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篇温馨逗趣之作,涵盖台版《认得几个字》+《送给孩子的字》 最终又落回于孩子们的生活情境。张大春渊博深厚的文字学和历史知识,以及浓浓的人文关怀,加上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童言 …… [ 展开全部 ]
  • 作者:张大春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定价:46.00
  • ISBN:720808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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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误读、误写、误以为是,其深刻的心理因素是我们对于认字这件事想得太简单。生命在成长以及老去的同时,我们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某一个阶段”或“某些个阶段”,一如豆娘伸长了翅膀、蝉蜕了壳儿那样,认字这个活动应该已经轮到儿孙辈的人去从事、去努力了。往往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的心智开始萎缩,我们的语言趋于乏味,我们被口头禅包围攻占乃至于侵蚀、吞噬。

你认得字吗?我只认得几个字,不过,还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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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百减去八十六等于十四、一百减去十四等于八十六,这是我用膝盖反射都会作答的一个题目。

我要不要为了让孩子记取粗心的教训而给他来上三十一下手心呢?To be or not to be?我猜想一阵疼痛并不能讨回几分细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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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那么一天,蓦然回首,发现居然有一整个礼拜没吼过孩子,就会猛可心生窃喜:莫不是自己的修养又暗暗提升了一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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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二字连用,恐怕是宋代以后的事,而且连用起来的意义,也远非近世对于愉悦、舒适、如意的生活或境遇的描述。最早使用“幸福”,应该是把“幸”字当“祈望”、“盼想”的动词,所以《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一》说到唐宪宗迎佛骨于凤翔,奉纳于宫中,韩愈写《谏迎佛骨表》,皇帝气得差一点贬死韩愈,可是尽管祈福如此虔诚的皇帝也未能安享天年。史家说:“幸福而祸,无亦左乎!”意思就是,求福而得祸,实在是大大地悖拗人意呀!
倘若“幸福”二字的连用,能还原成将“幸”字当做动词,应该会给那些终日自觉不幸福或是不够幸福的人一种比较踏实的感觉。道理很简单:“幸福”不是一个已完成的状态,是一个渴望的过程而且往往不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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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多义之字,“考”的意义发展应该有先后之别。最初,这个字不过就是一个着拐棍儿的、披头散发的老人家的象形,《诗经·大雅·棫朴》里的“周王寿考”是也。到了《礼记》里,对于死去的父亲称“考”。在《书经》之中,以成就、成全、完成为“考”,大概也就是“完成”这个意义,征之于普遍人事经验,任何事物完成了,总得验看验看、省察省察。从这一义,大约才能转出刑讯鞫问的“考”,以及审核成绩的“考”。
然而,字义的开展无疑也正是这个字某一部分本质的发扬在我们的文化里,一个活到很老很老的人,似乎总比那些年轻的更有资格考较他人。惟大老能出题,其小子目不斜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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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古人在“干净”这一方面的要求是有非常复杂的配套系统的。“淘汰”之广泛地应用于人事之甄别裁选是唐代以后才到的用法,方此之前,所谓的“淘汰”是用水洗涤,过滤杂质的意思。由“淘汰”二字从水可知,涤污除垢所需之水也得有所检择,要之能淘洗肮脏者,必须是活水,茅屋檐溜之水、东流不竭之水等皆是。用活水洗去不洁是本义,行之既久,便将意思转成了在比较之中筛去不够好的材质,甚至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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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当然是从“直”而来的。直,除了不弯曲、不歪斜、合乎正义、坦白以及作为对纵、竖之形的描述之外,也有相抵、相当、对上、遇上的意思。
而古典文献里的“值”这个字,最初的用也都是“遇上”、“碰到”之意。除了《诗经·陈风·宛丘》里的:“无冬无夏,值其鹭羽。”此处的“值”,在旁处少见,是执拿的意思。其余从先秦到汉代,“值”多半都是从“遇上”“碰到”衍生出来的“对”、“当”关系。像“法”这个词几乎不晚于“执
法——它的意思是违法、犯法。何以谓之违、何以谓之犯呢?就是有一个明确对立的关系。
你甚至可以这么说:值,对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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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推测得知,在汉代,大约是最初使用“娃”这个字的时候,它的意思是“美女”,换言之,是形容成熟的女人。《汉书扬雄传》引扬雄所写的《反离骚》:“资娃之珍髮兮,鬻九戎而索赖。”大约是最早的例子。到了唐人宋人的笔下,这个字所显示的女子年龄明显地变小了,很多诗词里所呈现的“娃”是少女、小姑娘的代称。再过几百年,至于元、明以下的“娃”字常常随北方地方语之意以应用、流传,“娃”字的年龄降得更低,大约非指儿童小孩子不可了。到了今天的俗语之中,除了亲昵的小名儿,“娃”字则往往多用于婴幼儿。
