的女儿的青睐。根据这个解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通婚,成为宋代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关键。
一个士子可能住在乡镇中,生活贫苦,但一旦科举高中,他就成了最优秀、最有影响力、最有权势的人。欧阳修描述了11世纪时一个中举的士子返乡时的情景:“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盖士方穷时,困厄闾里,庸人孺子,皆得易而侮之。若季子不礼于其嫂,买臣见弃于其妻。一旦高车驷马,旗旄导前,而骑卒拥后,夹道之人,相与骈肩累迹,瞻望咨嗟;而所谓庸夫愚妇者,奔走骇汗,羞愧俯伏,以自侮罪于车尘马足之间,此一介之士,得志于当时。”
教育制度
进士考试
1043年,在给皇帝的上书中,范仲淹和韩琦对科举中的诗赋部分提出了批评。科举考诗赋是唐朝的一个传统,但在宋代已经衰落了。他们也批评考试过分强调背诵:“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固当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庶可救其不逮。”1071年,考生被要求回答五个从《五经》中选取出的问题,写一篇论和三篇策论,要求考生从经典中引文作为逻辑理论的依据。在上述的考论中,考生通常被要求以古论今,即以今人眼光论述古人之问,行文须华丽,忌空泛。
古文运动
仕途、俸禄和特权
第7章人生礼仪
宋朝的婚姻制度
尽管国家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登记婚姻,但具有同样社会地位的男女双方家庭都把婚姻视为一件严肃的事情,并接受法律对婚姻的约束。例如,中国的一夫一妻制意味着一个男人可以同时和几个女人一起在他的家庭中生活(他的妻子、妾和婢女),但他只能有一位法定的妻子。妻子,即正房,位列家中等级制的女性之首,特别是在其儿子娶妻、她成为婆母后。根据法律,一个已经娶妻的男人严禁再娶一位妻子,否则会受到刑罚处罚,只有他的妻子死后或他离婚之后才能再婚。
大多数家庭请女性媒人来给儿女安排良缘,媒人们熟悉当地情况,他们牵线搭桥促成好事,让双方家庭最终同意男家下聘礼,女家出嫁妆。在与男女双方家庭的商谈中,女方家庭的财富要比待嫁女子的相貌或其他条件更为重要。适龄的年轻男女只是婚姻棋局中的卒子,在男女双方都还是孩子的时候,双方父母就预先定好婚约是非常普遍的情况。与邻国的蛮夷不同,宋朝人通常是同代相婚。11世纪时,女子的适婚年龄是14岁到20岁,男子是16岁到30岁。在更小的年龄婚嫁也是被许可的,年长而不婚被认为是不幸的。
唐代上流社会家庭喜欢从世家旧族中选择儿媳,在宋代,富家之女是人们选择儿媳的首选。蔡襄曾对此有抱怨:“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在新儒学哲学家看来,这种婚姻观念带来的堕落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男人的财产、聘礼以及妻子的嫁妆成了婚姻的决定因素。
宋代的富裕之家通常来自士绅和商人阶层,这些人家为其出嫁的女儿置备了田地和嫁妆作为陪嫁品,这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了。他们四处打听在京城进士考试中及第的年轻士子的信息,这些人被视为未来女婿的最佳人选,整个家庭都期待着从与进士结亲中获益。而对于一位受过教育、富有而又可爱的正当妙龄的女子来说,她的父母要让她读文阅史、填词作文,使之善于谈吐,精于女红。士大夫为了幸福和家道兴旺似乎会把这样的女子视为求婚的最佳人选。有时候,有的家庭还会对未来女婿的教育进行投资,“榜下捉婿,亦有缗钱,谓之系捉钱”。
为一位受过教育的年轻女子寻找合适的配偶可能是个挑战,一个很有名的例子是哲学家程颢的女儿。她的叔叔程颐是个坚定的卫道士,不让她嫁给智力水平不及她的男人,认为这样的男人与她不配。在她24岁因病而亡后,年老的程顾说:“颐恨其死,不恨其未嫁也。”为免嫁不出去的尴尬局面出现,北宋上流社会家庭在朋友、同僚和亲戚的家庭中寻求婚配之家。在南宋,地方交往在促成婚配中所起的作用特别重要。
女性的教育和财产权
