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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摘本创建于:2015-10-28

灰色收入与发展陷阱

《灰色收入与发展陷阱》内容简介:“十二五”规划指出,收入分配改革将是未来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国经济发展这块蛋糕做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如何切蛋糕将成为最重要的课题。这将直接关 …… [ 展开全部 ]
  • 作者:王小鲁
  •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定价:48.00元
  • ISBN:97875086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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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30 摘录自第 247 页
    对于灰色收人的讨论,事实上是对于我国权力与市场边界的一次厘淸。在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的背后,是中国是否存在市场化与权贵的系统性结合,是中国市场究竞离法治有多远的系统讨论。感性的抱怨如果不能建立在系统的数据与严密的逻辑分析之上,就会流于家长里短,更有甚者,会被虚假的数据所推动向不可测的浮夸方向前进。中低收人阶层基于直观认识所得出的结论,将与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观点产生巨大的落差,阶层的壁垒因此建立,文化的认同感因此被撕裂,无法找到在独立法律庇护下的公平博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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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30 摘录自第 230 页
    无需更多的例证,我的报告是否夸大了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本着实亊求是的态度,人们是能够根据各种客观信息作出合理判断的。当前面临的隐性收人和灰色收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调査方法和统计方法上某些未解决的问题所导致的遗漏,但更大的问题来自腐败和制度不健全引起的收入分配混乱。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研究者,首先是需要以客观的态度面对现实,通过认真的分析把收入分配现状搞清楚。这是学者应负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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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30 摘录自第 220 页
    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特別是灰色收入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收人分配状况。但这些问题并没有从统计上如实反映出来,特别是对髙收人居民的收入统计严重脱离实际,不仅低估了收人差距扩大的严重性,也造成不同统计数据间的严重冲突。例如: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城乡人口数推算,2008年 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13万亿元,而同样来自国家统计局的资金流量表数据,却显示住户可支配收入总额为18.2万亿元。后者是根据经济普査得出的, 应该比较全面。但这就证明居民住户收入统计至少遗漏了5.2万亿元,漏掉了居民收入的近30%。类似情况已存在多年。如此严重的遗漏,还能认为是基本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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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30 摘录自第 214 页
    隐性收入的存在显著扩大了收入差距。以城镇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人各10%的家庭来衡量,其人均收入差距应从统计数据显示的9倍调整到26倍。以全国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的家庭来衡置,其人均收入差距应从统计 数据显示的23倍,调整到65倍。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全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会显著髙于近年来国内外有关专家计算的0.47-0.50的水平。由于隐性收入的分布高度集中,说明其主要部分不是一般的统计遗漏,而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或缺陷导致的灰色收入。这既包括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其合法与否的收入部分,也包括不能认定其来源但实质属于非法收入的部分。大量现象说明,灰色收入主要是围绕权力产生的,是与腐败密切相关的,往往是来自凭借权力实现的聚敛财富、来自公共资金的流失、来自缺乏健全制度和管理的公共资源,或者来自对市场、对资源的垄断所产生的收益,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严重扭曲了国民收人分配,说明我国在经历了过去三十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后,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已经严重滞后。经济体制改革以布场经济体制代替了过去由自上而下的权力主导的,缺乏效率和活力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也带来了经济利益对权力的浸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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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30 摘录自第 208 页
    不少企业将内部人历的灰色收入,以及企业支付的回扣和行贿支出,以种种方式打入物耗成本或者计入差旅、交通、会议等支出,虚增了生产成本 和管理费用,低报了企业实际增值的部分。这种情况在房地产业可能很普遍,在其他产业中也不是个别的做法。这也部分解释了假发票买卖为何如此盛行。这些情况自然会导致国内生产总值总量核算偏低。灰色收入的另外一部分来自公共资金、公共財产、他人收人及財产的转移, 是一种暗中进行的再分配。这包括公共投资资金以及其他各种政府财政和非財 政资金流失到私人手中的部分、国有资产的流失、土地开发转让中的价值流失, 也包括收受贿賂、房地产投机等造成的个人财产和收入的转移。这一类灰色收入并不来自国内生产总值的漏算,但实际上减少了政府和企业收人,增加了少数人的个人收入,或者减少了一部分人的收入而增加了另一部分人的收入。后一种情况,通常会减少普通居民的收入,而增加部分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或者是将少数人从普通公务人员和处于某种垄断地位的人员造就成高收入者。医疗、 教育界相当普遍的私下收受红包,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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