字义的丛集性很明显,好像每个字都会向大量使用之处倾斜,越是大量使用,越是限缩了意义的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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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最早见于《左传昭公七年》:“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这里的达人,可以解释为相对于圣人的人一能够通明(理解甚至实践)圣人之道的人。
不同的思想传统会把相同的语词充填出趣味和价值全然悖反的意义来在道家那里,达人便成了“顺通塞而一情,任性命而不者(晋,葛洪,《抱朴子行品》)。较之于儒家的论述,这又抽象了些,若要理会某人称得上称不上是个达人,还得先把“性命”的意思通上一通。
在不同的作家笔下,这个词的使用也会有南辕北辙的意义。贾谊《鹏鸟赋》里的“达人”,所指的应该是性情豁达之人,起码是跟着庄子所谓的“至人”行迹前进者。但是到了杨炯替《王勃集》作序的时候,用起“达人”来,所指却是家世显贵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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谵,今音读“瞻”,多言以及胡言乱语的意思。
这是一个后起的字,用简单的文字学原理推测,这个字原本应该就写作作“詹”。“詹”字的意思很多,本来就有“多言”之义,还有“到达”、“供给
“仰望”以及在十分偶尔的情况下更可以当蟾蜍的“蟾”字来用。《古诗十九首》里的《孟冬寒气至》一首就有“三五明月满,四五詹兔缺”的句子。此外,最常见的用法当然还是姓氏,姓詹的也许不在意自己为人所仰望但是一定不愿意老惹人发现自己话多,这个多言的“詹”便加上一个言字偏旁仰望之“詹”便加上一个目字偏旁,各以明其本义,原先的詹字就此让姓詹的专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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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就个别的字意来说,“最”字都有经不起柔软心肠之人深思直视之处最”字不论作为“首要”、“大凡”、“集聚”或“总计”来解释—几乎都是晚出后成的意思,这个字更早的来历是“而取之”,所以从“冒”字从“取”字,也就是豁出一切,不计代价以取得所谋者。是以古代在考核政绩和军功的时候,以上等为“最”。
如果我们再追问,“冒犯”又是怎么跟“取之”发生联系的呢?那恐怕就只有一个解释:“轻忽生命”。“冒”是古代验看、盛装尸体的布囊,尸亦以此字称之。所以“冒”是宁死而必得、是以付出生命为手段的行为。整合起来看能够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取得所谋,则功成其最,那么,说“最”字是牺牲个人(冒而取)以完遂集体(最功)的一种价值观也就不为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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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里用“厌”字的时候表现的意思还是“苗草盛美”之类的意思。越是接近《诗经》那个时代的文献里使用的“厌”字,反而越多正面的意义。
作为“饱足”之义的“厌”,见于《老子》为“满足”之的“厌”见于《左传·僖公》作为“合乎心意”之义的“厌”,见于《国语·周语》。即使读音成平声(如“烟”字),取义为“安然”、“悦”之貌的“厌”,也在《荀子·王霸》中出现。还有一个如今已经阵亡了千年以上的音义组,就是发音如同“揖”字的“厌”,意思也就是作揖——只不过我们寻常熟知的作揖是抱拳向外推拱,而“厌”则是抱拳向内牵引这个行礼的讲究,具载于《仪礼乡饮酒礼》。
整个儿看起来,“厌”字跟一个人吃饱喝足了后,感到惬心满意、神情和悦的这么一个状态有关。正因为饱足满意这个状态是不容许失其节制、甚至不应该贪欲其长久维持的,于是,“厌”的负面意义便如影随形地浮现了老古人使用“厌”字表达怨憎不喜之意,或多或少是基于对“吃饱喝足,惬心满意”的戒慎疑惧之心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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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选)”这个字的字根是八卦之一,名“巽”,今音读若“训”。在八
卦所显示的方位上,表示东南。我们读《水浒传》,读到智多星吴用赚骗玉麒麟卢俊义造反投靠宋江,就唬弄他往“巽位—东南方千里之外”去避一场难。以大名府(北京)相对位置来说,当时那巽位之所在,所指的就是梁山泊。
问题来了:梁山泊乃一百单八将所盘据,天下至刚至强之所在,为什么《水浒传》的作者反而要以卢俊义处身的北京为相对坐标、来显示梁山泊处于“巽”位呢?巽,不是卑顺、谦让之地吗?《易·蒙》不是说“童蒙之吉,顺以巽也”吗?
这里有两层意思可说。一方面,卢俊义日后是要坐第一把交椅、统领山寨的,所以对卢俊义而言,整个儿山寨都是以北京做中心的巽位(东南卑顺之地)。另一方面,为什么要显示梁山泊也是一“卑顺、谦让之地”呢?这就跟宋江一心一意想接受招安的心态有关了——他毕竟是一个打从心眼儿里想在“正常人”的阶级社会中论资排辈混出身的政客,到水浒落草的豪杰们不过是他重返官场、飞黄腾达的垫脚石而已。换言之,整个儿梁山泊面对天子(封建社会的价值核心),还是只能“柔巽隐伏而已。巽字这个“拥有绝对的实践力量、却柔顺谦退”的本质,早在《书经》里就揭示过了:《书尧典》里明明白白将“践履”天子之位的关键词写成“巽”:“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命巽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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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裁注许慎的《说文》,于梦字下引《诗经·小雅·正月》:“民今方殆,视天梦梦。”比合上下文来看,这两句诗的大意说:正处于危难之中的广大老百姓,在那个具有人格神意义的老天眼中看来,似乎也是懵懵懂懂、无法分辨善恶的状态。以单字视之,许慎解释为“不明”,就是纷乱无明的样态。梦,怎一个乱字了得?