女性结婚时以嫁妆的形式得到了遗产,而在富裕家庭中,嫁妆包括相当可观的土地所有权、银锭、金银珠宝、数以百计的丝绢布匹和衣服、家具及其他家庭陈设品。“妻产”总是与她在夫家的其他财产区分开来,而不是被并入家庭共有财产中。女性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被视为她的私人财产,这与为了家族利益因而祖传的土地都由家族男性拥有的传统相矛盾。妻子的财产由她本人永久保留;如果她离婚或守寡了,她可以把财产带到再婚的家里。
女性拥有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事实修正了人们头脑中这样一个刻板的印象——传统中国总是遵循着父权观念。尽管宋代社会整体运行上也是遵循着父权观,但女性还是享有相当独立的财产控制权。另外,女性们还有机会管理大家族。当她们的丈夫外出当官时,她们一年中的大半时间掌管着财权和家产,为增加家族财富收入,她们偶尔会亲自进行商业买卖。根据朱熹的观点,男人从事于修身、问学等事情更能获益。
蒙古入侵导致了南宋帝国的灭亡,同时也给两性关系带来了根本性的改变。蒙古人的婚姻规则和习俗被强加到了汉人女性身上。为了保持他们的游牧习俗,蒙古人把女性留在家里,并从1260年开始削减了她们在法律上、钱财上、个人自由上的自主权,这使正统的新儒学意识形态中的强化家庭的观念显得更加正当、合理了。“所有的权力和经济实力属于家长”,这一宋代家族专制的如意算盘,在宋朝灭亡后终于成为现实了。寡妇的夫家认为她应当遵守寡妇应保持贞洁的古训,而蒙古人第一次在法律上支持撤销女性的个人财产控制权。因而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贞洁崇拜的观念重新开始盛行,对再婚的非难亦逐渐增强,女性的财产权和经济独立地位也逐渐消失了。
契丹和女真的婚姻制度
汉人的丧葬习俗
大多数宋墓的墓主并不是贵族(而在唐墓中正好相反),这些墓主都是中国社会其他精英集团的成员,特别是士大夫。这些精英阶层抛弃了汉唐贵族陵墓建筑的传统,坚守儒家教义和当时的社会规则。这个社会不再由讲究家族谱系的贵族所支配,而是建立在一个新的更加精英化的政治和社会秩序之上。宋代士大夫恢复并效仿周代的古制简制墓葬形式,并以此来反对唐代墓葬建筑的奢侈和浪费。这些适合大多数士大夫家庭的简制墓葬有助于推广儒家的丧葬礼仪。士大夫们不给死者修建地下墓室,特别是以承梁支撑的圆顶型结构墓室,这种结构有几个墓室,与“视死为生”的观念是一致的。
契丹和女真的丧葬风俗
婚礼、丧葬礼和汉人的文化认同感
第8章探索内在和外在世
诗词——展示内心变化的艺术
绘画中反映的自然与日常生活
格物之理
第9章京城的转变
长安,天子之都
开封,都市典范的变化
杭 州
长安、开封和杭州的命运
第10章生产领域的变化
农业生产8
纺织机械和水磨坊
货物和人员运输
自然资源的开采
第11章货币与赋税
纸 币
纸 钞
通货膨胀与钱币借贷
两税法
但是在实际中,两税法体系下的年收入并不足以应付每年的开支,于是国家便恢复了对酒、茶和盐的垄断,上述物品的销售使政府能获得额外的收入。在9世纪初的唐宣宗时期,仅通过盐的专营销售,其贡献的收入就占了国家年收入的一半。垄断专营一直延续到宋朝,宋代还把香料也列入了专营的名单。直到12世纪70年代,尽管国家还从酒坊(据记载,1077年时有1861家酒坊)的纳税中获得了许多收入,盐的专营收入仍然占国家收入的一半。
宋代的赋税负担
异族政权的财政政策
第12章公共领域中的私人生活
家庭与居家布置
有钱的地主和官员的住宅相当宽敞、舒适,甚至很豪华。然而他们住房的大小和类型根据其品级,也受到严格限制。房屋使用的椽、梁和支撑结构的数量、房屋装修中使用的色彩、图案、装修的构件等都要根据房主所处的社会地位,遵从相应的规定。
有钱人家的家宅建筑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祠堂,如朱熹在其《家礼》(1305年首次出版)中所说:“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祠堂是祭祀男性祖先的地方,祭台上摆放列祖列宗的牌位,它是上层社会家庭的精神中心。另外,大多数上流社会的宅第都包含有客厅、主人房间、家庭成员的私人空间和仆人住房。带有池塘和亭子的园林营造了一种沉思的氛围,而这种氛围被认为是对士大夫的生活来说必不可少的。在北宋京城开封,高官们都拥有一座由围墙圈起来的3亩(1700平方米)大小带有瓦房的院子,如我们从苏轼在1084年写给王安石的诗中所了解到的,大多数私人住宅都由平房构成。在南宋的杭州,尽管人口稠密,私人住宅多是二层的建筑,这种建筑空间更大,在闷热的夏季通风性能更好。这样的房屋分布在大街两旁。
