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摘本创建于:2017-12-02
好好讲道理
应对蛮不讲理者的60种逻辑学策略
为什么要讲理?为什么希望别人也讲理?有这么几个实际的理由。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好的论证使我们更好地做出自己的决定。那些在生活的 …… [ 展开全部 ]
- 作者:[美]T.爱德华•戴默
-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 定价:48.00
- ISBN:978730813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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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理由相信x是对的” , “x是假的”,这两句话的含义截然不同。前一句话不会引申出第二句话。前者是指“无法辨识”,意思是“还没确认或否定某个说法”,仍在举棋不定;后一句就是否定,即已经有了对此否认的立场,需要对这个观点进行举证。举个例子吧。比如,你可能没法证明是否有鬼魂存在。就目前所掌握的证据看,你不相信有鬼魂。如果你说你没有理由相信世上有鬼,你就不承担“举证责任”;但假如你说“世上没有鬼”,那情况就不同了,你就得证明。两个说法一比较,你会发现,前一种表达其实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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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无凭无据同意你的看法,或者推卸自己的举证责任,或称对方如果提不出相关证据就表示你的观点更可靠等等,类似这类行为,都违反了“诉诸无知”的逻辑错误。因为你的观点根本就是无源之水。
是的,你的立论缺乏证据,是“无知”。人们很容易犯这类错误,做出一些荒谬的举动。他们常发表一些完全经不起推敲的“高见”,却从不说明那些所谓的“真理”从何而来。 -
举证责任,通常由提出主张的人承担。也就是说,当被问及或被质疑时,主张人就应当对自己的立场进行论证。
这就好比说,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都有解释的责任,对某件事的看法,不管是消极还是积极的,都需要为此进行解释即负有“举证责任”。
当然,在许多场合,我们不一定非得提供有关的证据,因为我们并不需要时时刻刻为自己辩护。但是一旦有人问“为什么?”或“你怎么知道这是真的呢?”,那就需要从逻辑上证明自己的观点了。
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某些观点本身无可挑剔,且无可置疑。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就落到质疑者那边去了。 -
论证过程中要表达的结论,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观点,是需要证据支持的。批评对方的看法,火力得集中在论证的质量上,看看对方是否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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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论理,可以提供说服别人的证据,证明某种主张的真实性或者“合法性”。
只有得到证据支持的观点,才能成为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