中国人对于梦的理解基础似乎就是从“不明”开始的。它既不是渴想的扭曲投射,也不是悬望的变相满足,这个字注定在理性与秩序之外,连议论超拔绝伦、睨俗儒的庄子也说:“古之真人,其寝不梦。郭象本页旁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庄子·大宗师》)可见梦之无稽与不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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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字、用字本来就是武断的发明,偶然与误会之于字的流通、改变,往往是天经地义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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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这种并不存在的动物据说能兴云布雨,《易经》第一卦就说“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让龙与圣人比齐,成为人君的象征,也引申成才俊之士,甚至高大之马、熠耀的星宿、迤逦的山脉、无限的尊荣……都可以称之为龙。
无限的尊荣。的确,形容词,《诗经·小雅·蓼萧》:“蓼彼萧斯,零露滚瀼,既见君子,为龙为光。”这里的意思说的是目睹诸侯的盛德威仪,感受到及身的荣宠和光辉。龙,在此处就是宠,光荣之意。
让我们想像:龍(龙)这个在甲古文和金文里头重尾曲、佝偻其背,有着许许多多异形书体、却显得笨重不均的字,几乎占据了一切尊仰、崇敬和畏忌的意义。但是,龙的生物性本质却是完全虚构出来的,这是老古人造字的时候所寓藏的一种暗喻吗?将世界上最崇高的尊荣归诸“并不实存”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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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國”字没有象征国界和土地的“口”和“一”,就是“戈”下一个“口”所形成的字符,是个会意字,显示拥有一定武力的人民集合。从文字看,显然认定武器或武力是仅次于人民的第二项国家条件。
发展到了金文出现的时代,国家的具体内容和精神象征都扩充起来,“口下一短横,表示土地;“或”外一方圈,表示疆界。据此也可以推知,金文时代已经进入了农耕社会,人民居有定所,土地可资盘据,集体的武力则用来捍卫地权。
所有以“国”领字的词汇,几乎全都可以解释成“国家所有的”之意。换言之国”是一个“完全所有格”的字。但凡是“国”字带头,底下那字皆属其统领、掌握、命名、取舍,从国光、国师到国耻、国贼,与褒与贬、以荣以辱,大体不能出于国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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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買)”这个字和许多与金钱有关的字不同,像是“贸”——买卖交易之意、“贻”馈赠流传之意、“贳”——赊借租赁之意,甚至“卖(賣)”“资”“贾”“贿”等字,都属于貝(贝)部。自今日观之,“買”之所以成立,非有钱钞不可,也就是底下那个“貝”字。可是“買”字的部首却是顶上那个“网(罒)”。
回到甲骨文的字形,“网”是一个盛装着物品的网罗工具,底下则看似是两瓣有着横纹的贝壳。“貝”字字形的固定,大约是在金文时代,与日后的小篆或我们习见的隶书、楷书差异不大,可以一眼见出贝壳之为货币的渊源。
但是在甲骨文里,“貝”字变化就多了。尤其“買”字底下的那个形符我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不是贝壳,反倒像一双手。也就是说,“買”字就是一双捧着网罗工具的手,这也近于“买”之为字最初的意义:以物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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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以字言,在《说文》里,是“恨惜”之意。许慎解以“从口,文声”,明白指称此字是个半形半声的形声字。但是段玉裁注此字,以为“文”不是一个声符,而该是另一个表意的形符,指的是“凡恨惜者,多文之以口。”这得要先解释“恨惜”在此处特别指陈的是一种“恨所得(收获)者少,而惜所与(付出)者多”的心理状态。那么,“多文之以口”,用大白话说,则是“恨惜”这种情态虽然可以形之于言语,究竟难以坦率直述,每每要曲为解说,以自掩饰。所以“文”在“吝”这个字中,不应该只被视为一个声符,它还抽象地勾勒出小气鬼的人格特质:用大量的语言或文字来掩饰直口难言的那种贪得无厌,不甘分享的“恨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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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臨),是一个从来不曾出现于甲骨文中的字,这意味它出现得较晚,所以字义的形成也比较复杂。左边的“臣”,过去一向被解释成“臣,屈服也,临(臨)下必屈其体。”这样的说明委实过于迂曲,还不如索性将“臣”看做像監(监)字、鑒(鉴)字里的“臣”那样,就是一只表情夸张的大眼睛,这只大眼睛的主子(也就是右边上方象征着人的形符)正弯着腰,直愣愣瞠目下视。三个口,谓之“品”,一般的解释是“众物”的意思。原先在金文和石鼓文中,这个“品”的位置不在右边,在“臣”的下方,三口成一横列,在上俯瞰的眼睛甚至还发射出三条短短的“视线”,一一指点到位呢。