个人交通
卫生与梳妆
通常,上流社会的男女在晨起后都用草药皂液倒入水盆中用来洗脸、洗手,男人还要刮干净脸部。如果男人留胡须,一般都留八字胡和山羊胡。多数人都定期在家沐浴,在当时能拥有自己的浴室还算是很奢侈的事情,但对于那些家中缺少浴室的人来说,各主要城镇里数以百计的营业性的浴室可以提供比较舒适的沐浴条件。杭州的浴室经营者还组织起行会组织“香水行”。当时的规矩是用冷水洗浴,而热水洗浴还不普遍。和宋人有贸易往来的阿拉伯人认为中国人不干净,因为“他们大便之后不用水来清洗身体,而是用中国的纸来擦拭”。
沿海地区的卫生要比华北地区搞得好。白居易是北方人,他在一首诗中描述了有一天早上他如何进行了一年中的第一次沐浴。四川人因为一生只洗两次澡而出名——出生后一次,死后一次。当时一些来自讲究卫生的东南地区的名人也习惯了这种状况,他们也变得不大情愿洗澡,喜欢在公众面前不修边幅。宰相王安石就因其不讲卫生和让人不舒服的凌乱头发而出名。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大多数人为各种各样的寄生虫而苦恼不已,特别是虱子“密布于腰带和衣袍下面,然后爬满衣领”,床上还不时出现各种虫子。
牙齿的普遍状态似乎也不容乐观,这也是一件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中国人当时还没使用牙刷,而是在餐后用一块布来擦洗牙齿和牙龈。9世纪初,韩愈曾在诗文中描述他“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而当时他才42岁,生命才过了三分之二。这可能是由于他患有维生素B1缺乏症(这种病症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患有脚气)所致。他知道,对他这样的年龄和地位的人来说,脱落牙齿的相貌是很让人吃惊的。他也承认自己进食有问题,说话发声也不清晰。
我们不了解女性的沐浴习惯,但我们可以从诗人赞美宫廷女子的肌肤光滑柔嫩的诗句中推断,女性比男人更加在意如何保持清洁和迷人的外表。从黄升和周氏夫人(生活于13世纪)的奢侈衣橱中,我们发现了毛巾、头巾、香料和用丝绢做的女性经期卫生用品。这些物品都是标准的女性盟洗用品。
缠 足
准确地说,缠足是一种不用手术刀的外科手术。它永久地改变了女性的身体、行动和灵活性,因此也改变了她本人在外部世界应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观念。有“三寸金莲”的女子被迫小步走路,大多数时间她们只能坐着。穿着鞋底用麻纳的小丝鞋走出深闺,然后再用她们那双残疾的双足走远一些的距离,那是相当痛苦的。13世纪时,如果一位上流社会的女性要出门,她必须依靠交通工具而不能自己步行。
从南宋一直到中国帝制的结束,这种行动上的受限意味着女性或多或少地被限制在家里。唐代那些玩马球、骑马的女子,更不要说那些纵情酒色的妾妇,都已不再是宋代文人赞赏和画家描绘的对象了。完美的女人总是比男人娇小的,她是苗条、柔弱的。她们不出深闺,服侍公婆、丈夫和家庭,教育子女。宋代那些给女儿缠足的女性,其行为都是谨遵新儒家的正统观念的:女人的位置就在家中。数百年后,当缠足已经在广大家庭(包括能承受因缠足而带来的劳力短缺的普通百姓之家)的妻女中成为普遍习俗时,曾经在唐代和北宋出现过的女性个人自由消失了。缠足使女性依附于一家之主,顺从男人。这种状况从13世纪下半叶一直延续到中华帝国的结束。
理想的上流社会男士形象,伴随着宋代的历史进程不断发生着变化。人们认为这类男人应该是有点地位但举止柔弱的文雅之士。对多数上流社会的男人来说,缠足女子的小幅步态和举止可能具有不可抗拒的性吸引力。女人那解开了缠脚布的双足可能被视为女人身体的一个私处——和生殖器不一样,女性那解开了的双足已经被仪式化,具有了性的意味了,有可能会引起男人的性冲动。女性缠足的流行也引发了宋代的另一个变化:家庭中多妾现象及娱乐市场的发展使女性变成了商品。
衣 饰
娱乐与浮世
医疗保健与福利
结语
致谢
统治者年表
宋代度量单位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