这就是“臨”字原初的意思了——一个在高位上的人瞪大了眼睛,仔细审视在低位之众物(这里的众物当然也可以指人民)。所以《诗·小雅·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和《荀子劝学》中所谓的“不临深壑不知地之厚也。”就是既准确又丰富的描述了。只用一个“临”字,非但状述了这个动词使用的位置,也勾勒出环境的形势以及这登观的心情。此外,作为一种战车而命名为“臨”,顾名思义,一定是辆造型高大的侦察车。
直到了小篆时代,原本被观望的众物(那三个口)才改变了位置,使得“臣”(眼睛)底下只留存一口,另两口堆成一上一下的位置,写到右边来。
再发展到隶书时,今日书写的形体才告确立。可想而知,小篆以后的变化定是为了书写美观、结体均衡的缘故。如此则造字的精微之义往往就给牺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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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丝煮熟之后经过曝晒,让丝质变得柔软、洁白,这个过程叫做“练”;练出来的如果已经是织就的布帛成品,也可以叫做练。反复经过水煮、日晒的生缯由黄转白,发出晶莹的光芒,老古人在这里生发了体物之情,以“练字为反复操演、详熟或者是经历过诸般世事的洗礼之后,修成了洞明通达的见识和胸襟。
字符内容的扩充是多方面的。这些引申的意义纷然出现,不一而足,有些字义的产生,甚至是基于礼教的功能一也许我们还可以倒过来想像:古代中国重视礼教发展出许多繁文缛节的礼仪,会不会是基于一种扩充语言内容的需要和渴望呢?从“练”之又是一种礼来看,似乎不无可能。
古代父母过世周年祭称之为“小祥”。谓之“小祥”,意思就是放宽一些在守丧头一年里严格得近乎惩罚的生活限制(如“疏食水饮,不食菜果”等)在稍微改善生活品质的内容之中,有一项就是可以穿练过的布帛,所以小祥之祭又称为“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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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甲骨文之形,是一个人作跪姿,手持树苗,正要栽植入土。这个在意义上包含了技术、成长、知识性和仪式性的字后来广泛地指称书籍(六经也称“六艺”),更用来作为士人以上阶级的共同教养——礼、乐、射、御、书术为之“六艺”,还可以用来表达“法制”、“条理”和“极致”的意思。科举极盛的几百年里,八股文叫“制艺”,那是官定逻辑与美学范式。过去百余年间,这个字代表了文化专业的标准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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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规矩的“矩”字。在现有的甲骨文、金文资料之中,都找不到这个字。到了小篆通行的时代,此字已经写作一个“矢”字偏旁,加上一个看似作为声符的“巨”字。明明是声符,何以说“看似”呢?这道理很简单:“巨也有可能根本就是“矩”的本字,所表达的就“工匠所使用的、带有直角的曲尺”。这样就不能把“巨”单单当做是一个“声音的符号”了。
“巨”,甲骨文写成两个作十字交叉的“工”,象十字尺之形,金文则是个人手持一形体略长的“工”字,在中间那一竖的右侧,有一个像是把手般的半规,显然是指工师用尺作丈量状。许慎《说文》就以这个“巨”字为规矩的“矩”字的“初文”,“初文”一旦被“有义无文”的字假借而去,只好再累增字符以表达原本的意思。也由于先民原本没有表达抽象意义如巨大之“巨”的字符,索性就借夺了具备这个字音的“巨”字,而使原先表达工师用尺的“巨”不得不增添一个“矢”的偏旁。但是,当这个“矩字又因使用时多用以表达“规则”、“范式”、“既有而不可更改的准据”,作为“工师用尺”的本字只好再增加一个木字形符,成了“榘[今简体仍作矩——编者注]。”一个规规矩矩的字,只因好写、好用,被它借东借西,加以本身不得不改头换面,成就了许多新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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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節)”的物性本意不难解,是指竹子生长到一定的长度就会有“约”——缠束。而“節”这个形声字的声符是“即”,即,就也。这个字原本描绘的是一个人就其定位、准备吃饭的状态。今人喜言“到
位”,话说得对,谓之“说得到位”。钱入了户头,谓之“钱到位了”。
《易经》上说,“君子以慎言节饮食”,这种人伦教训应该是晚出且附会的意思,然而附会并非无理。把竹子的粗硬部位当作是一种礼仪传统的约制,甚至要将这约制内化成为一种修养,或是收敛欲求的锻炼,这个字就掺和了“公共”所加诸“个体”的规范。
天地四时以应于农事者,便有了二十四节气;王命授受而施之于行人者,便有了旌节、符节、虎节;连为了方便认知而不得不将客观事物加以分类、区隔,也用上了这个字。《淮南子·说林训》说:看见了象牙就知道象比牛大,看见了虎尾就知道虎比狸大,这是“一节见而百节知”的道理。此外,在音乐上也用这个字,所指的是乐曲或歌唱的拍子。“和乐为之节”、“制乐以节皆属此义。在政治架构上,节有次第、等差的思,在律例架构上,节有法度准则的意思。可见“节”字在中国人广泛的引申之下,确然有一个不断巩固的“公定”、“公设”之意。当有人这么说:“临大节,不可夺也!”你就得留神了,这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形势比人强,你要有在劫难逃的准备。公定、公设了某个角色能有“一节之得”,表示此人断断乎脱离不出社会的常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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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源上看,中国人的“喜”原本并不是述个人情感或性向的字。“喜”字的上半部读作“驻”,是陈列乐器支架的象形符号,底下的口表示唱歌,整个字比合起来看是“应声而歌”的意思。也就是说,跟随着音乐的节奏而歌唱出于一种“和”的情感,用之于庆典之类的仪式,这种愉悦的情感是被唤起的,是与他人共之而产生的,换言之,是“从”的。“取鼓鞞之声欢”,用今天的话来形容,将气氛炒热闹了,引起大家的谈笑兴致。这个字,大约到了春秋时代以后,才渐渐有了“个人爱好”的用法,所以孔夫子“晚而喜易”,很难说是追逐众人之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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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是一个形声兼会意字。“每”既是“悔”字的声符,也是这个字主要的意义来源。在甲骨文里,“每”字可以单独看成一蓬杂出长的野草,那模样简直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也可以解为一个看来头上顶着一从乱草的女人(母亲),那丛乱草颇有抽象的意义,象征众子女出自母体,也就是一个接着一个,“众所从出”的意义。看样子,“每”字在初民社会里还有繁衍子女的况味。然而,这是我仅见的一个对于生养众多子女却不带任何祝福之义的字。相反地,从跪着的女人头上凌乱杂厕的线条看起来,这个母亲对于一胎又一胎、漫无止境地生孩子这件事,是感觉不愉快,甚至厌烦的。
所以打从造字之初,“悔”这种情态就已经包含了“屡屡”、“经常”甚至“总是”之意。而且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并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我们可以根据字面来断言,“每”不是一个表达频繁性的中性字。“每”就是重复发生令人痛苦之事的表述。而“悔”,也不是只发生一次的自责自怨,而必得是接二连三、避之无地的过失和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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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原先就是表述“摇摆”、“颤动”之义的字。《国语·楚语》上用溽暑之际不停挥摆尾巴的牛马,来形容多征战烦扰的边境。此字从手从卓,于六书分类算是形声,而这个形声字的声符也表示一部分的字义——“卓”,就是高。《说文》的作者许慎以为,卓字有“日在十上”,“十”又表示“中央与四
方”,顶着个日头,应该就是个表示“高高在上”的会意字。我却以为这“卓的解释没那么迂曲,它就是一面高高举起、形象显著的旗子。左边加上一只手,乃是摇旗。
从摇摆,还能引申出许多动作。像“翻转”,苏东坡有知名的十字句“潜鳞有饥蛟,掉尾取渴虎”即是。此外,也有“整理之意。《左传·宣公十二年》描写善战者潇洒临阵的情态,作“掉鞅而还”(整理缰辔,从容不迫地归阵)。还有,像是更晚起的“卖弄”,如“掉书袋”一词,命意绝不是把书袋遗失掉落而散漫一地,反而是高举、晃动、招摇,应该是从最早的那支迎风招展的旗子衍生出来的。
但是根据《朱子语类》可知,在南宋时,这个字已经另有遗失的意思,估计和“抛开”、“扔下”、“减少”这一类的字差不多,都是较晚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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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和齿可以指不同之物。一个说法是,正中齐的称为齿,在左右两侧形状尖锐的称为牙;另一个说法是,当唇者为齿,在辅车之后者为牙。在这里,需要解释的反而是“辅车”这个词。辅,面颊之谓也。辅车,既是指面颊和牙床也可以指古代车轮外夹毂之木和车舆无论何者,都是指相互依存的状态。《左传》上引用古代谚语,就有“辅车相依,唇亡齿寒”的句子,用之以形容那些受分封的诸侯王之间密切的邦交关系,是很恰当。先民使用的金文里有牙这个字,形如两个左右相反、却上下相嵌合英文大写字母“F”。这就是在告诉我们,牙,没有孤立一颗而能存在的。
牙字也有“咬”的意思,不过,作为动词的牙字只生存了很短的时间,大约就是汉代,此前此后几乎都不用这个字表示啮咬。但是作为名词的牙,意义分化得便不少了。有专指象牙的用法,也可以借指形状像牙齿的佩玉类器物。
另有一些时候,牙就像“卓”字一样就是一面旗帜的象形符号。作为旗帜的“牙”,与原先动物嘴里这坚硬、锐利咀嚼工具全然无关,根本就是另一个字符,所指就是一种特殊的将军旗。于驻守、行军以及作战之际般咸信:牙旗就是将帅的象征,万一折毁,于领军之人极端不利。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旗号的意义开始,“牙”既可以指军中将帅所居之地,又可以衍生出第二个动词的意义:驻扎。甚至,此字也用来称呼西北突厥等民族(特别是指那些常保机动战斗能力的民族)的王庭。再过一段时间,不只是军队中有旗帜的长官可用,这个字甚至被用来借指一的官署(也就是后来的“衙”字)了。
牙,也有中介之意。就饮食惯性言之,食物落肚之前,必须经由齿牙啮咬碾磨,才好消化,这是一个可能的意义来。此外,让我们回头看一看那两个左右相反、却上下相嵌合的英文大写字母“F”,便不难理解,相互依靠相互结合,本来就是牙的生存之道,是以居说合买卖双方相互交易牟利之事遂以“牙”冠之,而有了“牙人”、“牙行”、“牙市”这样的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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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字的声符“者”本来就是一个复杂多歧解的符号,有说是“黍”的,有说是“蔗”根之下加一个“甘”字的,证之以不同鼎彝之器上的铭文,大约就是表示“诸多”、“众多”之义。作为“绪”字中兼有意义的声符,“者字的上半截成纷歧样貌的枝岔也常被学者解成一茧丝的许多个端。在这个理解的基础上说“情绪”,充满不尽可知的况味。一方面,所谓“情绪”,有种“尚需细腻辨认”、“有待分别析理”的意思;另一方面,经由辨认、析理之后,显然该会有进一步的解释才对所以说“情绪”看来是处在一种“未完成的状态”。
然而,我们继续这样推敲字义的时候,会赫然发现:一如其他许多“相反为训”的字比方说,“乱”正同于“治”一样,“其臭如兰”正同于“其香如兰”样,“徂”既是“往”、“死”又是“留”“存”……“绪”这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心情端倪,正一如与它自己的读音相同的“序”和“续”一样又有着“次第”以及“剩余”的含意。《庄子·山木》不是有这样一小段话吗:“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吃的时候不敢抢先,必定是吃剩余之物。)
“端绪”、“头绪”是居先的、未经整理的;而“余绪”、“遗绪”则是居末的、残剩的。别以为这个字在两头儿之外的中间不占地位,倘若是用在《史记卷九十六张苍列传》里:“张苍为计相时,绪正率历。”此处的绪,又是“寻绎”、“推求”、“检核”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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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的本意原本是“不言”,不言什么呢?当然是人生最不能面对的结局。“讳(諱)”字从言、从韦;“韦(韋)”不只是此字的读音,也兼有否定的意义。它最初是指“熟治皮革,去毛而柔化”的过程仔细看“韋”这个字,它也是个形声字,以中间的“口”(音“围”)做声符,上下两端的形符则象征着相对施力这两个形符如果变换成左右并置的写法,就是“舛”(读若“喘”),衍生出“相互背反”的意思。背反、否定、违逆—“不”!“死”真是不好说,非但要“讳言”其事,就连不得不说的时候,往往还得再加上一个不字,居然变成了“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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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在中国人安于现实的常情里,不是什么好字,给人的第一即像是翻转叛违、背离甚至怪悖。这个指事字以右边的“又”(即“手”)为基础,而左边的“厂”则表述了手的状态,是一种“翩翻”的状貌,也就是说,这是一只翻覆反转的手,翻云覆雨手。
讲究的文字学者还会纠正我们,“反”字的第一笔是横划,不可以写成斜划参考金文、小篆可以得知,“厂”的确都写成了九十度,规矩得像个三角板上的直角。倘或如此,那么“翩翻”之义又是怎么从那直角里生出来的呢?这个疑点很明显,归纳此字部首于“厂”部,可能只是因为字形同化而然,但是究其原委,可能还得寻绎甲骨文的痕迹。
在更早出现的甲骨文里,“反”字左边的两笔呈现的是大约一百五十度的钝角,比直角要大得多,看似是被右边那只手折得稍微弯曲的一根树枝。那么请容我跟文字学家的惯解唱个反调:这个字原来用手将“|“(读若“滚”)折回的意思。易言之,“反”的本意不是手的翩翻,而是要用手去翻转那原本向上生长的(植物),使其“归于本”。所以《礼记·乐记》上有这样的话:“反情以和其志。”注曰:“反,犹本也。”这里甚至已经直指“反”字即是“本”字。而“反”字在《左传》、《国语》、《史记》之中也都有“还”“回复”、“回报的意思。试看,强加人力于向上生长之物,使之反于本,的确有违乎自然的物性,这才衍生出叛违、背离甚至怪悖等意义来的。有趣的是,“造反”——一个看来是违逆其本国国家意志的语词,居然是从一个回返于本的意象上演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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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字形上看,“剩”字还可以写作“賸”,《说文》归入““部,以为是“物相增加”的意思。清代的段玉裁在注解这个字的时候也提出:“今义训为赘疣与古义小异,而实古义之引伸也。”从增加变成赘疣,的确可以算是一种引申。
另外一个说法就更曲了,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这个字为“天子自称”,说是天子富加四海,财货充足,所以“賸”字是以“朕”作为声符的。可是,在秦以前,朕这个字没有什么尊卑之分,舜、禹如此自称;屈原也如此自称,它就是“我”的意思。朕的原意是指细小的缝隙,引申为事物之征兆,应该是基于同音字相假借才使“朕”成为“我”的代称。
然而,回头看“剩”这个字,除了“多余”的意思之外,它还有“阉割”的后起之义。北魏时代的贾思勰写《齐民要术·养羊》就有这么一段话:“拟供厨者,宜剩之。”这里的剩,是个残忍的动词。贾思勰甚至还说明了“剩法”,肉用的小羊初生十多天的时候,以布裹齿(象牙或其他坚硬的梳状工具)犁碎小羊的睾丸。这个字有“騬”这个异形,可见骟马也可用此字。
如果说也是因为同音相假借而使得“阉割”之义利用了这个字形,那么,从“剩法”来解释“剩”字是很清楚的—一形符是把刀,声符“乘”也表达了一定的意义——《国语·晋语九》:“驾而乘材,两(音‘贝’,马具)皆绝。”这里的“乘”就是“碾压”的意思。
肉用羊欲其生得肥大,割掉的东西是用不着,甚至妨碍所需的。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影风。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这是宋代词人晏几道的一阕《鹧鸪天》,说的是久别重逢之情,“今宵剩把银钉照”,这里的剩,是“更”的意思,既有“非份”之义,又有“仅得之义,显然,相互对反、相互排斥的意思在诗人懊恼又欣喜的情味中得到统一,我们模模糊糊地感受到这一次见面是不意而得之,多余的,恐怕也是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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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旦到了诗里,“收”字逐渐有了益发扩充、转折的意思而变化了——而且出人意表地变得美了!
张梦机先生写诗常令“收”字响动。我每每翻他的诗集,总觉得这个字跟苏东坡和梦机的老师李渔叔有些直承的关系。随手摭拾二例:东坡有首“折腰体”,其中一首《中秋作》是这样写的: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而梦机在《宿燕子湖作——距东坡泛舟赤壁之夕九百年》则用了下面这样的句子:“残虹收尽千嶂雨,凉飔吹作一湖秋。”李渔叔有句如此:“夜瓢细酌千家碧,晓镜平收一屿青。”而梦机的《郊居》则是这么写的:“林垧花筑屋庐好,诗卷平收山色青。”
梦机诗中每触字及“收”,也都斑斓妩媚——如《遐想》:“新收蕉叶堪遮雨旧拾榆钱好购春。”《无题》:“十五年来一惆怅,惟收红豆种相思。《次韵再寄戎庵诗老》:“欲收山色归黄卷,默听江声换白头。”《观大陆寻奇感作》:洱海平收秋后雨,秦山凉宿夜来云。”《书近况寄诸故人》:“十年诗卷收花气,一幅帘波卷树声。”《孟冬述事》:“饮涧长虹收晚雨,持杯酽茗洗吟肠。”《记芦沟桥》:“树影烟光入画收,北京西去是芦沟。”至于梦机的近作《五绝三首》之中,就有两首妙用了此字:“月星收一瓮,酿作夜班斓。望日如阴晦持其代玉盘。”“檐鸦衔初阳,朔风摇庭草。诗意纷沓来,收之入孤抱。
诗里面的“收”,常带着些从容不迫的兴味,轻盈摄入,舒卷自如,所收之物好像并没有真地被什么人占有,却又好像十分完整地被接纳容蓄着。
“倏云收兮雨,它出自王维的《送神》:纷进舞兮堂前。目眷春兮琼筵。来不言兮意不传。作雨兮愁空山。悲急管兮思繁弦。神之兮俨欲旋。倏云收兮雨歇。山青青兮水潺湲。这里的“收”当然要解释成“散”—云散去了。“收”字在这儿完全对反了它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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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构)”这个字是个形声兼会意字,声符“冓”在甲骨文、金文和小篆里都有,方笔圆笔不一,但是上下以及左右的结构皆显示出一种均衡的美感。《说文》将这个初文解作“交积材”(将许多木材纵横架合起来),原本是“积架木材”这个意义的动词,后来在使用上演化出“房舍”的意思,而本字(冓)于是被假借义所专,只好另加形符(木),以表本义。
”这个声符还有另一个“大数”的意思。被赋以大数之字,可见“交·积”一也就是“交织”与“增多”——是一组彼此不可须臾离的共生概念。就连另一个累增字“講(讲)”亦复如此。“講”也是一个声符具备意义的字,最初用以表示“折冲”、“调解”、“说和”,显然与“媾”相通。古往今来的调停谋和,恐怕非得要再三累积不能竟其功果然是数之不尽、艰难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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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字的甲骨文无须深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个平口细颈宽肩圆腹、还带一个尖锥底儿的器皿,原意则是指器皿中盛装的“酒”。大约还是基于文字的假借作用,“酉”把字形借作地支的第十位去用了,本字只得另外加上个水字偏旁以表示原来的意义。
无论是甲骨文、金文或小篆,在“酉”这个初文字符上方加两撇或三撇,呈冒气状,便是一个“酋”字。这个字的意思就多了,有说是代表“西方”,有说是代表“魁帅”,有说是代表“过熟而有毒的酒”,也有再引申“过熟而成其为“终”的意义—也就是最后、末了的意思,与“就”、“成就”同义。
这个酒壶之字接下来的的发展就更复杂了,老古人可不管原先作为“酒器”之字的“酉”字顶上根本不曾冒气儿,也不介意冒着气儿的酒极可能是毒酒,后来只要是碰上与祭祀、款待宾客有关的活动器物,都把那两撇“酒气”给带上于是,底下添画上两只手(尔后简化成一只手)的“尊”字也出现了。这个字,总意味着地位高、辈份长,表看重、推敬、崇礼、贵显之意,据说是和先前所说的“祭祀”这个活动的概念有关祭有酒,奉饮之时必有礼节、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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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玉”字像个上出头、下出尾的“王”,与今天我们写的“丰”字差似,惟第一横划比较平齐。到了金文和小篆,“玉”字上下不出头了,还是写成“王”,像是笔画均匀齐整的几何图形。文字学家告诉我们这是因为古人佩玉,大多不只佩一块,这样写,正是佩挂了一串玉石的侧视图,造字的原则是象形。
至于“王”字,原先在甲骨文中,明明是一个人站立在一横划上,强调他的地位。直到金文出现,我们才发现这高高在上的人也被简化成三横一竖了。
三条横划还有旁的意思:从老古人的宇宙观来看,这三划象征的是“天地人”。用一根竖划“1”通达天地人三者,谓之“上下通”,以成就“王”的职掌和威权。这么一来,原本字形中不加点的字和“以ㄧ贯三”的“王”字就没有区别了。有的文字学家提醒我们在部分金文和石鼓文里,王字的三划并不是均匀排列的,中间的一横比较贴近顶上的一横,这象征作为王的人“法天”——向天提升、向天学习。这样不就把两个字的字形区别开来了吗?
可惜的是,用字的人不会像解字的人一样想那么多,用字的人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以最简单的手法区别两个多个形体过于接近的字于是,“玉”字旁边加上了点。举例来说,在古陶器文字里,我们会看见左右各加写一撇的“玉”,有的加在下方的两横之间,也有的加在上方的两横之间。到了汉代的隶书以后,这个点时而只加在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便成为后来我们常见的“玉”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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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戛”这个字原本指的是一种长柄的矛,矛尖分岔,略同于戟。之所以写成这样,是因为从“首”、从“戈”,上边的“百”是省略的简笔。由于是兵器,也有“考击“轻打”的意思。在古语中,这个字发声短促,大约吻合于敲击兵刃所发出的声音。所以到了唐、宋之时,白居易和苏轼的文章里面,就用以形容声音,形容短音用“戛”,形容长音用“戛”,形容声音忽然爆出而迅速停止也用“戛”。“戛”,一个在声句中表现特出而具有收束性质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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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后生”语出董其昌《画禅室随笔·画旨》:“画与字各有门庭,字可生,画不可不熟。字须熟后生;画须熟外熟。”
在董其昌那里,字之求其生,是要一洗“临摹既久,全得形似”的老烂与俗套,摆落成法,自出机杼。清代书论家钱泳的看法更大胆,他认为以圆笔构形的篆书才“有义理”——也就是字形的变化能够曲尽字义的原则。于是钱泳说:“隶书生于篆书,而实是篆书之不肖子”,而真书(楷书)又是隶书的“不肖子”,行书、草书自不待言,“其不肖,更甚于乃祖乃父。”
钱泳的论证之一,就是孩童的书写。“试以四岁童子,令之握管,则笔笔是史瘤遗文。”这话开拓了一种全新的美学思路,他比董其昌更加激进地揭橥了二王这一大传统之外的美学可能:回到不会写、写不好、写不熟的童子笔下,可能正是中国字创发之初的美感状态——“是其天真,本具古法”。换言之,钱泳显然以为,应该回到隶书、碑书、楷书以前的中国书法,书家反而要以小孩子初学写字的生稚、自然为依归、为旨趣,也就是苏东坡所谓的“天真烂漫是吾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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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礼》和《仪礼》所记录并批注的“盆”,不是盛血就是盛水,按诸古字书《急就篇》所载,盆和缶是同一类的两种盛水之器,缶(即盎)是“大腹而敛口”,盆则是“敛底而宽上”。较诸许多形制繁复、装饰和用途都比较多样的气敏来说,的确简单得多。那么,用“盆”以代“笨”,会不会也有声言其粗疏、而非指责其愚蠢的意思呢?
“笨”这个字与“愚蠢”相提并论其实不无可疑。它原来是用以表述“竹白的一个字。段玉裁在注解《说文》的时候声称:竹子的内质色白,像纸一样相较于竹的其他部位,又薄又脆,不能制作器物,实在没有什么用处。那么让我们回头看看陈继儒所引的文字,那是出自《晋书·羊聃传》。原文是将昏庸无用的史畴与另外三个看来也没什么好风评的人物连缀起来,时人称为“四伯”—另外还有一个食量极大的大鸿胪(国际事务官)江泉,被呼为“谷伯”,个狡猾成性的散骑郎张嶷是“猾伯”,至于传主羊聃,因为个性狠而被呼为“琐伯”(琐,原意为细碎,引申作人格卑劣)。并且用他们和远古时代的“四凶”相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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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哏”本身来看。它的本义和“很”或者“狠”是一样的既有“过甚”之义,也有“凶恶”之义。
以“过甚”义言之,例句如此:《元典章·工部三·役使》里面有一段和今天我们所使用的大白话相去不远的文字,是这么说的:“如今吃饭的人多种田人少有,久已后哏不便当。”(见《汉语大词典》)。另外,以“凶恶言之,例句如此:元曲《救风尘·第三折》里有一段家暴的场面:“则见他恶哏哏,摸按无情棍,便有火性的不似你个郎君。”
在表达以上两个意义的时候,“哏”的读音与“很”、“狠”无别。我们只能就现存的文献看出,“哏”字虽然拦取了“很”字和“狠”字的意义,但是并没有取而代之。“很”字还是继续维持它“过甚”的意义而“狠”字则在“凶恶”之余,偶尔也抢表现“过甚”之义。像在《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之类的小说里,“大胆得狠”“有钱”之类的话屡见不鲜,我们用字人也习以为常,不把它看成错字。
读作“gen”的“哏”是元代以后才出现的俗体字,断不至于在初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日后所表达一有趣,滑稽以及笑点的意义。从曲艺表现形式上可以常见,对口相声里主述搞笑的一角谓之“逗”,呼应衬托的一角谓之“捧哏”,“哏”这个字在北方方言里可谓“俗白得狠”,根本不是一个生字,但是到了台湾,地方文化里没有这种形式,语言中就没有这个符号生小不听相声的孩子长大之后也许还认得 stand-up comedy的字样,却听不懂老相声艺人或者是借由曲艺中的术语来表达“好笑”、“可笑”之义的“哏”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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